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得体雅致的仪态 (一)稳重的仪态 陈某于两年前取得律师资格证,但一直以来案源都不是很好, 一些朋友为其推荐的案源也总是会出现谈不成的状况。几经周转来到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后,考虑到案源问题,陈某决定从一名授薪律师开始做起。由于之前的工作经验丰富,陈某对新工作适应很快,但部门主任却对他颇有微词,经常提醒他不要含胸驼背,又说他在接待客户时言谈举止做得不到位,这让陈某很是不满。他认为这些小事情没有多重要,只要专业工作做好就行了。一次团队照集体形象照,陈某拿到照片后恍然大悟,才知道自己耸肩驼背跟其他昂首挺胸的律师一比相去甚远。 由此可见,仪态可以展现出一个律师的精神状态、心理活动、 文化修养及审美情趣。优雅的举止,洒脱的风度一眼可见,也是最为人羡慕和称赞的,也最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二)站有站相 正确的站姿落在四个点:头部、胸部、腰部、腿部。具体来说就是昂首挺胸、身体端正、腰部挺直、腿部自然。男律师站姿稳健,女律师站姿优雅,要体现挺拔笔直、舒展大方、精力充沛、积极向上的职业印象,不应显得过于拘谨和呆板。男律师站立时应将身体的重心放在两脚,双脚平行分开,两脚间距离不超过肩宽,以20厘米为宜。两只手叠放在背后或交叉在体前,一般为右手握住左手,也可一手持公文包,另一只手可以自然垂放。女律师可两脚并拢或两脚尖略展开呈“V”形站 立,身体微侧呈45度,面部朝正前方,将右脚跟前置于左脚内侧呈 “丁”字步。站立时若非拎包、持物,两手最好自然并拢,大拇指交叉,一手放在另一手上,轻贴腹前。 站姿注意事项 (1)手不宜插在腰间或抱在胸前。 (2)不宜双手插于裤袋中。 (3)站立时双腿叉不要开得过大。 (4)忌腿不停抖动,或用脚打拍子。 (5)忌脚在地上不停划弧线等下意识动作 (6)忌缩肩驼背,或者缩倚靠墙边。 (三)坐有坐相 无论是开庭辩护、伏案工作,还是参加会议、会客交谈,律师都离不开坐,古人要求“坐如钟”,即身正、腿直,呈现静态美。对于律师而言,坐姿也尤为重要。 女律师标准坐姿 前伸式:在标准式的基础上,两小腿前伸一脚的长度,左脚向前半脚,脚尖不要翘起。 重叠式:右腿叠在左膝上部,右小腿内收、贴向左腿,脚尖自然下垂。 男律师标准式坐姿 正坐式:上身正直上挺,双肩正平, 两手放在两腿或扶手上,双膝并拢,小腿垂直落于地面,两脚自然分开成45度。 重叠式:左小腿垂直于地面,右腿在上重叠,右小腿向里收, 脚尖向下,双手放在扶手上或放在腿上。 斜身交叉式:两小腿交叉向左斜出,上体向右倾,右肘放在扶手上,左手扶把手。 前交叉式:在正坐式的基础上,将小腿前伸,双脚踝部交叉。 坐姿注意事项 (1)正式场合一般不应坐满座,通常坐椅子2/3位置。 (2)一般应从座位的左边人座。入座要稳要轻,不可发出过大声响。 (3)女士着裙装人座时,应当双手拢平裙摆再坐下。 (4)男士可将双手放在两条大腿上或座位两边扶手上,女士只扶一边显得较为优雅。 (5)落座后上体自然挺直,绝不可把手夹在两腿间或双手抱在腿上。 (6)正式场合双手不应放在身前的桌面上。 (四)优雅的蹲 蹲姿在工作场合中用得不多,所以最易犯错误。蹲姿看似简单, 但其实很有讲究,律师们有必要稍做了解。律师在大众面前是一个严肃认真的形象,适时的弯腰下蹲可以让客户改变律师傲慢的偏见,成为产生亲切感的调和剂。蹲式分为髙低式、交叉式、半蹲式、半跪式。 适用的情况 律师在工作中拿取较低的物品或拾起落在地上的东西时,使用 下蹲和屈膝的动作可以避免弯上身和翘臀部,尤其是穿套装的女律师,若不用蹲式而弯腰的话,背后上衣自然上提,露出腰、臀皮肤和内衣很不雅观。 律师给予客人必要帮助时。比如客户的东西刚好掉在离你很近的地方,可下蹲为他拾起。 律师在自我整理装扮时,比如鞋带开了,或脚边、小腿的某个地方没有整理好,特别是女士的丝袜、裙子等往往容易出状况,也可采取下蹲及时整理,但最好在没人的地方,比如洗手间。 