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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耻的优雅,光荣的狼狈

 与天为徒ytwt 2020-09-10

原创第560篇,1321913字

很多人都在追求“优雅”,早年的时候,我也是这很多人其中之一。

当时,我觉得“优雅的活着”真的是一件非常吸引人的事。

但后来,涉世渐深,我发现优雅这件事基本是个伪命题,那些看起来很优雅的人,生命中也总会有大量大量的瞬间,让人感觉一点都不优雅,甚至狼狈,这会很容易让人有幻灭感。

或者说,优雅分内外,内在的优雅,像珍珠一样,是漫长的自我打磨和生活历练而逐渐形成,而经历这种打磨和历练时,则一定很不优雅;而外在的优雅,要么就是电光火石一瞬间,要么就是虚假的伪装。

那些英雄们的故事无不在印证这一点,曹操一代枭雄,有横槊赋诗的豪迈,就有割须弃袍的狼狈。马云有功成身退的成就,也有早年卖袜子补贴创业的艰辛,即便是公认的典范,提到优雅,你第一个想到的人是谁?

奥黛丽赫本是吧,估计90%的人第一反应就是她,确实,看起来特优雅特完美,活体女神。但你一定不知道,赫本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以吃郁金香花球为生,这并不是什么女神的优雅爱好,而是因为战争带来的饥荒,在著名的郁金香泡沫破灭之后,在荷兰基本找不到比郁金香花球更便宜烂大街的东西了,没有粮食,吃这东西,基本跟我们吃草根啃树皮一个概念,10岁的小赫本,长期饥饿,营养不良,骨瘦嶙峋,那样子根本就不优雅。

所以,这才是事实真相,我们这个世界有一种平衡之美,有阴必有阳,有明必有暗,有光荣就必须有耻辱,有优雅就必须有狼狈,娑婆世界,没人有资格一直优雅下去,没人能片叶不沾身的活着,传说中佛祖释迦摩尼脚不沾地,无论行走多久,脚上都不会沾上泥泞……结果《金刚经》第一段原文就是“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脚不点地,您洗什么脚嘛~

这才是活生生的人应有的样子。

况且更致命的是,如果一个人把优雅作为最高追求,基本是要牺牲自己一部分上限的。

为什么?因为你如果一定要保持优雅,那你肯定不肯拼搏,不肯冒险,一旦冒险就有可能不优雅,而不冒险总比冒险要优雅。

再进一步你会发现,即便不冒险,只要做事了,还是有可能不优雅,那么就不要做事好了。

完全不做事,还是不优雅,容易懒散,那么最终,不做事又假装做一点事情,才是最优雅的。

优雅到头,就是做作,绝对的优雅,就是绝对的做作。

这里举个非常冷门的例子,乔治格文,这个人,不是资深NBA球迷根本不认识,格文是五十年前的篮球明星,打球极其优雅,动作如蜻蜓点水,轻松写意,以其性冷淡风格,人送绰号“冰人格文”,其独门绝技finger roll,是以极轻很轻的手法从指尖把篮球挑进篮筐,最好的翻译其实是“绕指柔”,他在当年是票房的保障,四届得分王,九届全明星,动作也确实漂亮,广受球迷爱戴。

但他从来不是个赢家,终其职业生涯,没得过总冠军。

即便是如此激烈的运动项目中,没人见过他拼命,没人见过他杀红了眼,展现出舍我其谁的煞气,甚至都没人见过他出多少汗。

优雅?但也挺遗憾的,我很想知道,那个面无表情的冰人,如果真的拼死搏杀,会达到怎样的高度。

所以后来,我就不追求什么优雅了,我更欣赏拼搏,哪怕灰头土脸,狼狈不堪,至少,我没有惜力,我没留遗憾,我燃烧了自己的生命。

况且,人只有在摸爬滚打,不断试错的过程中,才成长最快。

疼确实疼,出丑确实出丑,但坚持下去,总有那么一刻,所有的伤口,终会化成闪亮的勋章,所有的狼狈,都成了回忆中的骄傲。

而那些痛快拼搏过的身影,在漫长岁月的洗礼中,说不定被哪个瞬间的抓拍,就成了传说中优雅~

优雅的传说,真实的勇敢。

视频日记

《筑梦人》佛罗伦萨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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