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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祁志祥 人的情感:求乐避苦

 标准生活 2020-09-08
1、人情探奥:好恶为本
清人颜元《习斋记余》说:“人为万物之灵,而独无情乎?”对人的属性的另一种表述是:人是情感的动物。
其实,不只人具备情感。只要有感受系统的动物,都可以具有情感。当动物的本能欲求得到满足的时候,就会产生快乐;反之就会产生痛苦。达尔文的研究告诉我们:人类与其他高等动物在少数几个本能上是相同的,如都具有感觉、直觉、知觉、情绪、情欲,有些比较复杂的高级灵长类动物也懂得感激、嫉妒、争胜、猜疑、欺骗、复仇、好奇、揶揄等等。有学者指出:“情感和印象,各种感觉和本能,如爱、记忆、注意力、好奇、模仿……这些人类引以自豪的能力,在发育较好的低级动物或者它们的胚胎中都能找到。”龙学峰《动物也有情感》一文在收集了大量实例后指出:“高等动物也许确实具有一般人认为人才具有的善良、忠诚、好奇、同情、仇恨、满意、兴奋、忧愁等等情感。”不过,正如某些动物具有理智,但其质量不可与人同日而语一样,动物具有情感,但其内涵和表现形态的丰富性远不可与人相提并论。
人的情感虽然普遍存在于人类生活之中,但要洞悉其奥秘颇为不易。莱辛说过:“替人类情感定普遍规律从来就是最虚幻难凭的。情感和激情的网是既精微而又繁复的,连最谨严的思辨也很难从其中很清楚地理出一条线索来,把它从错综复杂的牵连中一直理到底”。极富思辨的黑格尔也颇感为难:“情感就它本身来说,纯粹是主观感动的—种空洞的形式。诚然,这种形式有时本身可以是很复杂的,例如希望,哀伤、欢乐和欣慰;有时这些复杂的情感可以涉及种种不同的内容,例如正义感、道德的情感、崇高的宗教情感等等;但是,这种内容尽管出现于不同形式的情感,它的基本的确定的性质却不因此就显现出来,仍然仅仅是我的一种主观感动,在这主观感动里面,具体的内容消逝了……”。鲍桑葵在《美学》英译本注中说:“情感不是可以下定义的。”金蒂雷在《艺术哲学》一书中也认为,感情是“某种无人能够准确地说明的东西”。
尽管准确揭示情感奥秘并非易事,但对它有一个大体把握还是不难做到的。
情感是什么?是生命主体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主观态度和生理—心理反应。
首先,人的情感是与生俱来的一种生理—心理反应功能。《荀子·正名》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天赋的资禀叫“性”。“性”的内容资质就是“情”。“人情”就是天赋“人性”。“性、情一也。”人的情感反应有多种形态,中国古代一般分为“七情”。《礼记·礼运》说:“何谓人情?喜、怒、哀、乐、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王安石补充说:“喜、怒、哀、乐、好、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性也;喜、怒、哀、乐、好、恶、欲发于外而见于行,情也。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从各种情感形态的关系来看,“喜”、“乐”、“爱”(“好”)、“欲”属于积极的肯定性情感,“怒”、“哀”、“恶”属于消极的否定性情感。在各种情感元素中,“爱”、“恶”是根本的情感元素。“‘欲’者,‘爱’之征也;‘喜’者,‘爱’之至也;‘乐’者,又极其至也;‘哀’者,‘爱’之极至而不得……‘怒’者,‘恶’之征也;‘惧’者,‘恶’之极至而不得。”“其‘爱’、‘恶’存者名为‘性’,其‘爱’、‘恶’发者名为‘情’。”
