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典籍《子平真诠》杂谈——论偏官 明月清风y4123y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然大贵之格,多存七煞。盖控制得宜,煞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难驾驭,而处之有方,则惊天动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杀是克身的凶神,人命逢之,貌似很忌讳的。但是,大富大贵的格局,往往又带有七杀。只要控制得宜,杀能成为我掌握驱使的工具,那么,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或许也就在昼夜之间,所以,王侯将相的命造中,很多都带有七杀。 这里提到“控制”两字,很重要。这是凶为逆用的要诀,也就是当月令为凶神时,要控制性的使用,比如七杀。若你是月令七杀的命,这个七杀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制合)和使用(生印,制刃),那么,恭喜你会成为干一番大事业的人。 七杀与官同类,但因其与日主同性,所以又可以称之为偏官。实际上是能为我用者为偏官,不能为我所用者为七杀。 所以,论偏官,就是讲七杀如何才能成为为我使用的偏官。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强而身健,极为贵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极等之贵也”。 七杀与其它十神配合也会产生多种格局形态,其中以杀用食神为最好的组合。尤其是具备杀旺,身健,食强三要素而形成的组合,又是杀用食制中最好的。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乙用酉杀气专旺,而丑与会之不孤,丁生酉月为生气,所以强,乙日坐卯得禄,亥卯会于坐下,身健无疑,形成杀旺身健食不弱的局面,格成极等之贵。 沈老虽未点明是谁的命造,但极等之贵应为帝王之造了。说不定就是大清的某位帝造,沈老避忌而不以指明。 “煞用食制,不要露财透印,以财能转食生煞,而印能去食护煞也。然而财先食后,财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食,则格成大贵。如脱脱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岂非贵格?若煞强食泄而印露,则破局矣”。 杀用食制最好不要露财或透印,因为露财则食转生杀,透印则印制食护杀,这样就不成杀用食了。但是,即使露财透印,只要位置妥当,一样可以成格取贵的。譬如露财而财先食后,那么,财先生杀然后杀被食制;透印而印先食后,食印不相碍,或食神太旺,印以裁损过旺之食,这些组合都可以成为大贵的格局。 如脱脱丞相命,丙生辰月,透戊为食而又透壬为杀,本是食制杀而用清,可是,甲印一透,成了制食护印的破格,殊不知两辰两戌对冲而食旺,若无甲透,即使用壬壬亦不清,而因辰戌冲而致身弱,此时透甲而甲有气,制旺食适以生弱身,此制太过之食而清杀之用,岂不就又成了大贵之格了。若是支会申子或见寅卯,食轻杀印重,则食被破而局败也。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护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为贵格。如何参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七杀用印而印有情,也可取贵。本来杀不喜印护的,但杀重身轻而食不堪用,逢印化杀生身,即为有情,而印通月令则为有力,得此即可取贵。 如何参政命,壬生戌月而透戊杀,身坐戌而逢丑来刑旺,寅戌会而透丙,财财资杀而食不堪用,得一辛印月令透出,顿成众杀倡獗,一仁可化之局,此印岂非有情有力者乎?而财透有杀间之,则财生杀,杀生印,月中三物成了顺生关系,这样的因克而见生,可以说是情之致了。因而大贵。 这造有个月令三物齐透而成顺用的玄机在其中,读者请多加体会。“亦有煞重身轻,用食则身不能当,不若转而就印,虽不通根月令,亦为无情而有情。格亦许贵,但不大耳”。 