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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名著《子平真诠》杂谈——论杂格

 善同德 2020-10-06

命理名著《子平真诠》杂谈——论杂格  明月清风y4123y

杂格,就是外格。其形成原因是因为月令无用,命局不见官杀。这在真诠“论外格用舍”中讲过。什么叫“月令”无用?真诠的概念就是日与月同,或者月令印而无食伤官杀,亦不见财之类。

真诠讲的“月令无用”,是出于“用神出自月令”的考量原则,因为,日主之富贵,必是依据财官杀食印而获得,月令有此类十神,则取之为月令之用,而月令作用的,分为两类,生我者印,助我者劫刃,此为与日同类;而食伤泄我,财为耗我,官杀为克我,称为异类(异党)。

月令无用,则月令为同类,必要与局中异类构成相应的生克关系(顺逆),方可形成格局,所以,要另取局中的官杀财食与月令构成格局关系。若是局中尽见同类而不见异类,则只能别寻外格了。

因此,真诠曰:“杂格者,月令无用,取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

外格可以叫上名的,有数十种之多,如润下,炎上,从革,稼穑,倒冲,拱禄,拱贵,飞天,鼠贵,朝阳,一气生成,两干不杂,勾陈得位,玄武当权,时上偏财,八象等等,而这些外格的取用又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即多且杂。

“大约要干头无官无杀,方成外格,如有官杀,则自以官杀为用,无劳外格矣”。

当月令无用,能不能取外格为用,首先要看天干是否透官透杀,若透官杀,则官杀即是用,不可另寻外格。这是充要条件。

“若透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

无官杀而有财透的情况下怎么办?透一位而财根又轻,可以取外格;但若财根深而或财透两位,那就得以财为重,取财为用而不取外格。

这里强调了用财的两个条件:一是财透而根深。什么叫财根深?财透而支逢禄旺或支中财多;二是财透两位。这意思很明显,只要财透两位,无论是否根深,即以财为用。道理是干为发用,动而不止。这里体现了真诠重干的思维。

有人误解真诠,说真诠只重八格而不论外格,这是不确切的。下面就是真诠对外格的论述:

“试以诸格论之,有取五行一方秀气者,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类,本是一派劫财,以五行各得全体,所以成格,喜印露而体纯。如癸亥 乙卯 乙未 壬午,吴相公命是也。运亦喜印绶比劫之乡,财食亦吉,官杀则忌矣”。

体纯而全,木生春而局全,土生四季而支全四库,金生秋令而局全,水生冬令而局全,火生夏令而局全。此称为五行体全。行运独畏官杀反局。

成格的条件是当令而局全。

“有从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四支局全,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于春月,方为大贵,否则,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贵,如甲戌 丁卯 壬寅 甲辰 一品贵格命也。运喜印绶之物,财伤亦可,不利官杀”。

这是讲日从化格。条件是合化物要局全,月令为化气之地,而化气之地分生旺禄库,由此而又分贵之档次。

合化物虽当令,但支不成局亦不能从化。即不入化格。这个很重要。很多人认为,只要日与合者得令于化神当令,就论化。这是不对的。

从化格行运只忌所化之官杀,其于不忌。如化木,则忌金。余者类推。

“有倒冲成格者,以四柱无财官而对面冲之,要支冲字多,方冲得动。譬如以弱主邀强官,主不众则宾不从。如戊午 戊午 戊午 戊午,是冲子财也;甲寅 庚午 丙午 甲午 是冲子官也。运忌填实,遇俱可行”。

这里,真诠用了个“主宾”的概念。冲者为主,被冲者为宾。

倒冲格,要字多,若只一两个,冲则难动,因主弱不能动强,而主众就可以冲动而暗中得用。

此类格局就惧逢运填实。因为,填实就明了,冲而则破。

“有朝阳成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以丙戊同禄于巳,即以引吸之意。要干头无木火,方成其格,盖有火则无待于朝,有木财触戊之怒,而不为我朝,如戊辰 辛酉 辛酉 戊子,张知县命是也。运喜土金水,木运平平,火则忌矣”。

朝阳格就忌木火。火为官杀,本就是无官杀而朝之,见官杀则无须于朝,运逢之即类为填实。

“有合禄成格者,命无官星,借干支以合之。戊日庚申,以庚合乙,因其主而得其偶。如己未 戊辰 戊辰 庚申 ,蜀王命是也。癸日庚申,以申合巳,因其主而得其朋,如乙酉 癸未 癸未 庚申,赵丞相命是也。”

