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的方志书写 ——民国河南方志编纂特点与成就分析 王丽歌 王丽歌,1984年生,河北秦皇岛人。周口师范学院教师,河南大学中国史流动站博士后。主要研究区域史、社会经济史。 提 要:民国河南方志共有87种,在体例上,章节体被广泛运用;内容上以求实为原则,时代和地域特色鲜明;思想上,民主与科学性增强;并带有强烈的爱国情怀。但受思想和时代局限,这些地方志仍有一些不足之处,大多体现了新旧社会交替时期编纂者在传统与现代、封建与民主之间摇摆挣扎的世界观。总体上看,民国河南地方志无论是质量还是价值都有超越明清的可贵之处,既体现了近代方志转型变化的过程和趋势,又给后世研究者留下了认识河南、研究河南的丰富史料盛宴。 关键词:民国 河南方志 特点 成就 民国时期,在政府的不断号召下,河南纂修了一批方志,其中有许多优秀作品,体现了新旧社会交替时期方志书写的特点。目前,除《河南地方志综录》、《河南地方志论丛》、《河南方志提要》等,对民国河南方志版本、编修过程、纲目、内容、价值、藏书情况进行介绍和品评外,申畅对较有影响的方志纂修者及其理论建树也进行了分析。[①]此外,还有针对方志内容的研究,如方言、剧种等。但总体上看,这些研究缺乏整体观意识,大多是对志书的罗列和介绍,很少结合时代背景和地域特色对民国河南方志总体纂修特点、创新程度、志书得失进行分析,也就难以展现近代方志在新旧社会和文化转型下的调适、变革特点与过程。如果说地方志是华夏文明的根脉,那么河南地方志,则是中原文化的根脉。因此,了解新旧之间河南方志书写的特点及变化,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民国时期中原地区的地方文献群体,还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方志编纂的近代转型方向和路径的认识。 一、民国河南方志编纂情况 在《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民国志书约有1500余种,[②]而根据笔者统计,河南行政区划内有地方志87种(其中包括今天隶属于河北和山东二省的长垣县、南乐县、范县、清丰县的5种方志),所占比重不足6%。这些方志的版本,以铅印本和石印本为主,还有一些未刊印的手稿。下面先就志书编修的地域分布、时间、种类以及成书性质等做一介绍。 第一,方志分布上,河南除省会开封外,有12行政督察区,所辖111县,修志80种,第7、8、11区修志数量较多,第2、6区修志率较低,不足50%。像登封、新郑、陈留、尉氏、嵩县、鲁山、汤阴、济源、虞城、鹿邑、柘城、扶沟、新蔡、卢氏等县虽然历史悠久,修志事业源远流长,但民国时由于种种原因却没有志书出现。而开封(祥符县)、洛阳、新安、汲县、林县、许昌、太康、西平等县竟两次修志,淮阳在2种县志外,还有《淮阳乡村风土记》问世。值得一提的是民权县,民国17年才从考城、杞县、睢县划出,民国33年(1944)就编印出版了该县历史上第一部县志——《民权县志》,虽然是日伪时期作品,但于当时来说,与新置的博爱、伊川、经扶等县相比,仍有领先之处。 民国河南方志编修地域分布表[③]
第二,修志时间上,从民国3年到37年,具体可分为三个阶段。除去2种年代不详的志书外,民国初年到19年是第一阶段,时局动荡,受战火影响,共修志27种,其中民国5年、7年各出现了4种方志,其它年份都未超过此数。民国20年到26年是第二阶段,可谓修志高峰期,这7年共修志41种,占总数的近一半,民国25年一年就编修了12种。民国27年到37年视为第三阶段,日军全面侵华后,修志工作再次受到影响,10年修志17种,不仅数量减少,质量也降低了,有5县在伪政府的敦促下,多以照录旧志的方式,敷衍编写了方志。 第三,这87种方志,种类较为丰富。根据记载的地域范围,可分为省志(通志)、县志、镇志等几类。以河南省为记述范围的志书共7种,分别是:《河南地志》、《大中华河南地理志》、《河南省志》、《河南新志》、《河南方舆人文志略》、《河南》及未完全刊印的《河南通志稿》。