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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安检救生配备(国内航行船舶)

 君子好进 2020-09-04
救生设备检查(国内航行船舶)
一、救生设备的配备
(一)海船救生设备的配备
1.客船救生设备配备(%)
航区
救生艇
吊架降落
救生筏
气胀
救生筏
救生
浮具
全船总容量
远海航区
50*
25
50
--
125
近海航区
30*
30
50
--
110
50
60
沿海航区
40
70
--
110
20
50
40
遮蔽航区
L≥40m
--
30
30
60
L<40m
--
40
40
注:*每舷至少应配1艘机动救生艇。
2.沿海航区客船救生艇配备附加要求
客船种类
救生艇配备要求
L≥60m
每舷至少应配备机动救生艇1艘
40m≤L<60m
全船至少配备机动救生艇或救助艇1艘
L<40m
救生艇可用气胀救生筏替代
船上总人数超过500人双体客船
全船至少配备1艘机动救生艇或救助艇
琼州海峡航线的车客渡船,
船上总人数不超过200人
救生艇可用气胀救生筏替代
配有海上撤离系统的客船
吊架式降落救生筏可用气胀式救生筏替代
3.货船救生设备配备(%)(包括救捞船、拖船、破冰船、自航工程船)
航区
船长
救生艇
气胀救生筏
全船总容量
远海航区
--
200(每舷配备1艘机动救生或救助艇)
200
近海航区
L≥50m
150(全船配备1艘机动救生或救助艇)
150
L≥60m
L<50m
--
150
150
L<60m
沿海航区
--
--
110
110
遮蔽航区
--
--
100(L<25m可用救生浮具代)
100
4.有人载货驳船、非自航工程船(如打桩船、挖泥船、泥驳等)救生筏的配备要求
航区
救生筏的配备
近海
总容量至少应为船上总人数的110%
沿海和遮蔽航区
至少应能容纳船上总人数
5.装运闪点不超过60℃(闭杯试验   )货物的油船、液化气体船和散装化学品船救生设备的配备
航区
船长
救生艇
气胀救生筏
远海或近海
L≥85m
每舷容纳船上总人数的耐火救生艇
50%抛投B型
50%气胀救生筏
近海
L<85m
每舷容纳船上总人数的耐火救生艇(救生艇可用认可的刚性顶棚的开敞式机动救生艇替代)
50%抛投B型
60m≤L<85m
200%(每舷1艘艇体为阻燃或不燃的开敞式机动救生艇)
L<60m
--
150
沿海航区
--
每舷容纳船上总人数的耐火救生艇(救生艇可用认可的刚性顶棚的开敞式机动救生艇替代)
50%抛投B型

--
110
遮蔽航区
--
每舷容纳船上总人数的耐火救生艇(救生艇可用认可的刚性顶棚的开敞式机动救生艇替代)
50%抛投B型
--
100(L<25m可用救生浮具替代
6.92规范对运输散发有毒蒸汽或毒气货物的化学品液货船和气体运输船,每舷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具有自供气系统的救生艇,且每舷容量至少应能容纳船上总人数。此外,全船还应配备能容纳船上总人数50%抛投式气胀救生筏。99规范对此未做要求。
7.救生圈的配备(99规范减少对L≥240的客船的要求)
船舶种类
船长L(m)
救生圈(只)
其中
带自亮灯
带救生浮索(只)
总数(只)
其中带烟雾信号(只)
客船
45>L≥20
4
2
--
全船1只
60>L≥45
8
4
每舷至少1只
每舷至少1只
120>L≥60
12
6
180>L≥120
18
9
240>L≥180
24
12
L≥240
30
15
除客船以外的其它船舶
45>L≥20
4
1
--
全船1只
75>L≥45
6
3
--
每舷至少1只
100>L≥75
8
4
每舷至少1只
150>L≥100
10
5
200>L≥150
12
6
L≥200
14
7







