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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拓人员能不能不要研究税筹了

 赤脚书生茶客 2020-09-04

原创 商淌 周璐的笔记 1周前

一线的地产投拓人员在收并购项目的评判上,最关心的就是税筹。因为理由很简单:收并购市场是一个竞争非常充分的市场,转让方要卖一个项目,一定会充分公开询价。但对于标的项目而言,意向收购的竞争者们对市场的预期、对成本的预期其实都很一致,不会有太大的偏差。项目是否能拿到的胜负手,一般就取决于对持有物业、公建物业的价值判断以及就是税筹的空间有多大、能省出来多少利润。

但是税筹这种事情,其实还是超然于投拓业务的专业型问题,是地产板块财务或税务部门进行评价的事情。但是因为事关拿地成功与否,投拓人员还是会非常关心,作为一个知识储备,随时准备冲上去与财税部门开怼。

所以,一旦提到税筹,投拓人员们就很关心,那些讲税筹的书和公众号也很火,税筹话题的讨论也是非常火热。

我非常理解投拓人员的心态,但我还是想说,不要讨论税筹了,不要在错误的方向上用力了!

一、税筹的本义

对于税务的筹划,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合理避税,另一类是不合理的逃税,红线与否一目了然。

1、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的前提,是一定要有真实的业务发生和真实的资金往来,有业务发生的依据,然后通过财务处理(如开票类型或者提高取票率),达成合理避税的目的。现在地产开发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营改增之后,大量的票据无法入成本,或者开票类型不同会导致税点不同,所以这种处理之后是能合理避税的。

举个例子:土地款的保证金是母公司付的,开票开给母公司,但是后续全资子公司项目公司进行了转让,这张开给母公司的土地款发票就可能抵扣不了增值税,通过及时换票就能挽回损失。

然后合理避税的大头,就是所得税。大家平时做的测算表,无论是动态还是静态,都会有一个税前利润的指标。我认为这个指标就代表了税筹的最大空间,毕竟用税前利润去弥补亏损或者去再投资做大成本避税,都是合情合理的。

2、不合理逃税

现在很多投拓人员痴迷于税筹,本质上其实就是想各种方式虚增成本,降低利润,然后土增税、增值税、所得税都能因为成本的增加而大幅下降,从而达到节税增利的目的。

但是要知道,因为是虚增,所以没有真实的业务发生,在税务核查日趋严厉、房地产行业成本越来越透明的当下,基本上属于一戳就破的状态。而且现在因为营改增,最难的就是获取进项增值税发票,转让方在开具此类发票的时候,自身也面临着可能的税务审计以及高昂的税负问题。

逃税这种东西,真的要谨慎,还是好好了解“金税工程”的威力吧。

二、大家所误解的税筹

市面上有很多教大家做税筹的做法,我也就举个例子来解释下(来源于微信群讨论),为啥不可行:

例子:“在直接收购股权模式下,主要的税筹安排是拆分股权转让款,即交易价款=股权转让款+收购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借款。

在该模式下,主要包括几个节点

i)在支付对价前,构建项目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该等债务的性质可为股东借款、前期工作费用、咨询费用等;

ii)受让方向转让方先行支付股权转让款(一般而言为平价转让,避免溢价导致的额外税费);

iii)受让方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即交易对价—股权转让款的剩余部分,实际为股权转让款的溢价部分);

iv)项目公司取得借款后,专项用于偿还对转让方的借款本息或前期工作费用、咨询费用等,以达到转让方取得全部转让款的目的。”

探讨:

这种税筹的想法,其实就是希望通过转让方不断开票,做大项目公司的成本,同步做大项目公司的债务,使得项目公司的股权价格加上负债等于转让总价款。

想法是好的。

但是,对于转让方而言,通过增大债务消灭股权溢价的核心理由,就是他不用再行支付股权溢价所带来的25%所得税。但是要知道,转让方向项目公司开票也是要交税的,看票的类型,一般增值税和所得税一个都不能少,加起来可能已经比直接支付溢价所要交的税要多不少,所以这种操作第一步就是有问题的。而且虚增成本的话,后期也许税务部门都会把这些票作为无效票,开了也是白开。

什么情况下可以这么做?

一定要有真实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只不过虽然不是这个项目公司做的,但是为了这个项目做的,比如一级土地整理、前期报批费用等,通过重签合同等方式转到这个项目公司,然后还要通过审计,这才是合理的做大成本的方式。

还有很多说法,诸如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掏空项目公司利润,通过总包做大成本方式来做税筹,前者委贷的利息也是算收入要交所得税,后者总包应该是千万个不情愿,除非开发商愿意承担总包多缴的增值税,而且税务部门也会出税务审计,空间也不会很大。

三、昨日的税筹和今日的税筹

很多朋友肯定会说,税筹做了那么多年,为什么到我的文章里就全变成问题了?

大家还是想一个问题吧:

昨日的税务制度严格还是今日的税务制度严格?昨日的税务人员素质高还是今日的税务人员素质高?

前两年还是营业税为主的地税,现在就已经变成增值税为主的国税,以前不少票据也能入账,现在都只能当收据,很多所得税也抵扣不了。以前税务的业务部门里还有外行转进来的人员,现在税务的业务部门中全是科班出身,税务法律法规烂熟于心。

所以,昨天还能做的事情,今天能不能做还是问题。

四、小结

对于税筹,我还是两个观点:

1、不要指望能逃税,房地产是中国的巨大税池,在税收上一定是从严审计、从严监管。这几年一直在不断收紧。

2、能做合理避税的只有所得税部分,以及有真实业务发生及资金往来却找不到合理发票入账部分。

前者方式方法非常多,可以以税前利润去评价项目好坏,后者因为不是虚增而是补票,找到合理理由是可以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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