蹲姿切忌的事项 (1)突然下蹲。 (2)距人过近而下蹲。 (3)方位失当下蹲。 (4)毫无遮掩地暴露一些不雅的细节下蹲。 (5)不要蹲着或者靠在墙边休息。 (五)自信地走 站姿、坐姿和蹲姿属于静态美,而行姿则体现一种动态美,稳 健优雅的行姿能自然流露出自信稳重的精神状态。 头部要正:抬头,目光平视前方,抬头挺胸,精神饱满。 上身挺直:挺胸收腹,重心向前倾,双肩平稳。 双臂自然:双臂自然下垂轻轻前后自然摆动,手指自然弯曲, 手臂外开不超过30度,前后摆动的幅度为30 ~40厘米。 膝盖伸直:行走时应伸直膝盖,前足着地和后足离地时膝部不能弯曲。 步位要直:抬脚时脚尖应正对前方,不能偏斜。 步幅协调:步幅一般标准是一脚踩出落地后,脚跟离后脚尖的距离恰好等于自己的脚长,身髙超过1.75米步幅约一脚半长。 男不扭腰,女不扭臀。男士步履雄健有力、潇洒豪迈、步幅稍大,展现阳刚之美。女士行姿应轻盈飘逸、典雅端庄、步幅略小,展示阴柔之美。 特别提醒:女律师上下楼梯 ⑴上楼梯时注意气息交替,一般节奏为—阶一呼,—阶一吸, 这样才不至于上楼梯后气息调节不均,产生很强的疲劳感; (2)如果裙摆很长,上楼梯时可轻轻捏起长裙,避免踩到裙摆; (3)下楼梯时脚尖先着地,步伐尽量慢而缓,这样不容易出状况,也会给人一种很稳重的感觉。 (六)手势表情达意 古罗马大政治家西塞罗说:“一切心理活动都伴有指手画脚等动作,手势恰如人体的一种语言,这种语言甚至连野蛮人都能理解。” 法国大画家德拉克洛瓦则指出:“手应当像脸一样富有表情。”美国知名非语言研究专家莱杰布罗斯纳安也认为“手势实际上是体态语的核心”。由此可见,手势是无声的语言。俗话说“举手投足百媚生”,“媚”在这里换成“魅”便更能体现恰当的手势对于律师职业魅力的价值。位置、力度得当的手势可以起到醒目的效果,律师运用恰当的手势也能增强表情达意的效果,并给人以感染力,加深印象。 在国外,律师在法庭上辩论时可以来回走动,用肢体、语言、 手势,来说明事实、引法论证。而在中国,律师在法庭不允许随意走动,但在庭审中适当的使用手势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增加法官、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度。在接见客户时,如果手势使用的得当,也会增加律师个人魅力。 律师的手势运用要规范适度,给人一种优雅、含蓄和彬彬有礼的感觉。在谈到自己时,不要用大拇指指向自己,而应用右手掌轻拍自己的左胸;在谈及别人、介绍他人或请对方做某事时,手指要自然并拢,将掌心向上,以肘关节为轴指示目标,同时上身前倾,以示敬重,切忌伸出食指来指点。 律师执业过程中,常用的手势有自然搭放、递接物品、为人指 引、与人握手、表达观点等。递接名片、指引方法、握手等的正确方法将在后续章节中细讲,此处先略过。 自然搭放 在面谈或谈判时,女律师的正确坐姿是双手自然微微搭放于腿 部,靠近小腹的地方;男律师则可以选择两腿平行分开,双手分开放于大腿两侧。另外,若谈判双方是面对桌子相向而坐,那么身体靠近桌子,尽量挺直上身,双手放在桌子上时可以分开、叠放或相握,不要将胳膊支起来或是将一只手放在桌子上,一只手放在桌子下。 递接物品 最常见的递接物品便是为客户端茶倒水,另外还有律师和客户 之间彼此接、递名片。递接物品时用双手为宜,不方便双手并用时, 也要采用右手,用左手通常被视为无礼;若递交之物附有文字,则应将有文字的正面面对对方;若将带尖、带刃或其他易于伤人的物品递给客户,切勿以尖、刃直指对方。 表达观点 律师在交流沟通与法庭辩论时配以手势可以强化观点的表达。主要包括形象手势,用来模拟状物;象征手势,用来表达抽象意念;情谊手势,用来传递感情;指示手势,用来指示具体对象。 手势礼仪的重点 (1)大小适度。上界不应超过对方视线,下界不应低于自己的 胸区,左右摆范围不要太宽,应在自己胸前或右边。 (2)自然亲近。多用柔和曲线的手势,少用生硬直线的手势以拉近心理距离。 (3)恰当适时。手舞足蹈会令人感觉轻浮不稳重,过于死板又 让人压抑,适度适时为宜。 (4)简洁准确。手势要适度舒展,不要过分单调也不要过分繁杂。 律师手势禁忌 (1)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避免出现搔头、掏耳朵、抠鼻子、擤鼻涕、拭眼屎、剔牙齿、修指甲、咬指甲、玩笔等动作。 (2)忌敲击桌子或其他过分的动作。 (3)忌髙兴时拉袖子等不雅动作。 (4)忌用手指点他人。 (5)忌交谈时指手画脚、手势动作过多过大。 (七)友善的表情 表情运用讲究自然、亲切、和蔼、友善。表情,在律师沟通中 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在丰富的表情之中,眼神和微笑的运用最具有礼仪功能,也是律师礼仪的基础。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目光是心灵的语言。用眼睛说话,用目光 的交流传递相互间的信息,故所谓“眉目传情”。但凡炯炯有神的目光,都会给人以感情充沛、生机勃发的感觉;而目光呆滞麻木则给人以疲意厌倦的印象;目光凶相毕露,交流必然难以持续。 眼睛是律师的重要沟通工具,目光是非言语交流的重要手段, 目光应该随时保持坦然亲切,和蔼有神。与客户沟通时,以祥和的目光注视对方会让客户感受到关心之情;如果眼神飘忽不定,则会让对方没有安全感且会认为律师没有可信度。在法庭发表意见时,若目光坚定,在场的人便会感受到专业和权威。 律师在各类交流活动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迎接的目光 与人见面时,无论是陌生的还是熟悉的,无论是偶然相遇还是如期约会,都要目光有神,注视对方,面带微笑,显现喜悦和热情。 2.交谈的目光 与人交谈时,不要总是眨眼,眼神飘忽;也不要怒目圆睁,目 光呆滞;忌讳目光盯住对方或逼视、斜视、瞟视。 3.注视的时间 与他人交谈时,为使对方感到舒适,目光的接触要有度,太长 时间的凝视会显得无礼,太短时间凝视又会显得对话题不感兴趣。若向对方表示友好,注视对方的时间占全部谈话时间的1/3;若向对方表示关注则注视的时间占全部谈话时间的2/3左右。 4.注视的区域 在与他人交谈时,目光落在对方身体部位要有所区别和调整。通常应将目光局限于上至对方额头,下至对方衬衣第二颗纽扣以上,左右以两肩为准的方框中。在洽谈业务和工作时,要用公务的正式眼光凝视,注视区域在对方的双眼和额头之间。公务凝视显得严肃认真、有诚意,也能使律师把握谈话主动权和控制权,具有权威感。 5.眼珠的转动 眼珠转动的频率忌太快或太慢,眼睛转动快表示有活力,但太 快则表示不真诚,太慢又会显得缺乏生机。 6.眼光的变化 随着话题和内容的变换,目光也应做出及时恰当的反映,或喜 或惊都可用目光会意,这样会使整个交谈融洽有趣。在交谈结束道别时,目光抬起且要表现出惜别。 7.送别的目光 当对方洽谈完离开时,眼神要目送对方,等到对方转身并走出 一段路后,再转移目送的视线。在送对方上电梯时,则应等电梯完全关上后再转移目送的视线。 8.演讲的目光 演讲之前要用光环视全场,表示“请注意,我要开讲了”。 9.辩护时的目光 庭审辩护时,律师对谁发言都应当与对方有目光交流。在发表辩护观点时,律师对旁听席也要有目光交流,与法官要保持目光交流,表示尊重。律师在发表意见时,目光应当坚定;在提出辩护意见时,对被告人的一些人性化内容目光应当柔和。 目光的禁忌 (1)忌责怪的目光。 (2)忌冷漠的目光。 (3)忌面无悦色的斜视,这是一种鄙夷。 (4)忌看完对方突然一笑,这是一种讥讽。 (八)微笑时时到 微笑,可以表现出真挚友善的礼貌态度,可以彰显自信乐观的 良好修养。微笑,是一种人际交往的润滑剂,“Smile Smile Smile等于成功”。作为一种令人感觉愉快的面部表情,微笑展示着个人的诚意,象征着友善。英国诗人雪莱说:“微笑,是仁爱的象征,快乐的源泉,是亲近别人的媒介。”