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经进行几个月了,但身边的小伙伴还是傻傻分不清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扣,一不小心个税就算错了。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吧! 根据政策规定,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为2000元/月。 如果您是独生子女,申报扣除就太简单啦,闭眼操作,分分钟就搞定! 可是,非独生子女该怎么扣呢?比如有的是离异重组家庭,有的是多个兄弟姐妹,还有的是过继子女等,这可难倒了不少人~ 别急,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附加扣除的问题,咱们一一举例说明,小伙伴们搬好小板凳自行就坐哦! 答 一共有三种方式。 方式①:由姐妹三人按2000除以3平均分摊每月的扣除额。 方式②:由姐妹三人签订书面约定协议,但是三人每月扣除的合计数不得超过2000元,且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00元,例如:大姐每月扣1000元,妹妹们每月各扣500元等。 方式③:由父母签订指定分摊的书面协议,指定3个子女各自的扣除金额,但姐妹三人各自分摊的扣除额每月最高仍然不得超过1000元。 注意⚠ 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都需要签订书面协议,留存备查哦~ 答 不能。 按规定仍然需要分摊扣除数额,具体分摊办法和上一题一致。 答 可以。 如果小必的两个姐姐在2019年1月1日以前身故,小必可以选择按照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答 分情况。 如果小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其他子女在世的,小必可以与其他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分摊扣除金额,如果小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仍有其他子女在世,小必就不能扣除了哦! 答 可以。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组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扣除。 答 不需要,可以按独生子女标准扣除。 答 不需要,可以按独生子女标准扣除。 答 不可以。 赡养公婆和赡养岳父母的费用均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 可以。 父母只要其中之一年满60周岁,均可从满60周岁月份起至12月份。小必2019年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附加扣除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月*10个月。 答 不可以。 不管赡养人数是多少,均只能按照不超过2000元/月的标准定额扣除。 附政策原文 向上滑动阅览 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纳税赡养一位及人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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