二、救生(助)艇(艇体、艇机)
(一)救生(助)艇的一般要求
1.救生艇的乘额在60人以上者应为机动救生艇。每艘救生艇的乘员定额应不超过150人。
2.每艘货船救生(助)艇的布置,应使其全部乘员在从发出登艇指令时起不超过3min登艇完毕,并应能迅速离艇。
3.救生(助)艇应备有在救生(助)艇任何一舷均可使用的登乘梯,以便水中人员能够登艇。该梯子的最下一级踏板应在救生艇轻载水线以下不小于0.4m处。
4.救生(助)艇的布置,应能把失去自主能力的人员从海上或从所躺的担架上抬进救生(助)艇。
5.人员可能行走的所有表面应有防滑层。
6.每艘客船救生(助)艇的布置,应使其全部乘员能迅速登艇,而且能迅速离艇。
7.所有救生(助)艇应装有舵和舵柄,舵应固定地附连在救生艇上。舵柄应固定地安装或连接在舵杆上。
8.除舵和螺旋桨附近部位外,应在水线以上、水中人员可到达的其他范围内,沿救生(助)艇外部装设链环状可浮救生索。
9.翻覆时不能自行扶正的救生(助)艇,应在艇体底部装设供人员攀登救生艇的适宜扶手。扶手应固连在救生艇上,当受到足以把扶手从救生艇上打掉的冲击力时,打掉扶手而不损坏救生艇。
10.沿船舷降落的救生(助)艇应设置便于救生艇降落和防止损坏所必需的滑橇和护舷材。
11.救生(助)艇应装设1盏人工控制灯。该灯应为白色。
12.救生艇内应装设1盏人工控制灯或1个光源,提供照明不少于12h使艇内人员能阅读救生须知和属具使用须知,但不准使用油灯作此用途。
13.应在救生(助)艇内明确地标出每个座位位置。
14.救生(助)艇上应以经久的明显字迹标明所批准的救生艇的乘员定额;
15.应以印刷体罗马字母将救生(助)艇所从属的船舶名称及船籍港标明于艇首两侧;
16.识别救生(助)艇所从属船舶和救生艇号码的标志,应能从空中看清。
(二)机动救生艇的检查
1.每艘救生(助)艇应由压燃式发动机驱动。任何救生(助)艇概不得使用闪点为43℃或43”C以下(闭杯试验)燃油为燃料的发动机。
2.发动机应设有手启动系统,或设有使用两个独立的可再次补充的动力启动系统,还应配备任何必要的启动辅助设施。发动机启动系统和辅助启动设施应在 -15℃的环境温度下,启动操作程序开始后2min内启动发动机,除非主管机关考虑到配备救生艇的船舶所经常从事的特殊航线,认为另一环境温度较为适宜。发动机的罩壳、横座板或其他障碍物均不应妨碍启动装置。
3.发动机应能在救生艇体尚未人水情况下冷启动后运转不少于5min。
4.螺旋桨轴系的布置应可使螺旋桨从发动机脱开。应设有救生(助)艇推进的正车和倒车装置。
5.废气管的布置应防止水进入处在正常运转状态的发动机。
6.救生(助)艇发动机、传动装置和发动机的附件,应采取阻燃罩壳或提供其他类似保护的适当装置加以围蔽。这些装置还应保护人员不至意外地接触到发热和转动的部件,并保护发动机避免暴露在风雨和海浪中。应装设减低发动机噪声的适宜装置以便能够听到叫喊声。启动电池应设有在电池底部和各侧面围绕形成水密围蔽的箱子。该电池箱应有紧密的并装有必要通气孔的顶盖。
7.所有启动发动机、无线电和探照灯用的电池都应配备有再充电的设备。无线电用的电池不应用作启动发动机的动力。
8.应备有防水的启动和操作发动机须知,将其张贴在发动机起动控制器附近明显处。
(三)耐火救生艇的附加要求
1.应设有完全罩住救生艇的刚性水密封闭盖,其布置要求:
(1)每一艘全封闭救生艇都应设置完全围蔽救生艇的刚性水密围蔽,为乘员提供遮蔽;
(2)由舱口提供进入救生艇的通道,舱口可关闭以使救生艇水密;
(3)除自由降落救生艇外,救生艇舱口的位置应设在任何乘员都不必离开该围蔽就能进行降落和回收操作的地方;
(4)应设有扶手供在救生艇外部活动的人员安全扶手用,并帮助登艇和离艇;
2.翻覆与扶正
(1)每个标明的座位处应设有1根安全带。每个座位上安全带的颜色应和相邻座位上安全带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2)救生艇的稳性应是在装载全部或部分乘员及属具,所有进口和开口都是水密关闭而且所有乘员系好安全带时,能自然或自动地自行扶正。
(3)所有发动机排气管、空气管和其他开口的设计应使救生艇翻覆和扶正时,海水不会进入发动机。
3.推进装置
(1)应在舵工位置控制发动机和传动装置;
(2)空气冷却发动机应设有从救生艇外面吸进冷气并把它排出救生艇外面的管道系统,应设有手动调节风门,使可从救生艇内部吸进冷气并向内部排放。
4.空气维护系统的要求:当救生艇在全部进口和开口均关闭的情况下航行时,救生艇内空气保持安全和适宜于呼吸,而且发动机正常运转时间不少于10 min。在此期间,救生艇内大气压应不低于艇外大气压力,也不应超过艇外大气压20 hpa以上。该系统应有可视指示器,无论何时均可指示送风压力。
5.耐火要求
(1)在水面时应能保护其额定乘员经受持续油火包围该救生艇不少于8min。
(2)用自吸式电动泵抽海水作为该系统供水。该系统应能“开启”和“关闭”喷洒救生艇外面的水流;
(3)海水吸人口的布置应防止从海面吸人易燃液体;及
(4)该系统布置应能用淡水冲洗并能完全排清积水。
三、救生(助)艇属具
序号
属具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检查要求
划桨艇
机动艇
1
划桨
1
4支
可浮于水,一套指艇长在≤8m者为6支,8m以上者为8支。
2
桨架
3/2
6只
同上
3
代舵桨
1
--
可浮于水,桨叶应涂白漆
4
备用桨
2
--
可浮于水
5
舵架绳套
1
--