其次,从情感与外物的关系来看,情感是主体对外物的“反应”而非“反映”,是主体对外物的“态度”而非“认识”、,是主体对外物自然的“评价”而非自觉的“意识”。波果斯洛夫斯基等主编的《普通心理学》指出:“……在情绪和情感中则表现出人对所认识的内容的态度。”高尔太指出:情感是“对于客观世界的一种本能评价”。因此,在情感中看不到客观世界的物象、本质、规律,正如黑格尔指出的那样,情感是没有具体现实内容的“主观感动的”“空洞的形式”。不过,它又包含着对外物的感觉、感受,间接地反映着客观世界的现象、本质和规律。透过具体的情感内容,可以看到情感所折射的客观世界的面影。《毛诗序》指出:“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诗歌音乐所抒发的 “安以乐”、“怨以怒”、“哀以思”的情感,就间接地反映着时代政治状况的好坏。
再次,从情感的活动特点及其与理性的矛盾来看,情感是心灵应物起舞的活动状态,往往不能自我控制,容易产生邪劣,理性则是心灵的清明宁静状态,要求对情感加以节制。关于人情容易被外物牵引的特点,《礼记·乐记》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王充《论衡》引刘向语:“性,生而然者,在于身而不发;情,接于物然者也,出形于外。”韩愈《原性》指出:“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李翱《复性书》说:“情者,性之动也”,“情者,性之邪也”。程颢、程颐说:“自性之有动者谓之情。”“形既生矣,外物触其形而动于中矣。其中动而七情出焉。”朱熹分析说:“本体是性,动是情。”“性安然不动,情则因物而感。”“性如水,情如水之流。”“感于物者心也,其动者情也。”“性之所感于物而动,则谓之情。”人性本静,触景生情,对物生感,自然而然。人感物而生的情感活动起来后会产生一种离心力,偏离理性的轨道,扰乱安静的心灵本体。“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情者妄也、邪也。”“情既昏,性斯匿也矣。”“情既炽而益荡,其性凿矣。”所以理性要求对情感的自然活动加以节制。“欲有情,情有节。圣人修节以止欲,故不过行其情也。”“情根乎性而宰乎心,心为之宰,则其动也无不中节矣……惟心不宰而情自动,是以流于人欲,而每不得其正也。”
最后,从情感与欲望、意识的关系来看,情感是介于意识与本能之间的中间区域,可以分为三类,即欲望化情感、理性化情感、兼含理性与欲望的情感。
关于情感三层次的分类,苏民、刘再复曾有过类似的分析。苏民说:“情感可以分为几个层次:既包含passion(情欲),即与占有欲之冲动相联系的对于目的物之热望,例如恩格斯所说的曾经作过历史前进的杠杆的‘人们的恶劣的情欲’;也包含pathos(情致),即合乎理性的伦理情感,如黑格尔《美学》中所说的安蒂贡的兄妹情谊;还包含sentiment(情操)即含有较高的精神追求的‘上品的’(refined)情感,如对于真理和正义的热情、对于真善美的最高境界的热切追求;当然,也包含love(爱情),在西方,真正的爱情也是一种‘上品的’情感,是与对于真善美的最高境界的热切追求融为一体的。”刘再复在《性格组合论》一书中特设“情欲论”一章,对“情欲”的结构、功能等作了系统探讨:“在心灵世界的无意识层,它拥有最广大的活动空间;在前意识层,它的活动空间就缩小;到了意识层,活动空间变得最小。”人的心灵分无意识层、前意识层、意识层,情欲与之形成复合交叉状态,构成情欲自身的结构形态:无意识之欲、前意识之情、社会性情感。“情欲的最低层次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欲’,即感性欲望。这是人的生物生理本性的表现,它包括食欲性欲。”“情欲的中间层次则主要不是欲,而是情了。这一层次是个性在生活实践中积累起来的情绪记忆。所谓情绪记忆,也叫做情感记忆。这种记忆所识记的是人体验过的各种情绪,它可以被意识到,但平时没有被激发时,只作为一种信息贮存在大脑里,其中有些则沉淀到无意识层。”“情欲的最高层次就是社会性情感。 它是个体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由于理知的作用而产生的。可以说是在‘情’中渗入了‘理’。这是由于人们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或在追求某种社会目标的过程中诱发出来的带理性的情感经验,如……爱情……同情、友谊、爱国热情等。”