《西平县权寨镇风土志》是当时河南唯一的一部乡镇志。此外,还有《郑县志》、《洛宁县志》、《河阴县志》、《密县志》、《考城县志》、《陕县志》等70余种县志,兹不一一列举。除记载的地域范围不同方志种类有别外,根据记载内容,又分成了地理志、风土志等专门志书。《河南地志》、《大中华河南地理志》、《河南》是立足于全省,以记述地理内容为主的志书。例如《河南地志》,是河南督军兼省长赵倜在民国8年筹办育才馆时,专门聘请当时学术界重要人物时经训撰写的地理教材,时经训在《大中华河南地理志》初稿基础上利用暑假时间完成。他曾组织专人对河南的人口、疆域、山脉地形、水系河流、城镇乡村、交通等内容进行了调查,“务在发明本省土物质,以裕本省之利源”[④]。《河南方舆人文志略》是一本地理内容与乡土内容相结合的志书,民国20年河南教育厅厅长王幼侨为地方行政人员训练所讲授史地课,遂编写此志以为授课之用,并于1932年以个人名义在北平西北书局刊印出版。此外,还有多种风土志或乡土志也在这个时期出现,主要有《西平县权寨镇风土志》、《叶县乡土志》、《偃师县风土志略》、《淮阳乡村风土记》等,对地方风土人情做了较为客观、真实的记述。 第四,官修与私修并存。明清时期,河南私修志书一共5种,到民国时期除由政府或伪政府组织,知县、县长或方志馆长等政界人员担当编修的78种志书外,还有9种由地方学者、教员、大学生等私人编纂的方志。如地学专家白眉初编写的《河南省志》、中学教员吴世勋撰著的《河南》、教育厅长王幼侨辑录的《河南方舆人文志略》、史地教师苏从武编写的《洛阳县志略》(又名《洛阳县小志》),还有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鲜有的女性修志专家魏青铓于民国24年(1935)刊印的《汲县今志》,以及地方学者们编著的《淮阳乡村风土记》和发表在《禹贡》杂志上的《开封小记》、《林县小志》等。 二、志书变革与创新情况 在民国这样一个兼容并蓄的时代,中原文化正处于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交融碰撞之际,受西方文献学、图书馆学影响,河南方志编修在分类、版本、目录等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在推陈出新,不断融入先进科学思想。省内的方志学大家蒋藩于民国12年到14年撰写了《河南通志局修校日程》,还有《方志研究》、《方志浅说》等文章问世,对方志特点、修志方法、编纂原则进行了系统性总结与论述,被认为是“蒋氏方志学理论结构之作”[⑤]。可遗憾的是,新的方志编纂理论仍处于探索阶段,未成体系。但从地方志的体例、内容上看,仍有许多创新之处,在思想上,民主与科学性明显增强,并带有强烈的爱国情怀,不仅具有鲜明的时代和地域特色,而且反映了当时鼎新革故的一些变化。 (一)体例样式新旧杂糅,但章节体被广泛采用 民国时期,学术界出现了强烈的追新求实之风。在方志编修工作中,改革旧法,创编新式体例结构也成了许多纂修者追求和探索的目标。如民国21年(1932)韩嘉会在《新修阌乡县志》中申明:“顾国体既更,而专制时代之规例自不适用”[⑥];民国27年刊印的《新安县志》,虽参考了民国13年稿本,但凡例中注明:“今昔时势不同,体制亦当有异”。[⑦]总体上看,该时期的河南方志,所体现出的不仅是对明清以来平目体、纲目体、纪传体和三宝体等结构形式的继承,还有互取优长并加以柔和,形成交叉体例的特点。如民国7年蒋藩纂修的《河阴县志》,是借鉴章学诚的主张并加以变更,全书分图、表、考、传,不能尽者收入杂记,并在书后附有金石、文征两卷,体例形式非常完美,成为当时的典范。此外,西方的章节体被广泛用于方志纂修中。如《河南地志》就是采取章、节、目三级体裁,并在各章中以纲代目,标题简明扼要,不仅层次清晰,而且条理分明。魏青铓纂写的《汲县今志》,也是采用章节体形式,为改康熙《汲县志》义例不明之弊。全书以章、节、目三级统隶,共分二十章,各章下皆设置“节”,各节下设置目,不仅章目清晰,而且层次得当,极富条理性。 (二)内容求实,时代、地域特色更加鲜明 经过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的洗礼,“德先生”、“赛先生”两种口号传遍中国大地,民主和科学之风也吹进了河南。追求真理、求真务实成为许多修志者的学术理念,反封建忠君观念,应乎潮流、实事求是书写地方历史成为人们的共识。许多方志编纂者在其作品中注意使用新式语言称谓,更多关注时政与经济,并大量增加图表等直观元素,以反映真实的社会状况,体现中州地域特色。 1.更换称谓,增添类目,反映新时代内容 明清旧志,是封建文化专制下的产物,不仅存有大量封建和迷信色彩的语言词汇,在门类划分上也多固习传统。民国河南方志,受新思潮影响,新文化冲击,更多采用新式科学语言记述社会事物,以求摆脱历史流弊。设纲立目时,“星野”、“星占”、“象数”等带有封建迷信韵味的词语多被“经纬度”、“气候”“自然”等词所取代;圣制、仙事、祥异、礼乐、列女等门类逐渐减少,增添了实业、交通、商业、财赋、金融、教育、社会、宗教、卫生、外交等记述新生事物。如民国13年(1924)铅印本《密县志》,除对沿革、疆域、职官、财赋、选举、兵防、列女、艺文等传统门类的承袭外,新增了自治志、实业志。自治志内设自治筹办事务所、自治研究会、县议事会、县参事会、下级自治会、商会,以及农事试验场、公款局等诸目。实业志中,设气候、农时、物产、稻渠、煤矿、茧、麻纸、水力磨碾、陶器、工厂等。在编纂兵防志时,又增加了警察、侦缉队、警备队、巡缉队、保卫总团等5个反映新式治安体系的门目。学校志中也将劝学所、教育会、县视学办公处、县立高等小学、师范传习所、教育讲习科、单级师范讲习所、巡环教员、国民学校、女子国民学校、简易识字学塾、农业实习场等新式教育机构、教学组织等内容添加进去。《孟县志》也在凡例中言:“旧志卷首列圣制一门,尊王之意也。惟今昔时势不同,其书目记载自当有异。今删去圣制一条,仍依旧志体例稍加变通。”[⑧]而民国35年《洛阳县志》的自然地理部分,全以经纬度、气温、雨量、地质构造、地层等现代科学术语以记之。 2.保存了很多关于农民斗争的史料 河南是饱经历史沧桑之地,从明朝后期的李自成农民军到清朝中叶的捻军、天理教,再到民国时期的土匪日寇,社会久经动荡。受时局影响,民国时期人们对政局非常关心,因此,在方志的大事记、兵事、兵防或变乱等门目下,大量记载了关于农民起义、军阀混战以及兵匪作乱的情景。如民国6年(1917)的《洛宁县志》,收录了10余条关于明末李自成农民军为进攻洛阳所做的备战事迹,同时也收录了很多清朝同治初年捻军进攻永宁县城的资料;民国9年纂修的《夏邑县志》,保存了从明正德年间到该书出版前420年中夏邑县境内所有关于农民战争的史料,并且时间越靠后者记载的越详细;民国13年的《续荥阳县志》,在卷十二杂记中设兵燹目,对天平天国北伐军、捻军在荥阳的活动,地主乡团武装队伍以及清军路经此地横征暴敛的情景都做了简明扼要的记述。而民国21年(1932)马子宽、王蒲园等人在对滑县旧志进行补阙核定基础上出版的《重修滑县志》,增加了大量关于嘉庆年间李文成在豫东、豫北地区领导农民起义的记载,并收录《东匪纪事》、《捻匪北患纪略》、《园匪纪略》、《红枪会纪略》、《土匪纪略》等文章,“自是以后(民国元年),我滑(县)土匪蜂拥四起,到处抢劫财产牲畜,难以悉数”[⑨],透露出河南匪患猖獗,人民乱世求生之艰难。 3.更加关注经济 民国河南,处于封建自然经济逐渐解体、资本主义萌芽和外国经济侵略的背景下,与之前相比,经济发展充满了未知性和挑战性。这一时期的方志纂修者,大多摆脱了传统方志编写范式的束缚,更加关注国计民生,更加关心社会经济。比如《大中华河南地理志》,对河南经济地理记述的非常详细,像郑县、洛阳、安阳、道口、清化镇、周口镇、社旗镇、荆紫关、漯河湾等当时重要的商业集镇,编纂者都逐一做了记述。在介绍河南动物、植物种类及分布时,他们还同时关注产量和贸易交换情况。而《河南省志》,更是注意到了当时水陆交通对沿线市镇经济的影响,不仅详细叙述了卫河、颍河、贾鲁河航运下的市镇,还比较了陇海、京汉铁路开通前后市镇经济的兴衰变化。