6
带钩艇篙
1
2

7
水瓢
1
1

8
水桶
2
2
不锈材料,容量不少于9L
9
舵及舵柄
1
1

10
太平斧
2
2
短柄、单面、斧口须锋利,置于艇首尾
11
海锚
1
1
配破断力不小于5kN长度不小于3倍艇长的海锚索与海锚回收索各1把
12
把手索
1
1
直径为8-12mm,装于自首至尾护舷下,除耐火艇外采用浮索或每悬链处装可浮把手
13
艇首缆
2
2
长度不小于37m,一根用索环及卸扣系于首端,以便解开;另一根固定于首柱上以备使用
长度不小于从救生艇存放位置至最轻载航行水线距离的2倍或15m,取其长者。一根用索环及卸扣系于首端,以便解开,另一根固定于首柱上,以备使用。
14
口粮
份/人
1/3
1/3
每份口粮发热量10MJ,贮于水密容器内
15
淡水
升/人
2
2
贮于不锈、无毒水密容器内,其中一升可用海水除盐器提供
16
饮水量杯
1
1
不锈、无毒材料制,带刻度
17
水勺
1
1
不锈、无毒材料制,用细绳系牢
18
船用红光降落伞信号
4
4
应符合有关规定
19
船用红光火焰信号
6
6
应符合有关规定
20
船用橙色烟雾信号
2
2
应符合有关规定
21
防水信号电筒
1
1
以发莫尔斯信号,备用电池、电珠积各2只,贮于水密容器内
22
救生浮环
2
2
带直径4mm,长30m的浮索
23
手摇泵
1
1
阀芯为不锈材料,吸入、排队出软管均应有足够长度
24
哨笛
1
1
或等效的声响号具
25
防晕船药
片/人
6
6
每艇不超过200片
26
1
1
贮细小物件
27
救生信号解说图表
1
1
印在防水硬纸上或装在防水容器内
28
折刀
1
1
附有开罐头器,以短绳系牢
29
手提灭火器
--
1
应适用于灭油火者
30
工具箱
--
1
存放艇机备件及维修工具
31
急救医药箱
1
1
置于可盖紧的水密箱内
32
探照灯
--
1
可在黑夜对距离180m处宽度18m的浅色物体有效照明总共达6h,应能连续照至少3h。
配80W灯泡、有效的反射镜及电源。应能连续照至少3h。
四、救生(助)艇、筏的存放
(一)救生艇筏的存放
1.存放位置均不干扰其他降落站的其他救生艇筏或救助艇的操作;
2.救生艇、筏应存放在尽可能靠近起居和服务处所的地方。在安全和可行的情况下尽可能靠近水面,如属可行,存放在安全和有遮蔽的地方,并加保护,免受火灾和爆炸引起的损害,且使其免受巨浪引起的损害;
3.顺船舷降落的救生艇应存放在船舶推进器之前尽量远的地方。在船长为80m及以上但小于120m的货船上,每艘救生艇的存放,应使救生艇尾端在船舶推进器之前的距离至少为该救生艇的长度。因船长为120m及以上的货船和船长为80m及以上的客船上,每艘救生艇的存放,应使救生艇尾端在船舶推进器之前的距离至少为该救生艇长度的一倍半所有船舶,应尽可能使救生艇从船舶平直部分降落下水;
4.救生筏的存放,其首缆应固定地系连在船上,并设有符合要求的自由漂浮装置,使救生筏在船舶沉没时,能自由漂浮,且其存放尚应使系固装置上的救生筏能用人工来释放;
5.吊架降落的救生筏,应存放在吊钩可到达的范围内,否则应备有经本局认可的转移设施。
(二)救助艇的存放
1.使救助艇处于在5min内能降落下水的持续备用状态;
2.在适宜于降落并回收的地方;
3.使救助艇及其存放位置均不干扰其他降落站的任一救生艇筏的操作;
序号
属具名称
单位
配备数量
检查要求
1
划桨
2
可浮于水
2
水瓢
1

