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历史街区的复兴一样,实现历史街区无论的功能转换和对历史街区的管理和保护是历史街区遗产旅游开发的关键之一。 作为城市重要的遗产区域,历史街区无论对城市历史的保护,还是对城市未来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历史城市旅游的兴起,历史街区遗产旅游也逐步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产品和游客重要的旅游形式。 1历史街区的含义及确认方法历史街区的含义有不同的表达,如“历史街区是指某一地区(城市或村镇)历史文化上占有重要地位,代表这一地区重要脉络,集中反映该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价值的建筑群及周围的环境”“历史街区是指由传统街道居住建筑群和文物建筑组成的能较完整地体现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区域”“历史街区是指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者能够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 类似的与“历史街区”相关的“历史地段”也有不同的表达,如“历史地段是指那些对整个国家或社区具有历史、考古、建筑及环境意义的地区,其特点及外貌具有保护及修缮价值”“历史地段是指城镇中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小地区,包括城镇的古老中心区或其他保存着历史风貌地区”。 在有关历史街区的政府和非政府机构的法规、章程中,初次提出“历史街区”概念的是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学会在雅典通过的《雅典宪章》:“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街区,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1987年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华盛顿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提出“历史城区”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不论大小,包括城市、镇、历史中心区和居住区、也包括其自然和人造的环境,它们不仅可以作为历史见证,而且体现了城镇传统文化的价值”。同时还列举了历史街区中应该保护的内容:地段和街区的格局和空间形式;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建筑装饰等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地段的历史功能和作用。 我国正式提出“历史街区”的概念是在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看城市的历史及其保护的文化古迹,还要看其现状格局和风貌是否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其基础是此前由建设部于1985年提出(设立)的“历史性传统街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为完整的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的民族特色的街区……也予以保护,核定公布为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10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保护法》正式将历史街区例如不可移动文化范畴,具体规定为:“保护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 社会各界对历史街区的含义界定有着不同的表达,但史蒂夫.蒂耶斯德尔提出的历史街区复兴理论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史蒂夫认为,历史街区是指保留了历史完整性和内聚性的街区,与那些更大空间范围所遗留下来的文化碎片有着本质的区别。 (1)历史街区的边界 历史街区可以通过模糊或明确的边界来限定。边界既可以通过地形地貌、自然障碍物或地界来限定,也可以为了管理的方便而认为决定。清晰边界有利于强化街区的认同感,便于街区内部功能、经济与社会等个方面的互动,也有利于促进街区这些不同方面的共同发展。 (2)历史街区的特征与个性 历史街区的特征与个性具有“内在的可识别性”和“外在的可见性”这两重特点。所谓特征和功能这两方面的尺度。 内在的可识别性+外在的可见性=历史街区的双重特点 (3)历史街区的功能与经济方面的联系 经济上的聚集性活动和功能方面的整合都可以成为一个街区的特征。因此,在街区复兴的过程中,有必要在经济整合与振兴之间取得一种平衡。 2历史街区遗产转化为旅游产品的核心三要素作为前人创造并流传下来的财富,历史街区遗产已经成为国内外城市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随着我国城市旅游发展的不断深化,历史街区遗产与旅游产品的关系日益密切。在历史街区遗产开发成为旅游产品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产品低层次、开发商业化、过于追求经济效益、过分强调市场化等问题。与一般的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一样,没有明确和理清历史街区文化遗产转化为理由产品的理念、原则与目标是出现这些问题的最根本原因。 转化中的四大问题 1产品低层次 2开发商业化 3过于追求经济效益 4过分强调市场化 在历史街区开大遗产旅游,首先要做的是使之旅游化,旅游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则是产品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产品是历史街区旅游业发展的根基。历史街区遗产转化为旅游产品的过程也是历史街区遗产的产品化过程,是指通过有序的开发历史街区遗产资源新形成种类完善,结构合理的旅游产品系统。 为了实现历史街区的产品化,我们认为应该树立“历史街区遗产资源化——遗产资源产品化——遗产产品形象化”这一逐步递进的“四化”理念。 (1)历史街区遗产资源化 (2)遗产资源产品化 (3)遗产产品形象化 (4)遗产形象市场化 整合各类历史街区遗产资源,转化成为旅游产品,树立遗产旅游品牌形象,最终走向市场,这一递进的理念从系统观、旅游观出发,涉及了开发历史街区遗产旅游产品的全过程的各个主要环节,是符合我国目前历史街区遗产旅游发展程度较低的实际情况,是指导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思想理念。 如果说理念解决的是思想和观念问题,那么原则解决的就是规则和原则问题。在上述的“四化”理念指导下,历史街区遗产旅游产品开发应当坚持高规划起点、高科技含量、高产品品味的“三高”原则。 (1)高规划起点 在历史街区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当首先进行高规划起点,这是打破各种条块分割、提高历史街区遗产旅游产品开发水平、加快历史街区遗产旅游资源开发进程的前提条件。 (2)高科技含量 高科技含量是以创新、创意和创造为原则,在历史街区遗产旅游资源开发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采用国内外的高新科技,提高历史街区遗产旅游产业的科技含量,降低资源开发的硬成本。 (3)高产品品味 高产品品味是在“休闲引领时尚、旅游改变生活”的历史阶段提高历史街区遗产旅游吸引力的根本出路,也就是历史街区遗产旅游开发不但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不但要有格局,还要有档次。重中之重的问题是提高历史街区遗产旅游资源开发的文化含量,大力开发建设具有文化品位的新型休闲娱乐项目和场所。 历史街区遗产转化为旅游产品最基本的目标可归纳为主体化、深度化、目的地化的“三化”目标。 (1)旅游产品的主题化 旅游产品的主题化发展是当今旅游产品开发的潮流趋势之一,主题旅游产品是传统大众旅游的升级换代。自驾车、徒步、摄影、漂流、美食、滑雪等主题旅游以细分市场为基础,根据游客的不同身份、切身需求、独特体验和消费心理,为其量身定做旅游产品。我国现阶段历史街区遗产旅游产品的开发对于主题特色的表现相当薄弱。 (2)旅游产品的深度化 旅游产品的深度化是指游览者在做大量的调查、学习乃至研究之后从文化、历史、地理的角度,去观赏一个城市或地区的自然人文景观,体味当地人的生活状态,感受目的地地域文化的特色和魅力。深度旅游的重点是以当地人的心态来感受风景、体验文化、了解生活的一种方式,借此认知当地文化,了解当地人。 (3)旅游产品的目的地化 与主体化和深度化相比较而言,目的地化是指在历史街区遗产旅游产品开发的过程中,以街区、城市或区域这一类“地方”为背景,开发不同;类型的历史街区的遗产旅游产品,并形成科学合理的历史街区旅游产品体系,把历史街区建设成为有特色的遗产旅游目的地。 在历史街区遗产转化为旅游产品的“三化”目标中,主题化与深度化是目的地化的途径与手段,而目的地化与深度化的最终目标,因此,目的地化是历史街区遗产旅游产品开发的根本目标。 3历史街区遗产旅游的发展战略(1) 积极探索“整旧如旧”与“焕然一新”的关系 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实现对历史街区古建筑的合理利用,积极利用古建筑保护过程中的传统技术和工艺,同时试验相关的现代技术、材料、工艺。 (2)重点探索古建筑的二次功能开发问题 在“整旧如旧”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古建筑保护、恢复与开发中形似与神似、外立面与内装修、结构与功能关系。 (3)正确处理保护与更新关系 实施“保护性更新”,保护与更新是历史地段发展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保护不仅仅是保存,还包裹更新过程中的保护,关系也是在保护原则下的更新。 (4) 正确认识古建筑、历史街区及民俗风情保护与开发中的真实性和“仿像与模拟”的关系 兼顾历史景观的真实性与项目相关的居住、旅游、休闲。活动的适宜性,既要保持历史街区的原有特色,又要美化现代人的生活;正确看待表演的、舞台化的真实,在保护风貌完整性的前提下,对名俗风情的商业化演绎予以积极的肯定;按照《马丘比宪法》:“保护、恢复和重新使用现有的历史建筑,必须与城市建设过程结合起来,保证这些文物旅游经济价值意义,并具有生命力”的概念,最终实现历史的真实性与可读性、风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续性三者的和谐统一。值得注意的是“仿像与模拟”不再是对一个地域的模拟,也不在是对某种指涉物或本质的模拟,它是没有原本或现实之模型的产物,即超现实。 发展战略是关系到历史街区遗产旅游全局性、长远性和整体性问题的策略 (1) 保护,利用与开发结合战略 历史街区遗产开发,保护是前提。历史街区遗产的价值主要体现为极高的文化价值。 其中,街区内重要的文化遗产必须避免有损于完整性和原真性的改造活动,一般性的文化遗产可以通过审慎、适度的改造和再利用,使建筑与环境获得经济可行的保护,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规范、技术支持和经济政策支持给予支持和引导。但是街区的保护不是最终的目标,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利用。 因此,在保护街区的同时,应促进街区的旅游开发,让本地的文化遗产为世人所了解。通过旅游开发,让本地市民认识到文化遗产蕴藏的社会经济价值,提高居民维护、保护街区的动力,增强地域文化的自豪感。此外,街区人气的保持,也应有利于街区的保护。合理有度的旅游开发不但不会损害街区的保护,反而会有利于街区的保护。 (2) 文化立本,凸显个性战略 历史街区是城市深厚文化内涵的集中区、典型区和代表区。因此,历史街区旅游的开发,一定要立足于城市文化,深入挖掘各种各类的文化资源,将其开发包装为符合游客的心理需求的、能够展开深度旅游和体验旅游的旅游产品。同时在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旅游产品的形式上要注意突出自己的个性特色,但不能走低档、庸俗之路。从整体环境到个别节点的设计、从重点参观游览点到垃圾箱都要体现当地的文化内涵,强化细节之美。 (3)自上面下与字下面上相结合战略 历史街区是历史街区居民的历史街区。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也不仅仅是投资商的事情,还是历史街区人民的事情。旅游者所希望看到的不仅仅是跨越了千百年历史的古迹、古建筑,他们更希望能在观察和深度体验居民的生活起居中感受到当地独特的文化,居民的生活方式也是参观游览的对象。因此,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既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也是鼓励全社会各个阶层都能以合适的方式参与到其中,尤其是那些地方的文化人,更是可以发挥突出的作用。 (4)适度开发与特色化发展战略 历史街区根据自身的融资能力,统一规划,分期开发。要珍惜资源,立志打造精品,不搞粗制滥造,不盲目追求开发规模和短期经济效益,在每个开发阶段,应严格控制旅游设施的数量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应该强调的是,历史街区旅游的特色和生命在于文化,如何以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促进文化的保护传承、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促进文化的保护传承、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特色的彰显是历史街区遗产旅游发展始终要关注的首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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