律师的微笑,能够即刻缩短律师与客户的心理距离,也能为沟通和交往营造出一种和谐的氛围。 微笑的方法 (1)微笑应当是上翘嘴角,双颊肌肉上抬,不露牙齿,眼神中有笑意。 (2)微笑要真诚,符合礼仪规范,应当笑到、口到、眼到、心到、意到、神到、情到。 (3)微笑要适度得体,笑不出声不露齿,充分表达友善、真诚、 和蔼、融洽等美好的感情。 (4)微笑要适宜,注意场合、对象。在打破沉默前先露出笑容, 可以拥有一个良好的氛围。 微笑的禁忌 (1)忌虚情假意、假模假样、露出机械式笑容。 (2)忌冷笑、傻笑、干笑、苦笑、皮笑肉不笑。 (3)忌随心所欲咧嘴大笑,笑声不加节制。 (4)忌故意掩饰笑意,压抑内心。 四、富有魅力的语言表达 张律师在从事律师行业前是一名古代汉语语言研究者,学识渊博的他几年前攻读下刑法学硕士学位并成功通过司法考试。但长期对古文的热爱使他在平常的交流中不自觉地便会引用古文,一板一眼说问题,而且每次与客户的交谈中都是抑扬顿挫,这让很多委托人难以习惯,经常难以理解他所说的意思。很多客户称,张律师话一出口就很难停下来,常常忽略客户的提问和需求,让他们感觉十分不受尊重。 事实上,部分委托人在向刑辩律师求助时心理往往比较脆弱, 这让他们在整个谈判中都无法放松下来,十分煎熬。此时,律师除了给予专业的法律问题解答外,还应辅以语言安慰。 语言交流能力是人类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人在职场 重要的基本职业技能之一。语言表达是律师的重头戏,无论是与客户洽谈,还是与当事人或司法人员沟通,或者是出庭辩护都离不斤语言的表达。语言表达也是律师个人修养与才智的体现,主要包括言谈的方式、速度、声调、音色和内容等。语言感染力与律师的整体形象息息相关,律师文雅的谈吐是学问和修养的流露,也是一种气质的来源、 律师的口才是律师才华的外在表现,在律师职业生涯中,能说、是否会说以及是否具有言谈交际的能力,影响着律师业务的成败。“话不投机”会让律师失去很多机会,而“金口才”则会让律师在口吐珠玑的同时攀折成功的桂冠。律师作为一个靠语言执业的群体,善于表达,善于说服别人,善于向别人推销自己的论点应当是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律师的举手投足、语言、形体,在律师参加执业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律师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 1.态度真诚 真诚是言谈的基础,只有诚心待人,才能换取对方的信任和好感,才能为进一步的交谈创造融洽的气氛,为言谈的成功奠定基础。真心实意的交流是自信的象征,是信任别人的表现。发自肺腑的语言才能触动别人的心弦,引起对方感情的共鸣,言谈才能取得满意效果。 2.用语礼貌 礼貌用语体现了一个人的素养,与他人沟通时律师要多用礼貌 语言,且要适当使用敬语、谦语。见面时应礼貌地说“您好”,吿别时应客气地说“再见”,多用“请问”、“对不起”、“谢谢”,出庭辩护发言时用“尊敬的审判长”。 3.称呼得体 任何夸大其词、词不达意的表达都会影响沟通。例如,在见到律师同行时必称“大律师”,对法官称“老王”、“老李”等,这些都是很不恰当的称呼,要根据对方的身份和地位使用恰如其分的称谓。 4.用词文雅 在大众心里,律师就是温文尔雅的知识分子,在交谈中对客户 的一些要求使用“可以理解”、“尽力而为”等委婉语,既可以给自己留有余地,也能让对方感到十分体面,乐于接受。 5.吐字清晰 在律师工作中应当使用普通话,这是一种尊重,也体现了律师的职业性。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使用普通话显得正式,在开庭时使用普通话显得庄重。 6.内容有逻辑 律师的语言特别强调逻辑性,多用第一、第二、第三,或首先、 其次、再次这样的表达方式,这会让听者感觉到层次分明,便于抓谈话重点。除此之外,律师还应当掌握丰富的格言、成语等,增强说话的艺术效果。 