在我看来,靠着本能阈的情感是与意识无关、完全出自本能欲求的一种情感。《礼记》所说的“七情”中作为人情之一的“欲”,《吕氏春秋》所说的由“欲”产生的“情”,以及“欲寿而恶夭”、“欲安而恶危”、“欲逸而恶劳”的“人之情”,《荀子》所说的追求“欲”的“情”,以及“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的“人之情”,董仲舒《对策三》中所说的“人欲谓之情”的“情”,都属于这类情感。在这个意义上,“情”叫做“情欲”。现代心理学称之为“情绪”。波果斯洛夫斯基等主编的《普通心理学》说:“情绪是有机体在吃、住、穿、性生活方面的需要、睡眠的需要能否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产生的。”巴甫洛夫指出:情绪激动乃是在皮质的控制力减弱的条件下无条件反射占优势产生的暴乱。生理反应是情绪存在的必要条件,情感可能仅仅被欲望所点燃。约翰· 华特生《康德哲学讲解》指出:“……感觉是感情的一种形式,但不是感情的唯一形式……”黑格尔分析音乐情感:“音乐它所要做的只是用好像不掺杂思想的那种情感的音调,去表现游离恍惚的内在心灵的动态,所以不很需要或完全不需要意识到什么心灵性的内容。因此,音乐的才能往往在头脑空洞、心情还未很发动的幼年就已显现,甚至在心灵和生活都还没有什么经验的时候,就已达到很显著的高度;我们常看到在作曲和演奏方面都达到高度熟练的音乐家在心灵和性格方面却非常凡庸贫乏。”弗洛伊德分析常见的“焦虑”情感:“焦虑”一词“常用来指知觉危险时所引起的主观的状态,这种状态称为情感。”“情感在动的意义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第一,它含有某种运动的神经支配或发泄;第二,它包含某些感觉,这些感觉计共两种——即已经完成的动作的知觉,和直接引起的快感或痛感,这种快感或痛感给予情感以主要的情调。”约翰·华特生所说的情感中的“感觉”,弗洛伊德所说的出于本能的“焦虑”感,黑格尔所说的没有什么“心灵性内容”的音乐情感,就属于这类情感。通常所说的动物情感,就属于本能性情感。
靠着意识阈的情感是与本能无关、完全被理性所浸透的情感。朱熹说:“仁义礼智,性也;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情也……性者,心之理也;情者,心之用也;心者,性情之主也。”由“仁义礼智”派生出来的“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情”,就属这类情感。别林斯基讲的“激情”也是如此:“在真正的诗的作品中,思想不是教条式地表现出来的抽象概念,而是……激情。激情是什么?激情就是热烈地浸沉于、热衷于某种思想。”“激情”就是“活生生的思想”。通常讲的“民族情感”、“爱国情感”、“宗教情感”、“高尚情操”、“崇高情怀”等等,都属于这个层次。高尔太分析这类情感的理性本质:“情感作为对于客观世界的一种本能的评价,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无意识的,实际上它是一种潜在的意识,一种未必认识到的高级神经活动。在其中包含着巨大的历史沉积和个人生活的丰富经验,实际上它是更深刻、更沉潜、因而不自觉的思想。”
介于这两个层次之间的情感,则是交织着意识与本能的情感。在这类情感中,情与欲之间、情与理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它们之间的互相交汇与对立融合,构成了人的活生生的情感世界,充满了善恶、美丑、正邪、利弊、崇高与卑下、圣洁与卑鄙的争斗。孙绍振在《作家的心理素质》一文中分析指出:“从心理学来看,情感也不单纯是本能的、非理性的。情感包括情绪和感情。情绪是一种无条件反射,常和本能联系着……而感情却是更高级的和条件反射联系着的……在感情本身的活动过程中……它时时受到第二信号系统的动力定型调节,也就是受人的思想、信念、习惯、生活方式等等的抑制。人们平时的好多情感都是既含有理性又含有非理性的。通常讲的“美感”和由“爱己”发展起来的“爱人”的道德情感,都属于此类情感。