民国25年,萧愚撰写的《开封小记》也详细记载了当时开封北部沙地种植花生并由此而兴起的花生米贸易情景。他还对洋货冲击河南市场,造成传统农产品如棉布、烟叶、粮食等贸易低落这一经济事实颇为关注。虽然全文仅5600字,却清晰反映出了清末民国时期河南社会经济变迁情景。郭登封撰修的《叶县乡土志》虽是一本为适应儿童教学所编的乡土地理书,但全书15目,第6-12目都有关于经济社会生活的资料,从绸缎庄、洋货楼、鞋庄、钱庄、杂货行、酒馆、油行等商业店铺到晋帮、怀庆帮等商帮组织,都做了详细记述。在介绍该县经济现状时,编纂者除了对当时所通行的银元、铜元、制钱、纸币种类和流通使用、汇兑额度等进行逐一说明外,还在书眉上批注说:“河南银行兑换和源聚涌钱店,现均行倒闭,并且因为兵劫之后,驻军拿跌价的银元票,向商户任意抬价、勒兑,所以市面金融,异常艰窘。现在县公款局发行纸币,夜长梦多。我县金融的前途,恐要愈趋愈糟了”[⑩],表现出了对民国经济局势的深切担忧。 4.极为重视水利 河南河网众多,由西向东,不仅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主要流经这里,还有诸多细小支流,除此以外,在黄河与淮河之间也有多条水道相连。历史上,这里既享受了自然的恩遇,又遭受过水旱之灾的摧残。尤其是宋以后,黄河的改道南泛,更让黄淮平原饱受洪涝之苦。清朝中后期至民国,水利失修,灾害变得愈加频繁,人民苦不堪言。因此,民国时期黄泛区各县志书,所表现出的突出特点就是河渠水利部分记载甚详。编写者不仅多加考述河流位置、桥梁津渡建设,还对水灾程度、灾民救济情况等进行详细记载。民国27年(1938)刊印的《西华县志》,在河渠志中对流经该县的沙河进行了溯源,还对黄河水灾情况、沙河水灾情况以及民国24年沙河下游水位流量和含沙量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制表详细列出。魏青铓撰写的《汲县今志》,在水利篇中对豫北的河流也做了详细介绍。她不仅对卫河河道长度、河面宽度、河底倾斜度、河道弯曲情况、含沙量等做了实地勘测,还记载了当时河堤修建、桥梁建设情况,并提出了治理卫河的具体建议,这在当时来说相当难能可贵。河南作为传统农业区,水是农业生产的命脉,水利灌溉同样备受关注。如豫西、豫北的人们认识到凿井是对抗气候干旱,保障农业生产的好办法,因此,民国26年的《沁阳县志》稿本,不仅对当时新式凿井方式做了详细记述,纂修者还根据调查资料,绘制了《沁阳乡村新式凿井统计表》,将县域所辖诸村井眼数量、种类、凿井费用、各水井日均灌溉量进行了逐一登记。 5.图表、统计表运用增多 宋代以后,方志里的图表内容开始增加。民国时期,政府在《修志事例概要》中提倡,“志书中应多列统计表。如土地、户口、物产、实业、地质、气候、交通、赋税、教育、卫生,以及人民生活,社会经济各种状况,均应分年精确调查,制成统计比较表编入”[11]。响应此号召,河南方志中的图表数量较之前朝有了明显增多,而且日臻精确、明晰,直观性、真实性、科学性大大提高。在绘图方面,绘制者身份已经由传统的儒士、画工转变为地质测绘局专业人员。如《通许县新志》聘用了陆军测量学校的毕业生田远鹏来绘制,并在图中明确标注了比例尺数值。民国3年的《项城县志》,首卷出现了测绘局绘制的近百幅舆图,将当时县境方位,所分的东、西、南、北、中各区的具体位置,所辖村牌,每个村牌所管辖的村落及其具体位置,县属、文庙、书院的构建图等内容都清晰地展现了出来,为研究项城城镇布局提供了极大方便。民国31年刊印的《太康县志》,续增涡河决口及三里桥、守桥及县城西南隅、县城东南隅,黄河水灾状况实地照片、1930年县境区治图、1930年黄河水灾图、黄河堤线上游平面图、下游缩略图、县区面积比较图等,这为了解民国30年豫东水灾情况和日后提出避灾策略提供了依据。日伪时期所修的《宁陵县志》,在地理志中附有民国30年的《宁陵县交通概况图》,将电线、铁路、公路、桥梁、集镇、县城等以图例的形式清晰标注,为全书增色不少。统计表也不仅仅限于在职官志中出现,为便于内容查找和对比,一本方志的许多章节中都可能出现表格,甚至多张。