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窥《道德经》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原文: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shì)①,猛兽不据②,攫(jué)鸟不搏③。骨弱筋柔而握固, 未知牝(pìn)牡之合而睃(zuī)作④,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shà)⑤,和之至也。知和曰常⑥,知常曰明。益生⑦曰祥⑧,心使气 曰强⑨。物壮⑩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注释:①毒虫:指蛇、蝎、蜂之类的有毒虫子。螫:毒虫子用毒刺咬人。②据:占有。③攫鸟:用脚爪 抓取食物的鸟,例如鹰隼一类的鸟。搏:鹰隼用爪击物。④睃作:睃,男孩的生殖器。⑤嗄:噪音嘶哑。⑥知和曰常:和,和谐、平衡,指阴阳二气 合和的状态。⑦益生:增益生命。⑧祥:吉凶的徵兆。亦偏指吉兆或凶兆。唐.孔颖达.正义:祥是恶事先见之徵。⑨强:逞强。⑩壮:强壮,指事 物发展到顶点。 译文: 含“德”深厚的人,就好比刚出生的婴儿。毒虫遇见不蜇他,猛兽碰到不伤害他,猛禽看见不攫取他。他骨头柔弱筋也柔 软,但小拳头却握得很紧。他即使终日号哭,而嗓子却并不嘶哑,因为他的阴阳特别和谐而平衡。明晓和谐而平衡的道理叫作“常”,认识“常”叫 作“明”。增益生命是凶险的征兆,主观上想做什么行为上就做什么叫做逞强。事物发展到顶峰就会走向衰老,这就叫没有合于“道”的法则,不合 于“道”的法则就会很快死亡。本章分两层。第一层:“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 睃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厚:深厚,浑厚。赤子:刚刚出生的婴儿,因身体全部是红色,所以叫赤子。螫:毒虫或毒蛇咬刺。 据:占有,引申为不伤害。搏:用爪攫取。嗄:嗓音嘶哑。这几句直接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含“德”深厚的人,就好比刚出生的婴儿。毒虫遇见不蜇 他,猛兽碰到不伤害他,猛禽看见不攫取他。他骨头柔弱筋也柔软,但小拳头却握得很紧。他即使终日号哭,而嗓子却并不嘶哑,因为他的阴阳特别 和谐而平衡。“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在这里先打了一个比方,他把含德深厚的人,比作刚刚出生的婴儿。“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 。”接着对婴儿的特点进行了描述。这里先描述了在凶险的环境下婴儿不会有危险:。毒虫遇见不蜇他,猛兽碰到不伤害他,猛禽看见不攫取他。老 子没有说为什么没有危险。根据老子在前面的一系列叙述,我们知道婴儿无所作为,也没有什么欲望,更没有私心,也不会和别人争利,不会对任何 人或物构成任何威胁。这大概是毒虫、猛兽、猛禽不伤害的缘故。实际生活中谁也不会把自己的孩子置于这样的环境中而不管。在远古时代家人忙于 事情,忽略了照看孩子,也许确有毒虫、猛兽、猛禽不食婴儿的例子。其实老子的真实意思是,无为、无私、无欲、不争,不会给别人造成任何威胁 ,即使处在凶险环境中,也没有危险。“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睃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老子接着描述了婴儿本有 的特征:骨弱筋柔而小拳头却握得很紧。并且指出了原因:精气十分充足,阴阳十分和谐而平衡。婴儿虽然无为、无私、无欲、不争,但他的内在精 气十分充沛,身体内部十分和谐,有着无限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是任何阶段的人都无法超越的。在老子看来,人的生命力的强大和旺盛,是无为、 无私、无欲、不争的结果。所以老子总是强调人要复归到要像婴儿一样。第二层:“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 不道,不道早已。”知:明晓,懂得。益生:增益生命。强:这里是逞强的意思。壮:强壮,意思是达到顶峰。已:停止,指死亡。这几句的翻译过 来的意思是:明晓和谐而平衡的道理叫作“常”,认识“常”叫作“明”。增益生命是凶险的征兆,主观上想做什么行为上就做什么叫做逞强。事物 发展到顶峰就会走向衰老,这就叫没有合于“道”的法则,不合于“道”的法则就会很快死亡。这里是老子在这一章要表达的主旨。和谐、平衡是事 物得以延续的根本,失去了和谐和平衡,事物就会出问题,就会衰老,甚至很快就死亡。懂得和谐的道理才叫做明智。而无为、无私、无欲、不争正 是和谐的体现,妄为与无为背道而驰,私心、欲得就必然会争。所以老子在后面说:“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人为地增益生命,吃了山珍吃海味 ,吃了补药炼长生,物欲不断追求,情欲不停放纵,在老子看来这是“物或益之而损”,不会带来任何好处。真正的益生,惟有修道,积德,为无为 ,才是真益生,才是真吉祥。以主观意志作为,妄作为,不是根据客观规律办事,是逞强行为,同样不会带来好的结果。本章最后老子断言道:“物 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在老子看来一切违背无为、无私、无欲、不争的行为,都是失去和谐与平衡的行为,事物一旦失去和谐与平衡,就必然会衰败,离死亡就不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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