2、求乐避苦
在本能性情感中,快乐与痛苦是两种最基本的情感形态。弗洛伊德指出:“快感或痛感给予情感以主要的情调。”
快感的本质是什么呢?是动物的机体部、感官部和中枢部获得满足后产生的感觉反应。而痛感的本质则是动物的机体部、感官部和中枢部得不到满足甚至受到伤害后产生的感觉反应。人的基本动物本能是食、色。快乐和痛苦依附于此。包尔生指出:“快乐看来是两种动物功能即营养和繁殖的根本伴随物。”本能“冲动”是“首先”的,“情感是第二位的”。当人的“食欲”和“性欲”获得满足时,就会产生快乐之情。其中,“性欲”满足的快乐远远胜过“食欲”满足的快乐。“在一切快乐中,对我们作用最强、给予我们灵魂鼓舞最大的,毫无问题是女色的快乐。自然把最大的陶醉放在女色的享受上。”正是色欲满足带来的强烈快乐推动着人类生命的繁衍。同理,正是食欲满足带来的快乐推动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
于是,由人的动物本性决定的趋乐避苦,就成为人在情感问题上的天然追求。管子说:“凡人之情,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也。”商鞅指出:“苦则索乐……此民之情也。”荀子指出:“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此人之情性也。”爱尔维修指出:趋乐避苦这种“肉体的感受性”乃是“人的唯一动力”,“快乐和痛苦永远是人的行动的唯一原则”。 在综合中外思想的基础上,康有为对人的“去苦求乐”天性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特别集中、深刻的剖析和强调。他在《大同书》中指出:“人之性,适宜者受之,不适宜者拒之。”“不宜者,苦也;宜人之宜者,乐也。”“普天之下,有生之徒,皆以求乐免苦而已。”既然“去苦求乐”是人的天性,好的政治制度是符合人性的制度,因而“去苦求乐”也应成为衡量一切政教善恶的标准。“依人性之道,苦乐而已;为人谋者,去苦求乐而已。”“立法创教,令人有乐而无苦,善之善者也;能令人乐多而无苦少,善而未尽善者也;令人苦多乐少,不善者也。”在他看来,人类历史的发展就是一部“日益思为求乐免苦”的“进化”史,人类社会的理想就是经过“君民共主”的“君主立宪”改良,达到“民主共和”的“大同世界”,“人人极乐,愿求皆获”。据此,梁启超提出以快乐为第一追求的“趣味主义”人生观。“假如有人问我:你信仰什么主义?我便答道:我信仰的是‘趣味主义’。有人问我:你的人生观拿什么做根柢?我便答道:拿‘趣味’做根柢。” “总而言之,‘趣味’是活动的源泉。‘趣味’干竭,活动便跟着停止。好像机器房里没有燃料,发不出蒸气来,任凭你多大的机器,总要停摆。……人类若到把‘趣味’丧失掉的时候,老实说,便是生活得不耐烦。那人虽然勉强留在世间,也不过行尸走肉。倘若全个社会如此,那社会便是痨病的社会,早已被医生宣告死刑……‘趣味’是生活的原动力。‘趣味’丧掉,生活便成了无意义。”
快乐及引起快乐的对象,尤其是超功利的快乐及其对象,人们通常称之为“美”,反之为“丑”。于是,人类求乐避苦的天性,又表现为爱美恶丑。梁启超认为人生中“快乐”、“趣味”最重要,而“美”不过是“快乐”、“趣味”的异名,所以他又说:“‘美’是人类生活一要素,或者还是各种要素中之最要者。倘若在生活全内容中把‘美’的成分抽出,恐怕便活得不自在,甚至活不成。”
当代学者王小波曾倡导人们把“爱趣”作为人生的重要指标之一加以追求。“爱趣”者,爱美也,爱乐也。人生不能只有理性、只有功利,而没有趣味、没有快乐。审美地、快乐地、有趣地活着,某种意义上说确实比什么都重要。
3、 人情的应对态度
人天生具有情感。压抑情感是很难受的事。对于自然情感,我们究竟应当采取什么态度?
