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近期, 登记中心又推出了便民利企新举措, 企业办理的预售房地产备案结果, 可以线上查询啦, 小编我反手就是一个赞, 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企业到登记窗口申请办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由提交四份预售房地产买卖合同 压减为一份, 不再需要加盖 “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 领取备案结果时不需要再跑 登记中心窗口。 只要你喜欢, 随时随地都可以在登记中心官网、 微信公众号查询备案结果。 今天依旧贴心(不想加班)的小编, 还是准备了操作指南: 1、在登记中心官网, 点击“预售备案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2、在登记中心底部菜单栏, 点击“预售备案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9月2日后 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 企业和市民在申请楼花抵押登记、 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 预购商品房转移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时, 注意啦! 注意啦! 注意啦! 在申请表勾选 “本申请材料以备案的 预售合同为准”后, 不需要再次提交 预售房地产买卖合同。 未勾选该选项的办事人, 仍需要提交预售房地产买卖合同。 接下来, 登记中心将继续推进“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 让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 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最后, 祝各位小伙伴们国庆节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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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roselihong > 《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