合禄格即干头不见官杀,而以干合官或支合官禄。只戊癸日逢庚申可取,戊日庚合乙官,癸日申合巳中戊。

这段再次提到主偶,主朋的概念,即以合官禄者为主,与之相合者为朋为偶,乙本庚妻,所以谓之为偶;巳本克申,相合为朋,取化敌为友之意。

赵丞相命未月透乙为食,按理不能取外格为用,这里又取合禄入格,什么原因呢?杂气无用之由也。透乙为食,庚合之,食印皆不能成杀用,这时可以考虑入外格。

合禄格之成,全在主不被伤,若透克主之物或冲克其主,格则败也。行运亦然。

所以:“运亦忌填实,不利官杀,更不宜以火克金,使彼受制而不能合,余则吉矣”。

“有弃命保财者,四柱皆财而身无气,舍而从之,格成大贵。若透印则身赖印生而不从,有官杀则亦无从财兼从杀之理,其格不成。如庚申 乙酉 丙申 乙丑,王十万命造也”。

从格,必须符合几个条件,一是四柱借为所从之物,如四柱皆财,四柱皆杀之类;二是身无气(支无劫禄之类);三是无印,

;四是无无相逆相悖之物透干,否则不能入格。这里举了个王十万的例子,因地支纯财,但透印而不能从,所以不贵,格仍是财格佩印。这里又说明了另一个问题,财格佩印,即使财透,亦不作财印相伤,原因是印为格之相。

此外,局要是有官杀,即以官杀为用论成败,而不能论成从财官,财杀之类。

“运喜伤食财乡,不宜身旺”

从财只喜所从之财行生旺乡,而最忌日元逢身旺劫运。

“有弃命从杀者,四柱皆杀,而日主无根,舍而从之,格成大贵,若有食伤,则杀受制而不从,有印则印以化杀而不从。如乙酉 乙酉 乙酉 甲申,李侍郎命是也”。

从杀格,不能见食伤,不能带印,也不能有身根,而地支纯杀则可从,若支有根气,或食伤制杀则不得论从。李造虽干透三比劫,但均无根,所以从。

根与气,在这里顺便也讲一下。

根,即支中有己当,如甲见寅卯未亥之类;

气,即月令非生,禄,旺,库,余,如甲生亥,寅,卯,辰,未等,就是月令有气,而其余则不是。

所以,根是专指地支,气是指月气。

从杀格“运喜财官,不宜身旺,食伤则尤忌矣”。

你既然从了,就得顺从所从者的强势,行运当然就要顺其势,不得反悔。这就象一句老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样就相安无事了,和谐了。你要是一朝心生异念,想要跳槽改嫁,那就是找死。

“有井栏成格者,庚金生三七月,方用此格。以申子辰冲寅午戌,财官印绶,合而冲之,若透丙丁,有巳午,以现有财官,而无待于冲,乃非井栏之格矣。如戊子 庚申 庚申 庚辰,郭统制命也。运喜财,不利填实,余亦吉也”。

井栏格,只取庚生辰月和申月,支会水局,用对冲之寅午戌财官局,若是局见丙丁巳午,就只取现成的财官为用,不得以井栏格论。

郭统制申月透戊,似乎可以取印为用,但因印乃同党,用以生劫,不成其格,所以,用申子辰之会局冲财官。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似乎可以找到“月令无用”的另一层含义,那就是月令同类,局无财官杀透干。同时,也可以得出,格局就是谋取财官杀为富贵的表现形式。所以,论一个命成不成格局,就是在论这个命能不能富贵的过程。

“有刑合成格者,癸日甲寅时,寅刑巳而得财官,格与合禄相似,但合禄则喜以合之,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命有庚申,则被冲克而不能刑;有戊己字,则现透官杀而无待于刑,非此格矣。如丁未 癸卯 癸卯 甲寅,十二节度史命是也。运忌填实,不利金乡,余则吉亦”。

这节有几个问题要讲讲:

一是合禄是以干合偶为官,以支合朋为用,所以喜以合之;而刑合则是以支刑财官,有相逼的含义,寅本木,巳本火,但藏干有相克,以寅中木生巳总火,制庚金而生戊土,逼得你那个内循环不安静而不得不作用。如此达到催官的目的。所以,叫硬以致之。

二是十二节度史的命造,很多书载为乙未年癸卯月,这显然是错误的。所以,许羽贤为什么在《错读子平五百年》中讥讽了许多的命学家误解古例,原因或许就在于此类。

乙未年怎么能有癸卯月呢?按“乙庚之岁戊为头”的推月法,乙年卯月,应为己卯,而己卯透杀即用杀,不入外格,沈先生难道明知故犯?不会。所以,此应是勘误,实际应为丁未年。这里提出来,请各位同好参考。

三是见财能不能取财为用而不待于刑?以真诠论述看,只有财根深或财透两位才可以,没这条件,即使透财,亦不取财为用。如十二节度史命,年透丁财坐未,有微根,但财被劫比去之,食神生财格破,所以用寅刑巳才成立了。

“有遥合成格者,巳与丑会,本同一局,丑多则会巳而辛丑得官,亦合禄之意也。如辛丑 辛丑 辛丑 庚寅,章统制命是也。若命中有子字,则丑与子合而不遥,有丙丁戊己,则辛癸之官杀已透,而无待于遥,另有取用,非此格矣。至于甲子遥巳,转辗求合,似觉无情,此格可废,因罗御史命,聊复存之。为甲申 甲戌 甲子 甲子,罗御史命是也”。