杀重身轻,这是日生杀月,局不见生,禄,旺,库为其根,而支会杀局或杀根多,杀透干见重之类,这时若有食制杀,身弱则难为食之济,陷于克泄中的日主就岌岌可危了,还怎么能依靠泄自己的食去搏取富贵呢?所以,这种情况下,只能弃食不用而用印,以杀用印化,转印生身为其用了。那么,杀重身轻而用食者,有情变无情,肯定是难求富贵了,若有印化杀生身,即使印不通月令,也因印为有情之用而可一求富贵,只是贵不大耳。印不通月令而又杀重,那么,这印虽有情,但力不及,力不及者,层次就不高,所以有贵也不大。即小贵而已,七品上下打转。 这里可以拿食格中的刘提台命来作个比较:刘造是满盘杀食而身偏弱,而又食带杀见财,但却因财与杀间食而格成,若是刘造换之成杀月用食而见财,那就完全破格了。为什么呢?因为,杀逢食制而财能转食生杀,杀的逆用就被破坏了,成了杀无制的败格。 所以,两种格局因取用不同而会形成富贵贫贱夭寿方面的巨大差异。原因就是体用格用不同而成败迥异。 “有煞而用财者,财以党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财以去印存食,便为贵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时透庚财,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两得其用,尤为大贵”。 杀有财伤,财党杀,这本来是命格中最忌的,因为杀以攻身嘛,若身无救应,杀无制化,这日主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这里为何来了个“杀用财”呢?哦,原来是杀本有食神可以制住的,可是来了个印,把食神给制了,这个印起了护杀的作用,而命局又是杀旺身食强而根深,非用食不可,那么,你就不能用杀重身轻,弃食就印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此时,只得用财去印,解食神被制之困,而命局中杀虽强但势孤,财去印亦可生不足之杀。这看起来似乎又矛盾了,怎么食制杀又来个生不足之杀呢?还生杀即以制杀的,这让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咯。仔细一想,哦,制杀,是为了使杀能被日主控制性的使用撒,你那杀给整死了,那日主还用个什么呢?你满盘的食伤,又不能用印,那不把杀制得个死翘翘啦,日主还拿什么来取贵,你食伤总得让杀有个活源才可制呀!如此一来,用财去掉印对食伤的威胁,然后在源源不断的生杀,让食伤有用武之地,这个命就活起来了撒,生杀,就是让食伤有杀可制,所以,生杀即以制杀由是而来。 如周丞相命,丁生子月,支逢两戌一未,这子杀被包围得水泄不通,全无活路,死杀一个,甲印透干欲制食救杀,但印若去食生劫则必陷于劫无所用的窘境,因为劫身强呀,印再生之不是只剩下夺财一条路啦,有财夺财,无财自裁,横竖都是个死,还奢望什么富贵?此时透了个财,能去印,能生杀,杀因此得以突出重围,乖乖的与戊食相合,逆用得以成功,哈,大贵之尤就因财而就了撒。所以,财生杀即以制杀,两得其用了。 那么,杀格用财,必是杀令不透而透印制食,食与杀不能成用的情况下,取财去印而使杀食成用的变通形态。“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刘运使命是也”。 这段所论,又与“杀用财,去印生杀即以制杀”又有不同了。区别是一个杀轻食重,用财去印,而印不通根月令则可去;一个是印通月令而杀化为印,印身重而杀轻,用财制印清格。两者杀都轻,但一个食身重而透印,一个是印身重而透财,一者用财是去印而食得用,二者是杀化印而身着重,杀印不清而用财合印清格。有人又惑然了,怎么啦,这杀印同通月令不是用印很有情的吗,怎么要抑印呀,这沈老先生是喝高了吧,简直就在胡言那个乱语哈!且慢,看官注意了,杀格用印,无论通不通月令,总是以身弱为前提,倘若身强,那你不用食而去用印,且不是陷印于不仁不义之中了吗?你或许又说,不是身强就可生劫,劫强就可以生食伤制杀了,如此回到月令上,这杀不就有安顿了。啊,那么,请问,杀都用印了,你那食伤来了岂不是讨死。所以,你体用有了格用的时候,格用的制化生克功能就是第一位发挥作用的,印为用,譬如官格用印,食伤不惧,那么,你官都不惧食伤了,我这杀还怕食伤不成,有印罩着我怕谁!这样理解,应该就清楚身强时,杀格不能用印的道理了。 如刘运使命,丙生亥月,自坐戌而逢寅会之,身根重,而亥月透甲,藏干透发而为杀化印,即杀必用印的结构,若有食,则印可克食,食不成相,若无食则单用印,身强印旺之局顿成,结果必为贫贱之局,且又甲乙并透,这时,得一财透制合乙印,使甲得以为清,而甲坐申,庚坐寅,皆成金制木象,而且是互换禄,又是驿马奔驰之象,成运使之贵,岂非命乎? “更有杂气七煞,干头不透财以清用,亦可取贵”。 