比如民国21年石印本《林县志》,除篇首的县境图、县城图、县学图和县内诸山脉、集镇图外,几乎每一卷里都有表格;民国31年郭习敬重修邓县志,书中用表量有45张之多。《西华县志》也以擅于用表而见长,河渠、财政、建设、教育诸目中图表特多,从不同侧面简明概要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状况。 6.勇于记录黑暗社会 明清方志,以宣扬封建纲常伦理、维护等级关系、记载权势人物、收录艺文辞藻、歌颂美好河山为主旨,缺乏对现实社会的关注,更鲜少议论时政。但到民国时期,思想和文化专制逐渐取消,方志中开始出现议论时政的言语,河南地方志中也有这样的现象。白眉初以学者的身份,在《河南省志》中对北洋政府的腐败统治进行了抨击。他在记述农校时直言不讳地说:“河南农校虽多,纸上空谈,无裨实用,而各道、县之桑蚕局,劝农员、苗圃及去年新设之林区、实业厅外之森林局,机关虽多,不过为农校学生觅一啖饭地,上焉者做纸上之空报告,下焉者惟支薪金食饭而已!”[12]民国11年由张向晨主持,张炘、卢以治纂写的《续荥阳县志》,与旧志相比,更多的不是维护封建体系,宣扬伦理教化,而是侧重于事实的反应,大胆为贪官王德瑞等人立传,这种行为和魄力在同时期志书中是不多见的。民国23年的《原武县志稿》,纂者在记述银价时质疑:“咸丰年银市价昂,民间尚不浮出。光宣间及民国初年,银每两市价低至一千二三百许,民间仍完制钱二千五百,每两浮出一千二百、三百许,然国家只两收一两,民间浮出者皆县宰中饱。民国三年,每两民间改完银币二元,以银币每元七钱二分计,民间每两浮出银四钱四分。至十六年,二元之外又加二角……”[13],一语道出了晚清和民国初年统治阶层在经济上敲诈勒索人民,中饱私囊之事。 (三)在思想上,民主与科学性增强 1.注重民主民生 自从辛亥革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土崩瓦解后,史学者们便提倡突破以往思想束缚,在著书立说中开始记载民事,关注民生,采访民众,抒写民意。河南方志在纂修过程中,指导思想也由尊君转向重民,关心民众疾苦。如民国21年纂修的《孟县志》明确表示:“君主时代之方志多偏重于官府,民主时代之方志应注重民生”[14]。故此,纂者设社会一门,用以记述当时孟县的民族、宗教、人民生活、礼俗、方言、自治、职业等内容。民国23年《通许县志》风土志下专设民生一目,对当时的衣食住行进行了详细记载。吴世勋通过调查,在《河南》一书中对民国17年、18年河南各县受灾程度做了等级划分,同时对省内多个县区的民食状况也进行了描述。如“涉县人食黄豆叶,太行深处居民以树叶为大宗食品,如榆、柳、杨、槐、杏、棠、梨等,取其花叶等部,煮熟浸渍之,即可食;或煮后晒干,贮藏备用,其多者若平原农民之藏米谷焉。今年兵匪水旱,农失其时,菜根树皮,皆常充食矣”[15],反映了当时豫西、豫北山区百姓衣食不济的贫窘状态,是以往志书中所不常见的。民国28年由李庚白主修的《新安县志》,书中有言“近代以来,人民日渐稠密,官府不禁森林之砍伐,不数年间,摧残殆尽,是可惜也。……果能加意提倡造林,设警保护,由各区长督率进行,将见不任开垦之石田亦可变为生生不穷之利源矣”[16],不仅对森林资源的破坏表示担忧,还提出了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办法。 2.科学性增强 “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是新文化运动的四项基本内容之一。河南方志编修者,除清朝遗老儒生外,还有许多文化新青年及高校教员,他们大都接受了新文化运动洗礼,对传统事物有了新的认识,编书写志时也注意运用科学的思维与方法。修志的科学化除了表现在对明清传统方志中封建迷信思想的批判和摒弃外,就是广泛开展田野调查,“凡关于山水者,必亲履之,而后为之记;关于民事者,必亲访之,而后为之说。文不避俗,只求详明;事不厌细,只求切实”[17]。