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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继承法:父母保障孩子最大利益的几个窍门

 新用户82864861 2020-10-29

十分之四的德国人都有望至少继承10万欧元的遗产。而且德国人继承的遗产,超过一半都是房地产。要让自己的子女真正得到最大的利益,不能不注意法律上的规定 。

已婚夫妇

所谓的柏林遗嘱(Berliner Testament )是由配偶双方共同写的遗嘱。这种遗嘱规定,一方去世时,另一方完全自动继承财产,只有当另一方也去世时,第三方才会成为继承人。这种遗嘱要双方都在世时写好文书,优点:财务上对双方的相互保障,保证财产能留在家庭中。

然而,这种遗嘱也有陷阱,就是不能根据生活状况的改变而做出改变。通常,在一方去世后,柏林遗嘱就不能改变了。除非之前就已经写了一些额外的条款,然后在世的一方才可能改变,例如关于继承的比例,但不能改变继承人的范围。

另一个缺点是高遗产税。如果一对夫妇留下相当多的财富,财政部会收两次遗产税:首先,较长寿的一方要支付遗产税,在他去世后,孩子们还要再次付钱。当然,一般的遗嘱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撤销的,它必须是手写的,必须包括地点,日期和签名。

另外在德国也可以通过继承合同(Erbvertrag ),来确定谁可以继承某些东西。有些农民和独立工匠还可以指定自己财产和手艺的继承人。

房产证加名

如果在土地登记册或者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在德国有几种方法可以让另一方免税加名字:如通过部分捐赠,让另一方成为共同所有者。那么如果一方去世了,另一方可以立即出售房屋变现。否则如果作为继承人,要在这个房屋内居住十年后才能免税。示例:如果这个房屋价值80万欧元。减去配偶的50万欧元的免税额,那么30万欧元仍然应纳税。按照税收等级I就是11%的税率,那么就要交给财政局33000欧元。而如果提早加名了,那么继承额只有40万,在免税额度内,无需交税。

如何公平继承?

如果几个兄弟姐妹共同继承房屋,那么父母如何做到公平?通常出售父母的房子分钱是最简单的。但是,如果一个继承人希望将房子出租,另一个想要自住,而第三个想出售怎么办?在Scharbeutz (石勒苏益格 - 荷尔斯泰因州附近)就有这么一个类似的案例。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请调解员或专业律师了,又是一笔额外费用。为了避免以后继承人之间的争吵,德国父母通常会指定遗嘱执行人,确定遗产或作出分割令。执行人可以是任何信任的人,这将帮助避免继承人之间的争吵。

国家如何评估财产?

确定遗产的市场价值是困难的。如果是房地产,德国有房地产估价条例(ImmoWertV),该条例自2010年7月起适用。它包含一系列数字和表格,专家委员会在过去几年中确定相应的房屋销售价格,而国家则根据这个价格征收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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