历史上,对于自然情感,大抵有三种态度。
一种认为,情感的活动使人背离宁静的本性,会产生种种不良后果,是卑劣丑恶的,应当“去情”、“忘情”。这种观点以道家、佛家为代表。道家认为人性本来是无情无欲的,有情有欲是对人性本真的背离,符合人性的生活方式应该是形若槁木,心如死灰,“喜怒哀乐不入胸次”。受此影响,玄学家何晏提出“圣人无喜怒哀乐”。《世说新语·伤逝》中,王戎转述说:“圣人忘情。”指圣人不为情感所动,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镇定自若。这便是魏晋士人追求的一种“雅量”,一种魏晋风度。《世说新语·雅量》有不少记载。东晋大将军谢安正与客人下围棋,侄儿谢玄派使者送来淝水之战大胜的捷报,谢安“看书竟,默然无言”,继续下棋。等一盘围棋结束,客人问起情况,谢安只是淡然应答:“小儿辈大破贼。”神色举止,“不异于常”。吴丞相顾雍与下属聚会,得知儿子死了,“以爪掐掌,血流沾褥”而“神气不变”、“颜色自若”。王子猷、王子敬同坐一室,忽遇失火,王子猷连忙逃跑,慌乱中连鞋子都没来得及穿上,王子敬则镇定地叫来侍从搀扶着走出取去,“神色恬然”、“不异平常”。夏侯玄倚柱写字,“时大雨,霹雳破所倚柱,衣服焦然”,“宾客左右皆跌荡不得住”,而他“神色无变,书亦如故”。裴邈“肆言极骂”王夷甫,王夷甫终究“不为动色”。嵇康 “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这些名士们觉得让自然情感流露出来是没有城府的表现,喜怒不形于色,才能显示出一种大将风度、崇高风范。佛教认为,情感是一切痛苦的根源。有情感喜好,就会有对事物的迷执;有迷执,就会产生种种虚妄痛苦。因此,情感是恶业,是陋习。破除迷执的根本在“忘情”,“忘情”的根本是“悟性”,心性不动,就可“情不待忘而忘”。元代禅师明本说:“何为‘业习’?或遇顺则恣情而喜,遇逆则信情为怒,遇爱则徇情而著,遇憎则极情而离,遇是则尽情而称,遇非则任情而毁,乃至善恶取舍,种种分别,通名‘业习’。如是业习,不系根性,皆情妄所迁,本色道流,悉当屏尽。”“‘情’何物也?执而不化之见妄也。未有情而不执者,未有执而非情者。情之所以执,盖出于迷妄也。所迷者何?乃迷自性,转而为情也。……要而言之,化执无越于忘情,忘情莫先于悟性。性其悟矣,则情不待忘而忘。情忘,则是非之执若春霜当赫日,安有不化之理哉?”汉儒认为“性善情恶”,要求“太上忘情”,宋儒主张“存天理,灭人欲”,也落入一偏,与道家、佛家殊途同归。
另一种态度正好与此相反,认为情感是人与生俱来的心理功能,满足情感欲求是人的天赋权利,如果抽取情感的血肉,人就成了理性的木乃伊,只有充满情感血肉的人才是真实的人,因此,主张“尊情”、“任情”。《世说新语·伤逝》记载:“王戎丧儿万子,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 ’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王戎懂得“圣人忘情”的道理,但他认为人如果连情感都没有是最等而下之的,所以他骄傲地宣称:“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冯梦龙说:有情才有生命,人若无情,便如行尸走肉,“虽曰生人, 吾直谓之死矣”。明末张琦说:“人,情种也;人而无情,不至人矣,曷望其至人乎?”作为情感物种的人如果无情,就不能称为“人”,更不可能成为“至人”。清初魏际瑞说:“情者,天地之胶漆。天地无情则万物皆散,万物无情则其类皆散。天地之情钟于人,人之情钟于万物。”人是天地万物中最有情感的生物。龚自珍《长短言自序》称:“情之为物也,亦尝有意乎锄之矣;锄之不能,而反宥之;宥之不已,而反尊之。龚子之为《长短言》何为者耶?其殆尊情者耶?”正是在“钟情”、“尊情”观念的引导下,魏晋和明末清初出现了任情而为的时代风潮。《世说新语》记载随缘率性、任情而为的魏晋风度:“王长史登茅山,大恸,哭曰:‘琅邪王伯舆,终当为情死。’”