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美国政府正式颁布一项检测转移法规,即鮰鱼法案,限制亚洲鮰鱼(主要是中国和越南)的进口。规定从2016年3月1日起,输美鮰鱼将由现在的美国FDA检测转交美国农业部(USDA)下属的检测肉类家禽类产品的办公室(FSIS)检测,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允许有18月的过渡期。USDA将按照肉禽类的检测标准对鮰鱼进行“等同检测体系”评估。法案的颁布和实施,意味着不久的将来中国鮰鱼产品对美出口的大门基本上被关上了,中国鮰鱼产业面临生死劫。 获悉法案颁布的消息后,业内人士忧心忡忡,不知何去何从。我分会秘书处第一时间组织专业人员翻译了相关法规重点内容并整理,给出了中国鮰鱼产业的应对要点。同时从美国农业部驻华使馆以及美国渔业协会获得更多有关法案信息,及时向农业部渔业局、国家质检总局等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并汇报,以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我会副会长武汉高龙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罗红宇总经理、江苏宝龙集团王凤书董事长、安徽巢湖三珍公司郑群浩副总经理三位受邀代表于2015年12月17日专程赴京,参加了商务部组织召开的紧急贸易出口会议。会议由世贸司刘副司长主持,质检总局、商务部以及农业部渔业局委托的中国水产科学院代表等其他部门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会上武汉高龙罗红宇总经理代表鮰鱼加工企业汇报了法案的最新情况:
关于第五点,罗总在会上提出了五点建议供业内人士参考: 一、必须由政府出面交涉,在第一时间旗帜鲜明地反对法案的实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该法案明显与WTO规则背道而驰,单独将一条鱼纳入肉类禽类的检测体系中,是一种歧视性的技术壁垒。 四、在目前情况下,要做两手准备,鉴于法案实施细节的不确定性,需要尽快向美方弄清楚:
如果FSIS认为中国的申请不符合其规则,则中国鮰鱼产品将立即被禁止出口美国。如果在18月过渡期结束后,新法案全面实施但FSIS对评估结果仍没有做出决定,中国鮰鱼是否可以继续出口美国? 会议最后,商务部世贸司刘副司长对鮰鱼法案表达了重视,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也介绍了之前在鮰鱼法案上世贸司所做的工作。他表示会后会安排相关处室抓紧研究,向美方反映中国的声音,尽可能把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我们期待反对鮰鱼法案的工作能得到政府及各方力量的鼎立支持,维持行业的利益。 本文为“水产前沿”独家稿件,版权合作问题请联系 fishfirst@126.com。如需转载,请按如下格式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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