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正当少年。 那时候,小企鹅(腾讯QQ)还是一枚沉睡在未来中的蛋。 那时候,林志颖的脸上还未见黑硬胡茬的痕迹,白白嫩嫩的,笑起来带着几分可爱的羞涩。一首《十七岁那年的雨季》,青春,婉转,富有感染力的歌喉,轻易地就俘获了无数少男少女的心。沙哑的,尖细的,低沉的,高亢的,圆润的,走调的,年轻人成了虔诚的“传教士”,走到哪里就把这首歌哼到哪里,不管唱得怎样,却总是满脸的陶醉,满脸的自豪,满脸的少年得志。仿佛真的被一场温柔的雨水泡过,少年情怀的成长远远超过了身体的速度,十六七岁的人儿,却有了一颗颗想要远征万里的心,幻时常想着,能如李白当年般豪情万丈,仗剑江湖,行万里路,交天下友。 行万里路需要不菲的盘缠,因此少年们只好打住,而交天下友却相对容易多了,只需备好纸笔,写上几段或浅白或故作深沉的文字,再贴上两毛钱的邮票,就有人负责将信件送到神州大地的任何一个角落。在那时,交接“笔友”是一件称得上时髦的事。邮局也自然生意兴隆,因此还没有出现靠推销烟、酒、洗衣粉等副业来提高收入的创举。 当时有好几种生活杂志,为了获得更多的销量,投大众所好,在网络时代普及之前,率先发展起了纸媒的交友平台。交友信息一般分散地印在杂志每一页的页脚处,栏目中选登的征友志趣也是五花八门,有爱好文学的,爱好音乐的,爱好美术的,爱好体育和武术的,也有希望结交武警和解放军的。还有那些正值嫁娶的男女,以及各种原因死了伴侣的鳏夫寡妇,也凭借这个栏目发布征婚信息。杂志社将他们提供的通讯地址如实刊发,方便有共同意向的人建立联系。当时在四川,这方面做得较成功的应该是一本叫做《分忧》的杂志,几乎每一期,它的页脚都密密麻麻地印刷着各种交友信息。于是,那时候和我一样的少年一旦有了几块零花钱,除了必定会买上几块大大牌的泡泡糖,在众人面前吹几个雪白的泡泡炫耀一番(那种虚荣心的快慰,或许只有当今擅长炫富的土豪最能理解。),另外就是冲上街头去买上一本当期的杂志。如果恰逢手头拮据,那就找几个有同样嗜好的朋友凑份子,大家一同“分忧”。最最不堪的时候,也要涎着脸去别人那里好言软语地借来看看。其实杂志中那些有关男欢女爱的描写,纵使有千般的风花雪月,万般的儿女情长,也休想引起我这样的尚在“懵懂”之间的少年的丝毫兴趣。真正关心的,只是页脚处印刷着的那些小字。首先过滤掉各种征婚信息,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将符合自己兴趣的交友信息清理出来,工工整整地誊录到一个专门的笔记本上,然后整本杂志的使用价值即宣告结束,随手将其扔到某个角落,交由时光去任意处置。用来抄录地址的笔记本,只要是“心怀天下”的青少年都会有一本,遇到聚会的时候,相互拿出来做一番交流,认认真真地逐条数了,谁的地址誊录得最多,谁就兴高采烈的自我夸耀一番,满脸的豪情壮志,仿佛自己身边真有肝胆相照的三千壮士。其他人则既羡慕又嫉妒,暗暗发誓要为自己尽快地找到更多的“笔友”。而事实上,一本笔记本上虽然密密麻麻地誊满了地址,而真正愿意花时间写信和能得到回信的却少之又少,比如我,真正照着地址向对方投递过信件的也就十来个,而得到回信的,仅仅一人而已——她的名字叫叶红术,当年正就读于福建省闽侯县的一所高中。 叶红术在她的征友信息里提到:她喜欢文学,希望结交到和她一样喜欢文学和写作的朋友。而那时我正好因文学梦“病”得不轻,经常会写几句“小诗”发几处闲愁,而身边同患此病的却一个也没有,无人可“同病相怜”,难免感慨“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当看到这样的交友信息后,自然而然地生出一种想要亲近的情怀。 那封信我写得异常的认真,就像是为了博取一位审稿编辑的欢心和注意,每个字的一笔一划都力求中规中矩,再加上翻来覆去对遣词用句的斟酌,仅仅五百来字的短信花了足足有两个小时。当信写好,反复检查确保没有错别字以后,方才满意地将它投进邮箱。 