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大法宝 编者按: 案由 : 行政 > 行政管理范围 > 行政作为 > 城乡建设> 行政行为种类 > 其他行政行为 规则日期 : 2013.09.18 关键词:行政诉讼,起诉对象,行政复议 裁判要点: 针对行政行为,法律规定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救济途径。在行政复议程序已经启动后,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受到行政复议决定的影响。一旦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则只能针对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同时针对行政复议和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因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审查内容包括原行政行为在内。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或复议机关不作为提起诉讼。因此,除非复议机关不作出复议决定,否则在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后,行政相对人仅可对该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北大法宝编写) 适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渊源案例:张志光等10人诉宁波市郸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城建其他行政行为案 同案由重要案例 汤太阳诉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西峡龙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与榆林市知识产权局、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案 南京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靖江市财政局不服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纠纷案 杨国良诉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违法行为法定职责案 曹永锡与江苏省如皋市规划局等房屋登记行政纠纷上诉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司法审查 林万某、郑某某、林天某不服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案 检例第57号:某实业公司诉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补偿认定纠纷抗诉案 检例第29号: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江源区中医院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相关案例 宁波市镇海骆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一审行政裁定书 马磊与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春晓派出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一审行政裁定书 程文林、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慈溪市人民政府其他行政行为二审行政判决书 杨燕、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裁定书 华宇波与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一审行政裁定书 葛飞坤、汤迪等与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一审行政裁定书 袁玲龙、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裁定书 袁玲龙、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二审行政裁定书 相关论文 民行交叉下“毛地”出让合同的性质 土地征收行政赔偿数额的判定 论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实践困境之破解 征收权的规划控制之道 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逻辑与适用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困局与出路 论我国宪法中环境权的表达及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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