遥合格有三,一是辛日丑多合巳,二是癸日丑多合巳,三是甲子日甲子时子多合巳。

辛癸日有子不遥,辛日见丙丁,癸日见戊己,因是官杀透露,自有其用,所以不遥。

癸日生丑,何以不以杀论而论遥?盖丑为杂气,癸之气旺,透辛透癸则论劫印而不论杀,所以可如格。杂气取用,由此而可见一斑。

甲子日甲子时何以又能遥巳?子中癸合巳中戊,合财伤印,岂不是有无情的感觉?所以,沈先生认为此格当弃。但因为有个罗御史符合这个命格,又将其存之。这个把沈先生搞得一头雾水啦。

甲子遥巳有两说,一是纳音甲子金遥巳中丙官,二是子中癸遥巳中戊而令巳中丙庚动,丙动则去庚合辛,合来辛官为甲用。这个解释,沈先生认为辗转牵强了。

遥合格行运亦忌填实。

遥,合,冲,刑之格,行运俱忌填实。

“若夫拱禄,拱贵,趋乾,归禄,夹戌,福禄,鼠贵,骑龙,日贵,日德,魁罡,食神时墓,两干不杂,干支一气,五行俱足之类,一切无理之格,既置勿取”。

真诠认为,以上这些外格,实际上是本有财官成用的,属硬入外格无理之论,在具体论命时,不足为取。比如壬骑龙背格,壬日坐辰,取辰多或寅多为用,而透戊透丙,皆为财杀,本就可取为用,何以非要骑龙入格?而六乙鼠贵取乙日子时,但月令本有所用,岂可弃月令不用而独用子时?(乙生子时,以子遥动巳中庚官,这显然又与甲子遥巳中丙戊而弃庚杀矛盾。因丙既制庚,何以又能使乙得庚用?所以,沈先生认为是不符命理之说。)

“即古人格内,亦有成式,总之意为牵就,硬填入格,百无一是,徒误后学而已。乃若天地双飞,虽富贵亦自成格,不全赖此。而亦能增重其格,即用神不甚有用,偶有依以为用,亦成美格。然而有用神不吉,即以为凶,不可执也”。

那么,在古人的命格中,为何有以之成富贵的呢?原因是命局本就有用神,得此而增其美,如锦上添花,假使命中用神不吉,即使有此类配合,也是凶而不吉的。

从此段论述中,可以知道沈先生倡导命局只重月令用神,只有在月令无用的情况下才取外格,而月令有用,即使不甚有力(不甚有用),只要配合得当,亦有富贵,而此种结果,确实也与这些结构有增美的关系,但并不能因此就硬入外格。象什么六甲趋乾,壬骑龙背,日禄归时,干支一气,两干不杂等等,若是用神不吉而得之,不仅不能成格,反以之为凶。因此,后学在研究格局时,尤其要注意,不可见壬生辰月就妄论为骑龙,见壬生寅就论趋艮,见甲日而亥多就论趋乾,见乙日子时就论鼠贵......,总要以月令成不成用为论格之正道。

“其于伤官伤尽,谓是伤尽,不宜见官,必尽力以伤之,使之无地容身,现行伤运,便能富贵,不知官有何罪,而恶之如此?况见官而伤,则以官非美物,而伤以制之,又何伤官之谓凶神,而见官之为祸百端乎”?

伤官伤尽也是杂格中的一种,即伤官月令,局不见一点官星,谓之伤尽官星。沈先生是否定这种格局的,因为,伤官亦可见官,如金水伤官就是喜见官的。而官多则杂,用伤去官而轻官,争正官不可无伤,这也是官不畏伤表现。所以,在一定条件下,凶以吉用,吉成凶用等等,都是可以转化的。这是命理学的辨证法。比如财格逢杀,透劫合杀存财,财逢劫,用杀合劫存财,这是凶成吉用;食伤带杀而逢财,财化食伤以生杀,这就是吉成凶用。命理中的辨证观无处不在。

“予用是术以历试,但有贫贱,并无富贵,未轻信也,近亦见有大贵者,不知何故。然要之极贱者多,不得不观其人物以衡之”。

沈先生在伤官伤尽这个命式上被搞懵了。他用此种命式论过很多命,都是贫贱者,所以,否定此格的成立。但后来又遇上了以此格而成大贵的,他自己就搞不清是什么原因了,不得已,搞了个“观其人物以衡之”的相法辅佐论。这就有悖沈先生自己的“真诠”初衷了。

既然在后来的论命中,确实有因此入格而大贵的,说明此格有其合理性,就应该敢于纠正自己以前的偏见,承认自己的失误。这点,沈先生有其不足。

虽有此点不足,但瑕不掩玉,真诠并不因此而失却大成之作的命学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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