3
海锚
1

4
首缆
1
长度为20m
5
口粮
份/人
1/3
每份口粮发热量10MJ,贮于水密容器内
6
淡水
升/人
1/2
贮于不锈、无毒水密容器内
7
饮水量杯
1
不锈、无毒材料制,带刻度
8
船用红光降落伞信号
1
应符合有关规定
9
船用红光火焰信号
3
应符合有关规定
10
日光信号镜
1
附使用说明书
11
防水信号电筒
1
以发莫尔斯信号,备用电池、电珠积各2只,贮于水密容器内
12
哨笛
1
或等效的声响号具
13
救生浮环
1
带直径4mm,长30m的浮索
14
充气器
1
用于补气
15
小刀
1
能割缆绳,应浮于水,圆头,附有开罐头器
16
救生须知
1
需防水,包括救生信号图解及救生筏使用说明书
17
补漏工具包
1
修理浮胎破洞的胶皮、工具一套,附使用说明书
18
急救医药箱
1
箱开封后能紧闭并防水
19
海绵
2

五、气胀式救生筏
(一)属具

(二)检查要求
1.救生筏及其静水压力释放器应每12个月在认可的检修站检修一次,凡外观正常和合理的,主管机关可展期至17个月。
2.救生筏容器上应标明:
(1)制造厂名或商标;
(2)出厂号码;
(3)认可机关名称和乘员定额;
(4)SOLAS;
(5)内装备品袋的型号;
(6)上一次检修日期;
(7)首缆长度;
(8)水线以上最大许可存放高度;
(9)降落须知。
3.存放容器应水密且耐用。
4.吊架降落救生筏应设置能可靠地将救生筏贴紧并系留在登乘甲板的装置。
六、救生舢板及浮具
(一)救生舢板的检查
1.舢板可为纤维塑料制成
2.应有一定的内部浮力;
3.应有足够稳性,当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时,其干舷高度不小于舢板深度的35%;
4.当机动舢板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时,在静水中的航速不小于7km/h;舢板不应采用汽油机为动力。
(二)救生舢板的属具
属具名称
配备数量
3支
带钩艇篙
1根
桨架
3个
首缆
1根
白色环
1个
水瓢
1个
尾缆
1个
帆布盖
1副
哨笛
1只
(三)救生浮具的检查
1.一般要求
(1)应以闭孔泡沫塑料或经检验机关认可的其他材料制成;
(2)浮力分布应使其以任何一面向上漂浮时,均能保持有效和稳定;
(3)应沿其周围外缘装设一根直径不小于10mm日半链环状的合成纤维把手索,并将其紧固在按额定攀扶人员数等分的点上。落水时把手索能漂浮在水面。
(4)从10m高度处将救生浮具投入水中,不应变形或损坏。
(5)在被火焰包围2s后,离开火源应不持续燃烧或熔化。
2.多人用救生浮具
(1)在其任一边缘的把手索上挂铁块,按每长0.3m挂铁块7kg计算,且挂铁块一边的上边缘不应浸入水中;
(2)多人救生浮具载足代替荷重,在淡水中应保持正常浮态并能支持至少24h之久。
3.个人救生浮具
(1)在淡水中应能支承质量9kg的铁块;
(2)在静水中,个人救生浮具应使使用者的下颌在水面以上,其身躯不应后仰斜浮.
4.气胀式救生浮具的附加要求
(1)至少设置两个独立隔舱,每一独立隔舱应设安全阀和止回阀。底部应水密。
(2)其充气应使用拉索或其他简便有效的方法使浮具自动充气。
5.标记:颜色应为白色或橙黄色。救生浮具上应以显明经久的字迹标明其型号、制造厂名、制造编号、制造年月、主尺度、乘员定额、总质量及船检局标志。
七、艇筏的降落与回收装置
(一)降落装置
1.在持续的备用状态,使2名船员能在少于5min内完成登乘和降落准备工作;
2.降落机械装置在布置应可由1个人自船舶甲板上某一位置以及自救生艇筏或救助艇内部某一位置来开动;在甲板上操作机械装置的人员应能看到救生艇筏;
3.救生艇筏的登乘布置应设计为,救生艇可从存放处直接登乘并降落,或者从登乘甲板登乘并降落;吊架降落救生筏从存放处紧邻的位置或降落前移至的位置登乘并降落;
4.救生艇的降落装置一般应采用重力式,若救生艇在转出状态下的质量小于230kg,也可采用摇出式;
5.应设置手动制动器及自动调速器,并保证安全降落速度为0.4-0.6/s。
(二)回收装置
应配备有效的手动装置用以回收救生艇、筏及救助艇。在救生艇、筏或救助艇降落时,或使用动力装置吊起时,手动装置的手柄或手轮不应旋转。
八、船用烟火信号
(一)配备要求
