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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初二少年被同学围殴,刺伤三人后被认定正当防卫,你怎么看?

 昵称71173717 2020-09-09

这是发生在2019年的一件校园霸凌事件,事发湖南吉首某中学,当时未满15周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15名同学的围殴,情急之下用随手携带的折叠刀将其中三名同学刺伤,造成二人重伤,一人轻伤。

事发后当地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这是一起以多欺少的校园欺凌案,对方15人有预谋的将小蒋围到厕所殴打,而小蒋是孤身一人,在恐惧心理的本能之下挥舞折叠刀将施暴者刺伤,这属于是正当防卫,一审判决小蒋无罪。

个人认为这样的判罚是法制的进步,以前是谁闹谁有理,谁死谁有理,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法律讲究公平公正,鼓励个人合理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收到侵犯,我们可以在法律合理的范畴之内进行正当防卫,昆山反杀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同时我们也谴责校园暴力,校园本身学习知识文化的地方,不是拉帮结派打架的地方,况且作为一名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要受影视剧的影响而毁了自己的一生!

一审法院确实认定了正当防卫,但是检察院不愿意了,检察院认为这是防卫过当,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于是,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目前本案在二审阶段。

被15个人围殴,掏出随身带的折叠刀捅向其他殴打他的同学,1对15,不是正当防卫是什么?

检察院为什么会抗诉,就是因为被围殴的同学提前带着折叠刀,因为之前和15个人中的一人发生过纠纷,被围殴的同学道歉了,也给这个同学买了一包烟道歉,但是这个同学嫌弃烟太便宜了,没要,要好好教训他,被围殴的同学怕吃亏,带着刀子防身又如何?

随着最新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出台,这次即便检察院提起了抗诉,最终的结果也是正当防卫而结束,毕竟,15个人是挑事的一方,也是先动手的一方,依据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规定,这就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校园暴力问题一直是困扰着许多学生的问题,上学时,那句放学你等着,下课厕所见。这些话不知道让多少学生生活在恐惧中,对于校园暴力的问题,要零容忍,尤其是那些带着很多人围殴一个人的情况,一定要开除这样的学生,还校园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一人对十五人,还要被围殴;如不反抗,必死无疑。幸好蒋同学手上有折叠刀自卫,刺伤三人得以脱身,后法院认定蒋同学正当防卫,并无罪释放。从这点上来看当地法院判案水平还是比较高,能将案件分析透切,并一矢中的蒋同学是正当防卫,没有受唐雪和赵字之苦,也是蒋同学的大幸。愿蒋同学不要再受此种校园暴力之苦。还有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是否要想办法如何将"校园暴力"的现象和倾向彻底清除干净!净化校园,还校园一片净土!

觉得法院这个判定判的太公正,对与校园霸凌案,以后就以此案例为依据,这样的判决效果是让那些霸陵者从此后有所顾忌,让霸陵学生的家长有所顾虑,有所醒悟,能够有一个正确的心态教育自己的孩子从此远离霸陵事件!

遵纪守法的不能让坏人占便宜,法律保护的应该是好人,正当防卫没有任何疑问。有人说可以向老师求助,请问一个个小太阳,小祖宗老师管得了吗?又能怎么样?顶多批评教育而已,就是报派出所,一群未成年人渣能怎么管教?也就是批评教育而已,不痛不痒没有多大效果。

不要说捅伤,就是杀死一两个,也是正当防卫 ,十几个打一个,实力悬殊啊 ,如果没有有效的反击,被欺凌者被打死也是完全可能的。还是那句话,“法不能向非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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