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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学创作与作家的一些杂感

 老鄧子 2020-09-21

  长篇小说在近现代文学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往往是许多作家的创作首选,因为长篇小说更能体现作家的存在感。事实上,只要有一部长篇佳作,哪怕仅此一部作品,作者都能在文坛占一席之地。古今中外,以一部长篇小说传世的作家不在少数。

  我们常常会为许多名家没能下一两部长篇作品而感到遗憾。其实,如果留下的长篇作品,不过滥竽充数,甚至低劣恶俗,还不如没有更好。

  写小说,其实并不需要什么写作技巧,至少不应该依赖所谓的写作技巧。只有那些既没有情节又没有感情的作品,才会用所谓的技巧来修饰作品的苍白和无聊。

  并非所有的文字,都能称做文学作品。许多所谓的“文学作品”,不过是一些文字垃圾。每一个作家,都应该有努力不产生文字垃圾的自觉。 

  任何一个时代,都能产生一些具有时代烙印的作品。动荡苦难的年代,往往更能诞生伟大的作品,所谓“国家不幸,诗人幸”。安逸恬静的生活,大都是一些无病呻吟的作品。至于弥漫着庸俗世风的时代,也就只能制造一些肚脐以下三寸的垃圾作品。

  有阶级社会以来,文学就不曾独立于政治之外生存。

  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好比男女之间的情感:剪不断,理还乱。文学虽然不是政治的小媳妇,却很难不去迎合政治或为政治鼓吹。当然,更多是被政治强奸的结果,并非心甘情愿。然而,文学一旦干扰政治,政治便会对它进行无情的迫害。

  独立文学而文学,尤其在专制社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作家,大约也有两类:

  一类基本没什么担当,只是埋头编织故事或抒发个人情感,偶尔也会迎合政治需要,写一些歌功颂德的文字,有些世俗,甚至势利。

  一类总想有所担当,喜欢纪录社会的真实和自己的思想,却处处受掣,成为与世格格不入的另类。这一类,却往往是社会的良心。

  文学作品得以流传后世,不外乎两种可能,一是优秀作品,一是邪恶作品。优秀作品,往往是作者良知与社会责任的产物;邪恶作品则不同,只要作者丧失良知即可为之。所以,我们能看到流芳百世的经典佳作,也能看到诲淫诲盗的低俗作品。

  作家与普通人,本质上没有区别。良知是做人的底线,也应该是作家创作的底线。一个作家,可以没有社会责任,却不能没有良知。

  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应该去慰籍读者的精神、净化读者的灵魂,而不是去腐蚀读者的精神、污染读者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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