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我们这有“捡金戒指”的骗局。 一个人甲在你面前作势捡到金戒指,一个人乙过来说丢了一个金戒指,并拿出购买金戒指的发票。甲说没看见,待乙走后,甲提议:见者一半,我们分了吧。然后甲做大方之状,说:金戒指归你,我只要发票上数额的一少半。 自然,金戒指是不值一文的假货。 对付方法有二: 一,坚持不能让对方吃亏,强烈要求并坚持戒指归对方,我要钱。 二,坚决表示不做亏心事,一定要拾金不昧,建议一同去派出所,交公。或打110报案,捡到一个金戒指。 骗局很多,大同小异。总之,不义之财不取,不占便宜不上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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