1.500总吨以上的船舶应至少配备12支认可型的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并应其保存在驾驶室或其附近;
2.500总吨以下的船舶应至少配备6支认可型的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
(二)检查要求
1.必须包装在防水外壳内;
2.在外壳上,必须印有简明的须知和图解,清楚地表明该信号的使用方法。
九、救生圈及属具
1.救生圈应分布在船舶两舷易于取用之处,并尽可能布置在所有延伸到船舷的露天甲板上,至少有一个放在船尾附近;同时,救生圈应不得以任何方式作永久紧固,以便能迅速取用;
2.每舷应至少有一个救生圈装有认可型的可浮救生索,30m以上。
3.每个救生圈应以显明耐久字迹以汉字和汉语拼音字母标明其所属的船名和船籍港。
4.每个救生圈应不小于2.5kg。如救生圈有自发烟雾信号及自亮灯配备的迅速抛投装置者,则应具有足以操动此项迅速抛投的质量或4kg,取其大者;
5.设有直径不小于10mm且长度不小于救生圈外直径4倍的合成纤维把手索1根,并将其4等分紧固在救生圈外围的4个等距点上。
6.在有利于探测的位置张贴逆向反光材料。
十、救生衣的检查要求
1.每艘船舶应配备供值班人员使用和供远置的救生艇筏存放处使用的足够数量的救生衣;
2.航行于远海航区、近海航区和沿海航区的客船至少还应配备等于乘客人数5%的适合儿童救生衣,且内外均应标明“儿童”字样;
3.救生衣可不必配置救生衣灯;
4.在有利于探测的位置张贴反光材料。
十一、救生艇筏用双向无线电话装置
(一)配备要求
1.A1海区配2具
2.A1以外海区的客船和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需配3只,船长20米及以上但小于500总吨的船舶配2只。
(二)检查要求
1.水密性能是否完好
2.除16频道外,至少另外设有一个以上的工作频道。
3.备用电池(遇险情况使用)应为未开封,以显示其未曾使用过,且在颜色和标志上应与供遇险情况下使用的有所区别,应以黄或橙色标示。还应有失效日期。
4.应有操作说明。
5.进行效能通话试验。
十二、船令广播系统
(一)配备要求
1.客船:近海航区的所有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沿海和遮蔽航区客船。
2.货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近海、沿海、遮蔽航区的货船。
(二)检查要求
1.船令广播系统应能通过广播站、遥控站将住处传播到船员或乘客正常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所有处所;
2.在客船上,广播线路对旅客及船员应分开;
3.遥控系统应能使各遥控站接入或断开船令广播线路而不论广播站是否在工作;
4.每一遥控站应符合:
(1)带有自动复位开关的送话器;
(2)遥控开关;
(3)强迫通话装置;
(4)线路指示灯。
十三、艇筏登乘装置
1.登乘梯应设有扶手,以确保从甲板到登乘梯端部或从端部到甲板的通道安全;
2.登乘梯的踏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用没有节疤或其他凹凸不平外形的硬质木制成,加工平滑并无锐利棱边和毛刺,或采用其他等效性质的适用材料制成;
(2)应具有有效的防滑表面,可以采用纵向槽纹,也可以敷铺认可的防滑覆盖物;
(3)长度不小于480mm,宽度应不小于115mm,并且25mm,防滑面或涂层除外;
(4)间隔相等且不小于300mm,也不大于380mm,并且系固方法要使其保持水平状态;
(5)登乘梯的边绳,应由两根裸露的白棕绳组成,其周长不小于65mm,每根边绳在顶端踏板之下应为整根而没有接头,所有绳端应系牢以防松散。
十四、抛绳设备
(一)配备要求
航行于远海航区、近海航区和沿海航区,且船长大于和等于40m的客和船长大于或等于60m的其他船舶(非机动船除外)。
(二)检查要求
1.应配备手提式救生抛绳器4具或抛绳枪1套(抛绳枪1支,抛绳火箭体和击发器各4支)。
2.抛绳器应经船检机关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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