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利润高,到底是真实的利润高,还是因为成本费用无法列支导致的利润虚高?这两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利润高的企业,本身就应该多交税。假如确实是利润很高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设计原理,利润越高,相应的纳税额就越多。这是无法避免的,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但是利润高仅仅是指会计上的一个概念,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还是有所区别的。因为税会差异的客观存在,利润高的企业未必就要多交税。 所以假如利润高的企业想要适当的少交税,有一个思路可以参考,就是利用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加计扣除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100%加计扣除。 第二、减计收入类,金融机构小额农户贷款收入减计10%的收入。 第三、特殊行业地区优惠所得税率,如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西部大开发地区和赣州革命老区特定行业适用15%税率。 上述几类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即使企业利润很高,也可以通过加计扣除,减计收入,适用优惠税率等方式,少交很多税。 假如是因为成本费用发票很难取得,导致利润虚高的企业,就应当想办法取得发票。有些企业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比较难获得进项发票,导致成本费用难以列支,无法在税前扣除,形成一种企业利润虚高的假象,导致多交不少税款。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当分具体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一,如果是因为行业特性,整个行业都很难取得进项发票,则可以考虑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除开特殊企业不得核定之后企业所得税以外,大部分企业因为成本费用核算不健全,都可以按照核定征收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完美的规避了,无法取得成本费用发票的难题。 例如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本身,就是很难取得进项发票的,当然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了。 第二,假如是因为企业本身采购环节的发票管理不到位,那就好好想办法,在发票管理方面多动脑筋,深挖潜力。 有些企业财务部门对于发票的重视性不够,导致一些本该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项目没有取得发票,无法税前扣除。 第三,对于营收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应当有意识地套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优惠政策。 根据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以享受最低5%税率、最高10%税率的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并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假如企业的会计利润刚好在300万元上下,应当主动的通过一些税收筹划手段,使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规模等条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享受低税率优惠。 假如某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但是年度会计利润刚好为320万元。这个时候企业老板无论如何也要把这20万块钱花出去,多花了20万块钱,税率就从25%下降了10%以下,可以少交不少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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