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融资的需求,但民间借贷往往也存在不公开,不规范的现象,一纸诉状对簿公堂,很多人才如梦初醒,这个借款合同居然是无效合同!那么什么样的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一旦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那么借的钱和利息还要还吗?针对这些问题,法宝律师给大家解解惑! 1、什么样的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呢? 第一,高利转贷。出借人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尚未归还完毕,又以高于该贷款利息标准而转借他人的合同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是比出借人从银行贷款的利息高就属于“高利”,也就是说,只要出借人用从银行贷出来的钱借给他人从中牟利了,就构成高利转贷,该借款合同无效,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职业放贷。主要是指没有取得放贷资格却以民间借贷为业,向社会不特定人借款的职业放贷人,他们与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合同无效。 第三,企业违法放贷。企业违法放贷主要指的是企业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筹集资金,又转借他人牟利,同时借款人事先知情的,那么这份借款合同无效。 第四,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且出借人明知仍然向其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涉嫌共同犯罪。 第五,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借款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2、借款合同无效,借的钱是不是不用还了呢? 当然不是。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借贷双方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借款人应当向出借人返还借款本金以及占有使用资金期间的利息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利息损失”跟“利息”并不是一个概念,这个“利息损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而不是按照合同约定的高利息计算的。 3、无效的借款合同,还过的高利息可以要求退还吗? 如果本息都已经按照合同归还给出借人了,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利息。如果借款本息没有还完,那么还过的利息可以用以抵扣本金,借款人只需要偿还剩余的本金就可以了。 所以出借人在借款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些法律知识喔,否则借款合同无效,到时候利息收不到,反而白忙活一场。借款人签订了这种无效的借款合同,也不要傻乎乎的把利息统统交给出借人,给多的利息赶紧起诉要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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