一、引言 长期以来,海岸线一直作为划分海洋与陆地管理区域的基准线。对于海岸线权威的定义是: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线,或者平均大潮高潮时水陆分界的痕迹线。两种定义虽然出自不同的部门和规范,但是其本质含义是相同的。海岸线具有位置、形态、特征、演化等几何和物理属性,是描述海岛海岸带的重要基础地理信息,也是制定海岸带资源管理行政分界的依据,关乎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和生态安全。 以往在进行海岸线变化监测分析、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等基于海岸线的科学研究时,多采用基于遥感影像的海岸线自动提取技术,如基于SAR影像提取海岸线的水平集方法、跟踪法、区域生长法、边缘检测法;基于LiDAR的潮汐特征海岸线提取技术基于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的面向对象海岸线提取方法;基于潮汐模型和DEM的海岸线提取方法等。 上述方法充分利用了遥感技术独有的覆盖面广、多时相性、快速更新性等优点,但是其不足之处也很明显。首先,基于遥感影像提取的多是瞬时水边线,是动态变化的,即使后期利用潮汐模型进行了潮位改正,也并不能保证与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实际位置很好吻合。另外,在缺少现场调查和管理数据的情况下,对于一些经过大幅度改造的生态修复岸段或者尚未完工的填海施工岸段,都很难界定出合理的岸线位置。 对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而言,海岸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其位置界定的合理性、准确性非常重要,显然仅凭遥感影像提取的岸线数据是不能满足管理要求的。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的全国海岸带与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综合利用各种测绘手段首次获得了较为准确的海岸线数据,在此之后又进行了几轮海岸线修测。于2019年启动了最新一轮海岸线修测工作,目的是为了全面查清上轮修测以来海岸线的主要变化,准确掌握海岸线的位置、长度、类型及开发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和实现海岸线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本文结合渤海湾某市海岸线修测工作中的应用实践,针对各种类型海岸线的界定原则和界定方法进行探讨。 二、海岸线修测技术特点 充分利用了航空摄影测量、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和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CORS)等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并参考海域和土地权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等数据,大幅提高海岸线修测精度及其与现行自然资源管理理念的契合度。主要技术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收集利用的基础资料更广泛、内容更丰富。包括最高分辨率可达0.1m遥感影像;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库;第三次国土调查相关成果;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成果;908专项海岸线测量成果。 ⑵更注重现场性。要求对可到达的岸段全部进行现场勘查和实地测量。 ⑶测量精度更高。海岸线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大于±0.1m;直线型岸线测量点间距不超过200m,当海岸线为弧形时,需适当加密测量点以便控制其弧线形态。 ⑷增加了现场影像采集要求。每个测量点拍摄不少于2张照片,分别能反映岸线类型和利用现状,以及测量位置。单张照片文件不小于1M,照片中要附带拍摄点经纬度、时间和方位角信息。视频要求能够反映海岸线全貌,时长不小于15s。 三、海岸线位置界定原则 海岸线按照其属性划分为自然岸线、人工岸线和其他岸线三类。不同类型的岸线其界定方法也各不相同。 ⒈自然岸线 自然岸线指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原生岸线,包括基岩岸线、砂质岸线、泥质岸线、生物岸线等。基岩岸线是指由裸露的基岩构成的海岸线。其位置界定在多年平均大潮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的痕迹线或者陡崖的基部。 砂质岸线由砂质和砾质砂石构成,一般比较平直,通常在海滩上部堆成一条与岸平行的滩脊,海岸线界定在滩脊顶部向海一侧,见图1。对于滩脊不发育或缺失的,海岸线可界定在砂生植被向海一侧的明显生长变化线,或者沙滩向陆一侧与陡崖的交接线处、向陆一侧堤坝或道路坡脚处。 图1 一般砂质岸线位置界定示意图 泥质岸线位于因潮汐作用塑造形成的低平海岸带,此处潮间带平缓而宽阔。此类岸线根据多年大潮平均高潮位时的海陆分界痕迹线,以及海岸植被、植物碎屑、贝壳碎片等分布的痕迹线综合分析界定。 生物岸线一般分布于亚热带和热带地区,分为红树林岸线、珊瑚礁岸线和海草床岸线三类。其中红树林岸线和海草床岸线参照砂质岸线或泥质岸线界定方法;珊瑚礁岸线界定方法参照砂质岸线或基岩岸线。 ⒉人工岸线 人工岸线是指由填海造地、围海和构筑物等三类永久性工程形成的岸线。 填海造地工程最外边界一般都建有围堤,若采用直立式结构的则海岸线界定在堤顶外边缘线处,采用斜坡式结构的,可视具体情况界定在多年平均大潮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痕迹线,见图2中①处,或者堤顶外边缘线,见图2中②处。 图2 斜坡式围堤海岸线位置界定示意图 填海造地人工岸线根据工程施工和权属状况的不同,必要时界定两条海岸线。 