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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见父极刑,故求代之(资治通鉴卷一四五之十)

 德昌馆 2020-09-27

  梁朝冯翊人吉翂的父亲为原乡县县令,被奸吏诬陷,被捕并押送到廷尉,论罪当死。吉翂时年十五岁,他击响了悬挂在朝堂外的登闻鼓,乞求代父亲一死。梁武帝见他年龄很小,怀疑是别人教他这么干的,就让廷尉卿蔡法度对他严加审讯,让他说出实情来。
  蔡法度把各种拷讯刑具都摆出来,他诘问吉翂道:“你乞求为父抵命,圣旨已经准许了,现在就是看你是否真的愿意代父去死?而且你只不过是一个孩子,如果是别人教你这样做的,那么你要反悔也可以。(尔求代父,敕已相许,审能死不?且尔童呆,若为人所教,亦听悔异。)”吉翂答道:“罪臣我虽然愚鲁年幼,但是岂能不知道死的可怕呢?我完全是出于不忍心看父亲遭受极刑,所以才乞求代他一死。这不是小事,怎么是受他人的教唆呢!圣旨准许我代父而死,真是不异于登仙,怎么会有反悔之说呢?(囚虽愚幼,岂不知死之可惮!顾不忍见父极刑,故求代之。此非细故,奈何受人教邪!明诏听代,不异登仙,岂有回贰!)”蔡法度于是更加和颜悦色地诱导吉翂说:“皇上知道令尊没有罪,很快就会释放,看你实在是一个好孩子,现在你如果能改变一下所说的话,你们父子就可以一同活命。(主上知尊侯无罪,行当得释,观君足为佳童,今若转辞,幸可父子同济。)”吉翂又回答:“我父亲的案子非常严重,必定会以法论处。罪臣我唯有闭目伸头待死,再没有什么要说的了。(父挂深劾,必正刑书;囚瞑目引领,唯听大戮,无言复对。)”
  当时,吉翂被加上了手铐脚镣,蔡法度可怜他,命令给他另换成轻一些的刑具,但是吉翂却不让换,他说:“我是犯下死罪的囚犯,只应该加重刑具,岂可以减轻呢?(死罪之囚,唯宜益械,岂可减乎!)”最终也不肯脱去手铐与脚镣。蔡法度把这一切情况上奏武帝,于是武帝就宽恕了吉翂父亲的罪过。
  丹杨尹王志了解了吉翂在廷尉审问的事情经过,并且征询他所在乡里的意思,准备在下年初举荐吉翂为纯孝之士。吉翂对王志说:“奇怪呀王尹大人!为什么要把我看得如此之轻薄呢?父亲受辱,儿子代死,理当如此。如果我吉翂接受这一举荐,就是凭借自己的父亲而博取名声,还有什么耻辱可以比得上这一耻辱呢?(异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乎!父辱子死,道固当然;若翂当此举乃是因父取名,何辱如之!)”因此,吉翂坚决加以拒绝,王志只好作罢。
  前有缇萦救父,后有吉翂救父。在人伦关系中父子是基于血缘的最基础的关系,所以天然中父子关系就与众不同。如果父对子不慈,子对父不孝,那就更谈不上君对臣的信和臣对君的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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