“卫洗马以永嘉六年丧,谢鲲哭之,感动路人。”“庾文康亡,何扬州临葬云:埋玉树著土中,使人情何能已已。”王珣与谢安关系不好,但谢安死后却前往哭丧。谢安手下的人因平时没见过他,不让他进去,王珣不与之纠缠,“直前哭,甚恸”。“顾彦先平生好琴。及丧,家人常以琴置灵床上。张季鹰往哭之,不胜其恸。” 这个张季鹰,曾在洛阳做官,因秋风起而想念起家乡吴中的菰菜羹、鲈鱼脍,突然醒悟到:“人生贵得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 于是弃官还乡。 他“纵任不拘”,人称“江东步兵”。有人对他说:“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邪?”他回答:“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 又如王子猷,一天夜里下大雪,他醒来后先“开室命酌酒”,喝得兴起,忽然想起好友戴逵,“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第三种态度主张对情感采取宽容和有节制满足的态度,这种态度叫“宥情”而“节情”。先秦儒家是这种主张的代表。《荀子·乐论》说:“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礼记·乐记》说:“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因此,儒家设立的“礼”,不是与“情”对立的,而是为疏导“情”服务的。“礼者何也?缘人情而为之节文者也。”“礼缘情耳。”“缘情立礼。”“自然发乎情性,则自然止于礼义,非情性之外复有礼义可止也。”在汉代和宋代儒家理性发展到极端的时期,曾出现过以理灭情的蠢事。冯梦龙根据这些教训总结说:“世儒但知理为情之范,孰知情为理之维乎?”“自来忠孝节烈之事,从道理上做者必勉强,从至情上出者必真切。夫妇其最近者也。无情之夫,必不能为义夫;无情之妇,必不能为节妇。” 
心而论,“去情”、“无情”是脱离实际的,一味“尊情”、“任情”也不尽合理,而对情感采取宽容顺应的态度,合理地疏导情感、节制情感,“从心所欲不逾矩”,是对待情感的最为明智的态度。这个规范情感泄导的“矩”可以宽松一点,指法律准则,也可以严格一点,指道德准则。人们的情感活动首先不能违背法律规范,在此基础上最好不要违反社会道德准则。在此而外是尽可以根据不同个性自由多彩一些的,可以内敛,可以外露,不拘一格,自然为上。懂得并能够用理性法则控制情感,则是情感成熟的标志。情感成熟标志着人的心理健康。每个人既是个体的人又是社会的人。要社会化就应该陶冶情操,使之适度。情感成熟意味着在个人需要无论是否得到满足的情况下,都能够防止情绪失控,转化被压抑的情感,把激烈的情绪化解到无害状态,与集体同呼吸共命运,和谐共处。
注:《人学原理》第一编人性论(之五),祁志祥著,商务印书馆2012年出版,ISBN 978710090032,页数530,定价48.00元。

祁志祥

1958年生,文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国学所所长、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上海市美学学会会长。北京师大文艺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首都师大美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乐感美学”学说创始人,《中国美学全史》五卷本撰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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