时间过了半个月,根据自己推算出的信件往来需要的时间,那几天我变得异常亢奋,每天都要到父母所在单位的信件收发室去看上几次有没有我的信件,但每次都失望而归,不过倒是偷偷地从别人的信件上收获了几枚漂亮的邮票。如果说结交笔友在那几年是一件时髦的事,那么从学校、单位收发室偷撕别人信件上的邮票,却是在年轻人间普遍存在的一种恶习。如今有时义正词严地数落女儿犯下的过错之时,偶尔想起当初自己的胡作非为,但却又万万地说不得,不由地心里就羞愧难当。 再说当时,大致又经历一个星期后,我的兴奋渐渐地平息下来,不再对收到回信抱有希望,根据之前的经验,对我来说也不过是两毛钱加个牛皮信封的损失,除了心里难免一丝浅淡的失落,我的日子仍然过得愉快轻松,对从新刊发的杂志中誊录征友信息,依然热情如故。就在我已经将这件事完全抛之脑后,有一天路过收发室时,只是想要去看看是否有邮票可撕,却意外地发现了一封从福建寄给我的信。素白的信封上已被人抠出了一个“口”字型的小洞,露出一截印刷着一道道红线的信笺纸。自然是有人比我捷足先登,将邮递员送来的信件上的邮票偷撕了去。面对“群雄并起”的撕票行为,我当时居然忘了最初的目的,不甘于自认倒霉,手里攥着信件站在收发室前狠狠地咒骂了一番。 叶红术是一个讲究真诚相待的好女孩。至从征友信息刊发后,她收到了很多的信件,而且无一例外地给予了认真的回复。要回复突然冒出来的数十封来信,她只能在课余时间抽空完成,因此需要经历一段很长的时间。她在来信中的措辞,热情远远超出了我此前的意料。她对我所写的信件给予了几近恭维的赞美。她说她简直以为自己是在阅读一篇优美的散文,因此让她不敢轻易回信,唯恐内容写得太过肤浅,导致错失一位难得的笔友。信中她还请教了一些写作的窍门,以及询问可否推荐一些能够提高写作水平的书籍。末了,她还反复强调,请我一定要及时给她回信,以便让她读到更多优美的词句。 她的这封来信,在当时给予了我极大的信心,大大地提升了我对写作的兴趣。从此我经常会将我所写的东西寄给她看,内容涉及诗歌、散文乃至小说。而她则成为了我唯一忠的实读者。她会认真地阅读我寄去的每一篇文章,并且会在回信中将她的阅读体会和建议详细的列出来。最让我感激不尽的,是她每一次都会在来信中鼓励我:她坚信我的文章有一天一定会化成铅字,获得大众的认可。 共同的文学爱好,让我们持续通信了好几年。她高中毕业后顺利地考入了江西的一所大学,在她大学期间,我们还互赠了照片。照片上的她看上去微微有些老成,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肩上搭着一个黑色小坤包侧身站着,嘴唇上明显打过口红,模样俊秀漂亮。这是她给我留下的唯一的具体映像。此外她还寄了两张她自己制作的画片,分别是我与她的铅笔肖像。而我们的称呼也在不知不觉中变得亲昵起来,我对她由“叶红术”渐渐第变成了“红术”,她也从称呼我的全名改由以我名字的谐音称呼我“静冬”,再后来她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尧尧”,她没有告诉我这个笔名的意义,但坚持要我以后在信中用尧尧来称呼她。 我曾固执地认为,我与叶红术之间,完全属于纯洁的友谊,因此信件可以经得起所有家人的传阅,让大家与我一起分享友谊之花的芬芳。可我的母亲,凭着一种女性独有的细心,却从长期的来信中发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她认为叶红术对我透出的亲近,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文字中隐隐有“情”的成分。可我却争辩那是一份与暧昧、与爱情完全不同的感情,是一种干干净净的“红颜知己”的关系。所以当时我对于母亲的猜测非常气愤,认为简直就是在毁谤我与叶红术之间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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