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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W360文档 2020-09-28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聘任沈佳茗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万解秋、王海峰、吴小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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