杂气者,四库月之谓也。杂气月中有杀透出,只要不透财,杀为透清者,也是贵格。 这意思是,如乙生戌丑月而透辛,丁生辰丑月而透癸之类,只要干头无财,或支无财局助杀,则杀自有杂气藏干制之而成格。杂气月的变化还是比较复杂的,这里只是举大略而言之。“有煞而杂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则贵。如岳统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为贵气,去官何如去煞?岂知月令偏官,煞为用而官非用,各从其重。若官格杂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冲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官格杂杀,要以合杀留官取清才贵。而杀格混官,则可以或去官或去杀,总以取清而贵。这是官格与杀格发生混杂后在取用上的区别。官格不能去官留杀,因为官为吉神之尊,不可坏也!而杀为四凶之首,适宜制而去之,即使杂官,食伤制官亦制杀,不碍杀格之成,若官格杂杀而用食伤制,杀虽有制,官亦被伤,所以,不如杀格杂官用食伤来得清纯。此皆因月令所用吉凶不同所致。 岳统制命,庚生巳月透丁为官,伤官癸去丁官而制巳杀,戊藏庚透而癸的庚生,所以是杀用劫伤,去官留杀,杀得逆用而就武贵。 沈郎中命,辛生午月透丙,丙与辛合是官来就我,不为合去,非用而即用,得子冲午,去午中丁杀而官清,所以是去杀留官。此造按身强身旺势必又有从与不从之争,因其辛无根气,印被财伏,财官杀旺而自党弱,似乎可以从财官杀。但真诠论命无此一说,即有财官即论财官,弃命从杀要无反局才成。因此,即使午中暗印被财制合,也不能从之,因为杀有制者成逆用,月令受制即不能从旺势矣。 “有煞无食制而用印(刃)当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赵员外命是也”。 这里就有些模糊了。因为戊生寅月透甲而杀成用,无食制杀须用印,但用印有杀旺身轻而印通月令,透为有情与身轻杀重而逢食的区别和条件,若是身强杀重而用印,即使杀印同根月令,亦不能为贵,所以,唯有杀无食制用刃当者方合其理。 赵员外命,戊生寅月透三戊一甲,杀与劫同通月令而旺,形成身杀两停之势,而支无食伤,唯时上一午会寅为印,午为戊之印,但也有认为其中藏己为戊之劫刃,以己劫合杀成用,反成贵格。此说应该比较合理。因为在论偏官行运一章中,就有“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运何伤?七煞既纯,杂官不利”的论述,前后对照,应以“杀无食制用刃当”为至理。 “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虽亦有理,然运行财印,亦能发福,不可执一也,乃若弃命从煞,则于外格详之”。 有命书中说,制杀不可太过,制杀太过反为无福之造。这种看法虽然也有道理,但是,只要能行运补其杀气之不足,还是可以发福发贵的,不能一成不变的把命看死了。 假若是弃命从财的形态,那就是在外格中去研究了,这里不作讨论。七杀为凶,但用之得当则可成大事业.因此,命带七杀,不可轻言为凶,配合得宜则为偏官.小结: 七杀月令与其他十神配合也有许多变化形态,主要的有如下几类: 一,杀用食制(即杀令透食,取食神制杀,杀,食,身三者均停,无印伤食为贵之极) 二,杀用财食(即月令杀,透财资杀而后逢食制杀,须是财先食后,若食先财后则是先成后败) 三,杀用食印(即月令杀而逢食制,食重杀轻,制杀太过而逢印裁食,须印先食后而无财损印,以杀印食的排序为佳) 四,杀格用印(即杀重身轻,杀印同通月令,用印化杀生身或是杀重身轻而不能用食,印不通月令但能生身为有情,前者贵大,后者贵小) 五,杀用财资(即杀逢食制而杀轻逢印,用财去印清食兼生杀) 六,杀用财印(即杀轻身重而杀又化印,且印又偏正叠出,用财清印)七,杂气用清(即杂气月透杀,只要不见财透党杀,得食或印辅之即为贵格) 八,官杀取清(即杀令透官,或去官存杀而杀有制,或去杀留官皆能清用者) 九,杀用劫刃(局无一点食伤,身强杀旺而力量均等,有劫刃与杀相合,亦成贵格) 大略归纳,杀格能成偏官者,如上九类.弃命从杀不在此论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