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挈棺自随

 江北大汉 2020-10-22

明人朱国祯的《涌幢小品》中有“挈棺”一章:刘太守钰,沔阳人,每行必挈双棺自随。吴江吴尚书山,亦如之。吴以郭勋事,触圣怒,勒归,卒于利国驿,即用以殓。

沔阳人刘钰,是明朝历史上有名的清官。是清官,但那时,做清官的风险自然比贪官大。因此,他出行必要带上两口棺材。吴江人吴山,则同样属于“刚直不挠,为权贵所不喜”的人物。他与刘钰一样,出行也带两口棺材。

吴山的结局是这样的:因在处理郭勋的问题上,他触怒了明世宗,被褫夺了刑部尚书一职,在回家的路上死在利国驿。这下,他准备的棺材,真的派上用场了。

郭勋为武定侯郭英六世孙,因为“强悖无人臣礼”,被下锦衣狱;然而,当有司奏上“勋当死罪”之时,明世宗有些反悔;但又因以夏言为首的群臣的不依不饶,终令郭勋死于狱中。为此,身为刑部尚书的吴山等人,事后被明世宗究责。因此,也就有了后者被“勒归”,最终死于驿站的结局。有鉴于此,我们真的不能不佩服吴山有先见之明——虽然这先见之明有些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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