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医疗自媒体三甲传真发布了一篇《卫计委紧急通知:这些医院降级!院长撤职!医务人员扣工资!》文章,大致内容如下: 据微信公号健识局报道:近日四川省卫计委印发《关于强化问责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紧急通知》,四川公立医院总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为13.15%,与国家10%要求目标差距较大,位列全国倒数,国家卫计委已陆续对控费不力的省份进行了约谈。 四川卫计委为进一步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过快和不合理增长,明确提出:超标率达20%,调整医院主要负责人;未达到10%控费标准的,新晋升等级的医院不予晋升等级,等级公立医院一律给予降级处分;控费未达标,扣除医院全员绩效20%;贵重、自费药采购比例缩至3%。 作者指出——从四川卫计委印发的通知文件看,矛头直接指向控费,其鲜明特点是一个“罚”字贯穿通知全文。 问题在于,这是在罚谁呢? 医院降级当然是罚医院,但医院是死物,真不属于被罚的范畴。 院长撤职!?对象是个人了,有罚的味道在。但我看真要罚院长,恐怕很悬!超标率达20%,才罚院长。院长哪有这么傻,等着你来罚?翻阅近10年的新闻史,有没有院长因为控费超标而被免职的?结果是几乎为零。 但控费未达标的,扣除医院全员绩效20%才是真的罚。我们应该明白,超标率达20%是罕见现象,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未达到10%控费标准的,却是普遍现象——四川公立医院总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为13.15%。按照这个平均水平,至少全省60%的医务人员都要因此被扣钱。 医疗控费问责到哪一层?从事实层面来说,问责到院长和临床医生,这是一纸政策传递给公众的信息。 但我们又很清楚,造成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原因是复杂的,关键是体制因素和管理之责。 如果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公立医院逐利性就可能会很强,这是生存的使然。 如果政府的管理监督不到位,公立医院逐利性也可能会很强,这是发展壮大的需求。 这两个不到位,真不是院长和医生可以完成和应该完成的任务。 如果一个临床医生在医疗过程中,还处处想着怎么给医院赚钱和省钱的事情,通过调整处方内容来达到这种目标。这样的医生,就会行医很分裂很痛苦,偏离了一个专业医生的正常轨道。 如果一个院长,每天想到的不是医护员工开不开心工作,工作是不是有成就感和自豪感,而是怎么多赚钱并且不违规?这样的公立医院,其实无异于公司企业,而且是不入流的那一种。 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这句话本来就很容易误导公众。何谓合理,何谓不合理?人们一头雾水。这个10%的目标,是怎么科学制定出来的?为什么11%就不合理,9%就合理了?你知道吗?我真不知道。 要解决这个“不合理”的集体现象,靠罚院长、医护人员就可以达到?不管我们相不相信,管理者肯定相信这个鬼话,所以才会出台这种罚味十足的公共管理政策。 非医疗行业的人们,阅读完这个规定,究竟会怎么理解它的内涵? 这个不合理增长是因为医护者造成的?还是院长造成的?如果这两者是责任人,那么还有没有别的责任人? 如果还有,那么在这些责任主体里面,究竟谁的责任更大?现在,最大的责任主体由没有被纳入问责范畴,成为漏网之鱼? 我的经验告诉我,医疗费用合理不合理?在这件事情上,只有临床一线的医护人员才最有发言权。但坐在办公室的人,现在却成为定义和问责医护者的主力军。这真的是奇怪的世相,偏离了专业治理的轨道。 在中国的公立医院行医,医生写处方的笔会受到更多力量的控制、影响、左右,既包括资本的力量也包括权力的力量,这是非常奇怪的一个事实存在。 怎么让病人花最低的医疗成本完成医疗过程,临床医生本来是最懂的专业群体,但现在却又很多自称更懂更专业的人站出来,主动要求监督医疗行为,以自己制定的所谓科学的标准为准。 看起来,科学是一个主观色彩十足的词汇,谁掌握的权力资源更多,谁就掌握了定义权和执法权,可以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描成白的。 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医生说绝不让子女从医学医吗?这里其实就有答案。 医生,因为处方违规被处理,这是合理行为。 医生,因为医疗费用超标被处理,这是野蛮行为。 扫一扫,关注一个传播独立思考态度的医生自媒体 更多赞赏,更高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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