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借款承诺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 项目委托乙方 有限公司引资(投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甲方就所提供的项目资料及公司现状,承诺真实、合法、有效; 经投资方审核(所提供的文字资料)的基础上融资年化利率不超过 %,引资服务费另行承诺,甲方向乙方缴纳(资料真实性)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万元,经乙方及投资方考察或调研,结果与所提供资料不符的(包括法律纠纷、诉讼保全、违章建筑、抵(质)押情况、银行民间借贷金额、股东之间纠纷)具体按附件内容执行,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如甲方不配合等因素,造成不能顺利办理融资借款手续,无法正常进行的,保证金将作为乙方的经济损失补偿,不予退还。 如果在办理融资借款业务过程中本公司没有发生上述情况,由于投资方原因,导致资金不能到达甲方公司账户,乙方无条件将保证金退还给甲方。 在乙方委托书约定的期限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因引资所需具体操作事项,资金到账,居间服务费支付完毕后,委托书,承诺书,不可撤销支付中介服务费承诺书自行作废。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 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 承诺日期: 2015 年 月 日 |
|
来自: 旁观人生u7qf35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