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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德国打官司 (二)

 新用户82864861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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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头找消费者协会的那位女博士。女博士过去声称英语不好,无法给我们提供律师函的英文译本。这时,忽然变得极其爽快,并立即寄来了一封语言非常规范的英文律师函。这封律师函并未涉及案件本身,而是提出,这个案子必须由她的律师事务所继续操作,否则,一旦上庭,我们会输得很惨。并且,最重要的是,接手官司之前,我们必须预先支付给她500多欧元的账单。这个账单,是她在消费者协会接过我几个咨询电话的费用。因为,除了她那封严重误期的律师函,她在消费者协会对我做出的服务已经结束。既然继续委托她,我们就必须支付过去我们在电话中咨询的费用。而其后的费用,乃至法庭的费用,将按照实报实销向我们收费。


这时,我们不得不怀疑,她在消费者协会为我们撰写的那封价格优惠的律师信被严重耽搁,应该是故意为之?从而把我们逼到她的律师行去,支付高出几十,几百倍的费用。

大江大河都闯过来了,难道在这条小河沟里翻了船?现在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事关信心和自尊。必须博一把。丁克生活,使我不能依靠子女。其实,有子女,而无中国传统的孝顺和善良,又有何用?

提醒即将做父母的年轻人。德国人千好万好,西方的传统与中国是不同的,一旦注入西方的基因。中国人孝顺温良的传统很难被培养出来。相对而言。中国人是认祖宗的,而西方人更强调自我。所以中国人的姓名排列,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姓氏排在前面,以表达对祖先的尊重。而西方人的姓名,则是自己的名字排在前面。而祖宗传下来的姓则放在后面,以表现对自己的尊重。

正在读一部5000年前,苏美尔文明的书。作者的研究结果和观点深深吸引着我。我们很可能是苏美尔人的后代。正是有先于其他文明的先进文明。所以中国人格外尊重自己的祖先。这是中华文明与其他文明的重大区别。


话题扯远了。这个题目我会在另外的专题文章中详细论述。

但是,请教行家以后,我们得知。同一件法律案件,最好从头到尾都由同一个律师进行。如果中途换将,我们就有可能会面临更加难以掌控的结果。


德国的律师函件使用的语言是如此的特殊,我们的德国邻居,一位电脑工程师甚至都看不太懂,眼下的道路只有一条,迅速找到合适的律师,除了现在必须紧急答复的法律传票外,还要代表我们上法庭进行辩论。


但,好律师在哪里呢?


时钟滴答行走,答复法庭传票的期限正在急速接近。而我们却不知如何行动。
我满肚子的法律知识,这时候已经被复杂的德国法律术语大打折损。明明有理,我们却有口难辨,明明可以轻易取胜的一件小小民事纠纷,现在却一筹莫展。

多少有些悔意,当初,其实真没必要非去跟德国工人较真。老老实实把那一千多欧元付给他,破财免灾,有何不可?为什么非要丁丁卯卯较这个理儿不可?现在好了,被德国律师逼到死角,往下可怎么办才好呢?


还有一个机会,我们是本市德国房东协会的会员。


德国各个城市的房东协会,也有几个给会员提供优惠价格的律师服务。但房东协会的律师大都不讲英文,只有一个年轻的小律师,可以跟我们进行英语沟通。


我们是房东协会的常年会员,由于这个身份,加上跟那位小律师有过几次交往,虽然每次她都鲜少灼见,只是一味对我们言听计从,似乎我们是律师,她是客户一般。但我们基本有把握,她不会明目张胆的敲诈我们。因此,第二天,我们约见了这位律师。房东协会的这位律师虽然能力一般,但能够为我们准确翻译律师信函。


读懂了几封律师信,我们心里终于有了底儿。当场口述,律师奋笔疾书,把我们的要点记录下来。我们拒绝了庭外调解,准备届时出庭。


转机接着出现了。几天以后,再次接到对方律师的来函,口气突然大变。再也没有当初的气势汹汹,盛气凌人,也没有官司结束后,他会按照自己的服务,向我们开出巨额账单的狂妄。对方律师告诉我们说,他的客户在阅读我们的来函后,愿意主动和解,答应按照最初双方协定的报价来了结这场官司。而且,他自己承担这个期间提起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申请哈根法院以及申请杜塞尔多夫初级法院出庭的全部费用。其中,当然也包括原告方面的全部律师费。


真是兵不刃血,不战而屈人之兵啊。


对方本来就理亏,大老粗工人,很可能按照欺负外国人的逻辑,让律师恐吓恫吓。眼看我们据理力争,有力有理有节,立刻见风使舵,主动妥协。仅仅两三天功夫,从走投无路到云开见日。一切都是语言复杂的德文律师函在发难,一切都是不熟悉德国社会的运作程序在添乱。


当你了解了德国社会的基本生活常识,知道进行各项事务的运作方式后,尤其是当你摆脱在国内时固有的思维定式和处理问题的手法后。很多事情,其实并非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复杂,那么令人万般无奈,那么让人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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