7.表达流利 流利是口语表达的首要条件,语言表达流利是说话成功的必要条件。在说话时,要尽可能少用长句和复合句、古语等不利于他人理解的语言。 8.专业人士多用法言法语 与司法人员沟通,或在法庭辩论时,律师要用专业语言,体现律师的专业性。 9.技巧配合功底才能发挥最大功效 即使语言技巧再娴熟,如果没有过硬的专业,也是绣花枕头。专业度传递的不仅是身后的学识,还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表达能真正影响案件达到的效果,让客户信任。 (二)游走在专业和通俗之间的语言翻译 在洽谈中,律师对客户的问题要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意见。在谈及一些专业名词时要进行解释或最后统一说明,让客户更易理解, 比如“情节严重”、“转化型抢劫”、“职务犯罪”、“缓刑”、“假释” 等。这类专业名词的解释不仅能够体现律师的专业度,也能彰显律师的善解人意。 (三)语言表达的几个关键 1.音量的控制 声音大小控制适度,声音洪亮但不刺耳尖锐为宜。另外,声音悦耳怡人也是律师营造亲和力的方式。 2.语调的控制 律师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如遭遇客户的嘲笑、不满,与司法人员的沟通时受阻,在法庭上发言被打断,这些情况下要从容自如、沉着应付,不可让说话的语调和态度发生突然性的变化,从而导致沟通失败。 3.语速的控制 律师在工作中应掌握控制语速的技巧,中速说话,能体现语言表达的节奏感和音乐美。 4.重音的使用 律师在发言时,要根据表达的需要掌握好重音技巧,起到强调重点、提醒对方注意的作用。 5.停顿的间歇 说话掌握好停顿技巧,可以更好地表达言外之意,传达比有声语言更多内容,同时给听者留下领略、思考、回味的余地。 6.配合好态势 除了有声语言外,还要擅长借助面部表情、手势动作身体姿势等无声的手段来帮助表达。 (四)语言表达的几个禁忌 1.辩论不是争吵 在与司法人员沟通和在法庭辩论过程中要尊重对方,表达观点时实事求是,不抬杠。 2.不挖苦讥笑对方 台上是对手,台下是朋友。在任何情况都不要对司法人员或是律师同行口出恶言。 3.法庭忌大白话 在法庭上不使用口水话的语言,多用专业术语来表达意见。例如,在法庭发言时,律师如果用“我来说两句”开场便有失水准。 4.不要抢着说 说话要想着说,不要抢着说,抢话说显得没有自信和底气,也显得没有教养。 5.忌玩弄语言 律师的最大职业病——说得太多。在工作和生活中,律师切忌 “玩弄”语言。认真聆听是一种修养,善于说话是一种天性,有句话说得好:“善言,赢听众;善听,赢朋友。” 良好的语言表达是塑造律师亲和力和专业度的重要方式,说话冷静从容,嗓音富有磁性,音调从容不迫,如此和谐的谈话带给人 的就是信任感;而那种尖嗓、快语,则很容易让人感觉轻浮,产生不可靠之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律师胜人一筹的说服能力,正是贏在这些细枝末节上。掌控好说话的音量和音调,控制好表达的内容,能够全面的展现出一个具有说服能力的专业律师形象。 (五)法庭的语言把握 法庭的语言表达是律师贏得诉讼的关键一环。在法庭上,心直口快不适于法庭辩论,气势汹汹有失律师风度。律师在法庭上应当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始终保持彬彬有礼的学者气质。另外,要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束语能概括重点,一语中的、柔中带刚,语言与肢体的融合统一,让法庭清楚地了解律师观点。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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