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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堵警车,男的踢民警!这对老板和下属“确实厉害”

 瓜尔佳部落 2020-09-11

我国人民警察自行研制(有人建议改为“自行腌制”,毕竟属于“私房菜”)的“三次警告工作法”虽然没有任何法规认可,却在祖国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广泛流行,也得到了主流媒体的高度认同,称为“教课书式执法”,各地都在不知不觉中广泛应用,这回是长春。

5月30日18点,长春广德街“朋友圈”烧烤店门前有人打架。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远达大街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后,民警彭城修、胡学林,协警艾渤迅速驱车赶往现场。


他们抵达后,发现一个白衣男子正在殴打一名绿衣男子。民警立即上前将白衣男子依法控制、带上警车。

本来,民警们是想把这男人带回后审查的,可此时,一个反戴鸭舌帽的女子突然站在了警车的前面,就是不让警车离开,一说话满嘴的酒气。

这个喝了酒的女子姓宋,37岁,  长春市宽城区人,为某传媒工作室法定代表人。

被警察要带上警车的男人是姜某,24岁,长春市南关区人,是宋某手下的员工。

民警让那女人“让开”,可那女人接连说了三次“不让”。无奈的民警又一连三次警告,可那女人就是不让,爱咋地就咋地。这时有男人劝阻女人离开,她也不听。民警又开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可那女人不为所动,用手机给民警录像,还说:“你是打工的,你是狗屎,我也是狗屎!”对民警羞辱谩骂。

民警见多次警告无效,就告知现场无关人员躲避,用胡椒喷剂将女子制服。被喷后那女人还嘀咕什么“一点也不怕”一类的话,最终被民警拽走。

而就在这时,白衣男子姜某看见自己的女老板被押上警车,表现得异常“英勇”,突然从警车内冲出,从背后脚踹民警彭城修。随即,被民警制服。

那女人的确不简单,厉害着呢。在将她带上警车时,她还咬伤了协警艾渤的右手臂。咋样?你服不?是不是比警察厉害?

昨天瓜哥说的是葫芦岛两口子在秦皇岛因为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10天(点击可见:我国民警自行研制的“三次警告工作法”不管用,葫芦岛夫妇在秦皇岛阻碍执法,女人还脱裤子),今天说的是一男一女的老板和下属因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都是一男一女,都是干扰警察工作,但今天的事儿比昨天的严重:

昨天用的是行政的方法,今天用的是刑事的方法;昨天的叫阻碍,今天叫妨害;昨天10天行政拘留就完了,今天这个还要走司法程序。两者性质不同,处理的方法也不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当然也不同。这算普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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