当填海工程已整体成陆但尚未确权时,按成陆区域外缘线界定海岸线1,同时还应界定出填海造地前的海岸线2,见图3(a)。当整体围而未填时,按照施工前向海一侧的外边缘线界定海岸线1,按照填海工程围堤的外边缘线界定海岸线2。当部分围而未填时,按照成陆区域的外边缘线界定海岸线1,按照填海工程围堤的外边缘线界定海岸线2,见图3(b)。 图3 填海造地人工岸线位置界定示意图 围海形成的人工岸线主要指围海养殖或盐田用海形成的人工岸线。对于«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及在《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后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不可进行海水自然交换的,按照靠海一侧的外边缘线进行界定,见图4。除上述情况之外,均以围海养殖或盐田区靠陆一侧的外边缘线进行界定。 图4 围海养殖人工岸线位置界定示意图 对于带闸堤坝、桥梁、透空式防浪墙等顺岸布局的透水构筑物,由于其向陆地一侧存在高潮位时海水可到达的水域,因此海岸线界定在平均大潮高潮位时海陆分界的痕迹线处。 对于与海岸垂直或斜交的透水和非透水构筑物,如码头、栈桥、高脚屋、引堤、突堤、防波堤、路基等,海岸线界定在构筑物与陆域连接处。 ⒊其他岸线 其他包括生态恢复岸线和河口岸线。生态恢复岸线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包括经过退围还海、退养还滩、沙滩养护工程后形成的沙滩,海堤外人工种植培育的红树林,采用生态化材料建设或加固的海堤、护岸等。此类岸线原则上按照实施人工修复工程后的现状进行界定。 河口岸线指入海河流与海洋的分界线,按照如下顺序界定:已明确的河口海陆分界线;河口区域的历史习惯线或者管理线;河口区域最靠近海的第一条拦潮闸(坝)或第一座桥梁外边界线;河口突然展宽处的突出点连线。 四、海岸线界定实例 渤海湾某市海岸线修测工作自2019年8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历时5个月。海岸线类型主要涉及自然岸线中的砂质岸线和基岩岸线、人工岸线的全部3个分类、其他岸线中的河口岸线等。 工作过程中,对于类型明显位置明确的岸线直接参照前文规定进行界定,对于现状情况复杂的岸线,在充分收集多方面资料基础上,参考地方海域管理部门意见,综合分析做出初步判断,并听取国家和省专家指导意见,最终判定岸线类型、界定岸线位置。 ⒈砂质岸线 对砂质岸线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⑴有明显滩脊的界定在其顶部向海一侧; ⑵该市近年来对多处沙滩实施了整治修复工程,修复后的沙滩已无滩脊明显痕迹线,岸线界定在沙滩上生长的绿色植被向海一侧明显变化线; ⑶沙滩向陆一侧为陡坡(坎)的,界定在沙滩与陡坡(坎)的交接线处; ⑷界定在向陆一侧的海堤坡脚处。 ⒉基岩岸线 大部分基岩岸线由于受波浪的反复冲击及海水浸泡,痕迹明显易于识别,海岸线界定在其痕迹线或者陡崖的根部。部分基岩岸线比较特殊,海岸带表面覆盖砂层,使得基岩岸线具有一定砂质岸线的特性,按照专家指导意见,此类岸线依照砂质岸线标准,界定在砂生植被生长明显变化线、沙滩与基岩或海堤的交接线处等。 ⒊各类人工岸线 当填海造地工程外围采用围堤或护岸时,为了便于测量以及后续管理,无论其为直立式还是斜坡式均界定在围堤或护岸顶部的外边缘线处。 对于没有确权但已经完工的填海造地工程,按照成陆区域向海一侧围堤的外边缘线界定出第一条海岸线,然后按照其实施填海工程前的海陆分界线界定出第二条岸线。对于围堤内填海造地工程尚未完工的,以已填成陆区域的外边缘线界定第一条海岸线,另外按照围海工程围堤的外边缘线界定第二条海岸线。 图5(a)中的围海养殖用海由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该处岸线界定在这片养殖池向陆一侧最外端与公路相接处,把养殖池全部划入海岸线以下。图5(b)中有一部分养殖池在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之前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处岸线界定在已确权区域靠海一侧与未确权养殖用海的相接处。 图5 人工岸线位置界定实例示意图 ⒋河口岸线 对于河口岸线的界定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以河口区域的历史习惯线或者管理线作为河口岸线,见图5(c),该处河口岸线于2007年海岸线修测时确定,海域部门一直以此作为管理界线,其利用情况至今未发生改变,因此仍旧沿用原来的岸线。另外一类是以河口区域最靠近海的第一条拦潮闸(坝)或第一座桥梁外边界线作为河口岸线,见图5(d),该处为河流入海口靠近海的第一座桥梁。 五、结束语 虽然国家在海岸线界定方面做出了统一规定和技术要求,但是各地实际情况复杂多样,因此在具体工作时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才能保证岸线界定的合理和准确。在认定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有以下两点。 ⑴关于围海养殖和盐田区域的人工岸线确定此类区域岸线究竟确定在靠海一侧还是靠岸一侧,取决于是否土地确权和是否海水自然交换。何谓土地确权,笔者认为应明确为已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合同等几种情况。对于海水自然交换应如何定义,安装有水闸,提闸即可进行海水交换的情况能否认定为自然交换,认识上也应统一。 ⑵关于填海造地区域两条线如何划定在海岸线修测工作中,对未确权已填成陆、围而未填和复杂围填海区域要求划定两条线,其目的是为了下一步彻底解决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参考。 其中一条线根据现状界定在围填海最外围围堤的外边缘线上,而另外一条线的位置界定在已确权部分与未确权部分的分界处,或者已填成陆与围而未填部分的分界处。 1 END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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