例如《大中华河南地理志》的编纂,早在民国5年林传甲就委托其学生时经训根据调查编写出了初稿,两年后,他又委托妻弟祝少仲及祝良宰、祝良均父子们在豫南信阳地区进行调查,同时还托人在河南各县开展调研,据此两次修改稿件。到民国9年,他又唤来其弟林传均在豫北地区继续调研,搜集资料,经过三易其稿书乃成。而蒋藩负责总纂的《杞县志》,虽然书稿未刊印,但用了十余年时间开展调查,收集资料,仅保存下来的采访记录就有76本之多。民国26年刊印的《巩县志》,以采访见长,不但在“编辑公约”中明文规定各项采访事宜,而且该志大事记中从乾隆五十年至民国17年所发生之事,基本上都是采访所录。在制作图表时,编纂者同样具有求实的精神和态度。在《续荥阳县志》中,除了以“析其混、补其缺”[18]为编写方针对荥阳县山水脉络进行考订勘明外,还讲究运用科学方法进行测量和计量,以提高图表的精确度。刘景象《河南新志》凡例中强调要引用新的科研成果进行修志,如舆地志于晷度、气候、山川、疆域沿革等要以近代地理学测量、调查的成果为准。这些科学意识是当时人们健康生活、文明生活观的一种反应和需求。 (四)体现了强烈的爱国情怀 晚清至民国,中华民族不断遭受西方列强的侵略和压迫,1937年以后,日本又犯我中华,中国灾难深重,中国人的民族感和危机感加深。“抵御外辱、抗击日寇、守护河山、还我中华”成为人民心底里的最强音。河南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下,遭受三座大山压迫,一些县市地区成了外国侵略者掠夺资源矿产、倾销商品的目标。因此,在这些地区的方志中,对帝国主义的无耻行为进行了指责和控诉。如民国20年所修的《修武县志》,设立交涉门类时说明:“定军制以御外辱,又必善交涉以保主权”,里面详细记载了自光绪二十四年(1898)英国福公司贿赂吴式钊、程恩培,侵占太行山一带矿权,签订不平等条约,至民国17年修武、博爱两县士绅呈请国民政府“欲勒令福公司赔偿损失、并科以侵占盗窃俱发罪而收回矿权”一事。[19]并单设“福公司矿案交涉之由来、原合同成立后矿案种种之纠葛、福公司黄界之取得及其经过、卖煤专条之定订、福公司铁矿开采之要求、福公司要求红界之经过、地方人民与福公司在红黄界之交涉”等八章内容,[20]揭露英帝国主义欺诈压迫焦作人民,侵略矿产资源的卑鄙行径,字里行间透露出对焦作人民据理力争、勇于夺回主权的钦慕和敬佩。还有豫东地区的《商水县志》、《项城县志》等,在风俗门里以担忧的态度描写了洋货对传统乡村市场的冲击以及对人们消费观念的影响,号召当地人民自力更生,发展手工业,摆脱西方列强的经济渗透。 三、评价 总体上观之,民国河南方志体例样式趋向明确,以开展实践调查,记述新生事物为宗旨,但受思想和时代局限,也不乏体例混乱、内容简陋、新旧杂陈者。从时间段限上看,民国前期和后期所修方志质量不如中期。前期政潮变幻,人们刚从封建社会的牢笼解脱出来,对新生社会即期待又恐惧,反映在方志编纂上,就是新旧并叙,承接封建余绪的作品较多,例如前面所说的《密县志》、《郑县志》、《夏邑县志》等。1928年,河南成立了正式修志机构,志书修订有了统一规范和标准,修志行为也有基本的章程准则来约束,志书质量有所提高。其中,《河阴县志》、《巩县志》、《新安县志》等是官修志书中的佼佼者,在对明清旧志纰缪补缺基础上,增添或删减类目,分类得当,记述全面,内容真实,保存了大量有价值的史料。自从1937年日军侵入河南后,修志工作不是中辍拖延就是草率完成,伪政府组织编修的方志,大多是抄袭旧志,敷衍应差,质量不高。
与明清方志相比,民国河南方志时代感更加明显。既体现了对传统方志发展继承的一面,又具有新旧社会交织时代编纂者在改革创新问题上的矛盾与尴尬。大部分编纂者是以“体例则务从革新,以破前此腐旧之老套”[21]为目标和职责,在体例门类上革故纳新,提倡章节体,增添门目反映新时代事物;在理念上以科学、民主、创新为指导,体现了修志人员热爱家乡,趋弊求利,振兴乡邦的情感和愿望。 与同时期其它省份的方志相比,民国河南方志更鲜明地突出了地域特色,主要体现在内容上。以求实为原则,纂写者根据见闻、采访记录或地方掌故,对地域经济、水利和农民斗争事件详加记载,反映工农业生产状况,并广泛利用图表客观而直接的展现事物。如《河南新志》所述,“本志应时代所需,欲令一省之文物典章,有精确之记载,使览者领受而且于实用。”[22]在该志书宗教部分,记录了偶像拜教、道教、回教、东正教、天主教、耶稣教等信仰在河南的建立和传播情况,其中对于开封挑筋教的碑碣、人种、教旨内容记录的尤为详实。 因此,笔者认为民国河南方志无论是质量还是价值都有超越明清的可贵之处,它们既保存了文化记忆,构建了地方性知识的文本世界,同时也体现了近代方志转型变化的过程和规律。对于近代河南研究,乃至中国近代史学研究而言,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和价值。 [①]申畅:《民国中州方志学浅识》,《地域研究与开发》,1990年第2期。 [②]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编:《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华书局1985年出版。 [③]表中数据系笔者对刘永之、耿瑞玲《河南地方志提要》统计所得,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开封是省会,阴县、仪封二县民国时期被撤销,虽然都编修了地方志,但它们不在12行政督察区列,因此未纳入本表。 [④]林传甲:《大中华河南地理志》,中华印刷局,1920年,凡例1。 [⑤]申畅:《河南方志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7页。 [⑥]韩嘉会等纂修:《新修阌乡县志》,成文出版社,1968年,第985页。 [⑦]张钫修,李希白纂:《新安县志》,成文出版社,1975年,第23页。 [⑧]阮藩济等修,宋立梧等纂:《孟县志》,成文出版社,1976年,第39页。 [⑨]王蒲园等纂:《重修滑县志》,河南省滑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标注本,1986年,第719页。 [⑩]郭登封撰修:《叶县乡土志》,河南省叶县志编委总编辑室编,1984年,第8页。 [11]赵庚奇编:《修志文献选辑》,燕山出版社,1990年,第126页。 [12]白眉初:《河南省志》,新华书店古籍部,1984年。 [13]原阳县志编纂委员会整理:《重修原武县志(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华北石油地质局印刷一厂,2004年,第360页。 [14]阮藩济等修,宋立梧等纂:《孟县志》,成文出版社,1976年,第1039页。 [15]吴世勋:《河南》,中华书局1927年,第24页。 [16]张钫修,李希白纂:《新安县志》,成文出版社,1975年,第496页。 [17]乔荣筠等:《偃师县风土志略》,成文出版社1968年,绪言3。 [18]刘海芳等修,卢以治纂:《续荥阳县志》,成文出版社1968年,第159页。 [19]焦封桐修,萧国祯纂:《修武县志》,成文出版社1968年,第813页。 [20]焦封桐修,萧国祯纂:《修武县志》,成文出版社1968年,第813-817页。 [21]刘盼遂撰,葛县志编纂委员会标注:《长葛县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页。 [22]刘景象纂,鲁锦寰、萧鲁阳校勘:《河南新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0页。 注:本文发表于《中国地方志》2017年第5期,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王丽歌老师授权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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