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作为秦汉以来的东方门户,开启了中国与西方交往的历史篇章。由于清政府实行“一口通商”政策,广州作为唯一的外贸口岸,对于促进中、西方贸易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在清政府“闭关锁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应对世界经济变化的条件下,广州十三行制度是在明代市舶司制度的基础上,实行的官控商营外贸制度。 为什么就广州“一口通商” 早在汉代,中国就开始同东欧,尤其是对西亚的贸易,但是海上贸易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西域的丝绸之路。伴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经济往来和沿海港口商埠的发展,海上交通日益发达。 广州(古代称番禺)是广东的省会,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广州以下,以珠江直通南海,港口宽广,河网密布,百川汇流。由广州港进入南海,西行至印度洋,可通向西亚、北非和南欧诸国;南行至东南亚,可经太平洋,与美洲各国往来。于是,它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南门。 北宋初年,广州已是外贸重镇,宋代又在唐代市舶使的基础上,设立了市舶司,负责管理对外贸易。市舶司是一个集海关和贸易为一体的外贸管理机构,其经济职能包括:阅货、抽解、禁榷、 和 ( 博) 买、向中央纲运交纳钱物、治理港口和修筑城池。 十七世纪末,大清帝国进入康熙盛世,1683年收复台湾,康熙帝为振兴经济,下令废除明以来300多年的海禁,允许中外商人往来。清朝政府于1685年在东南沿海设立粤、闽、江、浙四大海关。同年,粤海关在广州正式成立。 四大海关在中国南方通商之后,触动了资本主义的逐利神经。自资产阶级革命以来,西方各国为了扩大市场,寻求资源,都在努力开拓市场,他们在中国却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商机和良好的商业环境,东西方之间频繁的商业和贸易联系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强大趋势。 封建社会的中国,一直以“天朝上国”的概念自居,反映在贸易制度中,即“四夷来朝”的朝贡制度。清朝东西两洋诸蕃来朝,蕃商同来,实行“贡舶贸易”,每国在一个口岸登陆,首先是接受方便,其次是管理方便。 但是,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宣布,所有外国商船只准在广州停靠、交易,沿海的海关对西方国家一律关闭。当时,中西政治、经济、文化交流都集中在广州。它是清代对外贸易历史上划时代的变革。这使得中国的“闭关锁国”政策和广州十三行的对外贸易政策延续了一百多年,直到鸦片战争爆发。 为什么清王朝在开禁、闭关的同时,仍保留广州为全国唯一的海上外贸口岸?在四口通商之后,外国商人屡次违反清政府的禁令,并有“移市入浙”的倾向,企图直接打开中国丝茶产地的市场,把宁波变成另一个澳门;贸易之外的文化冲突也存在,且愈演愈烈,这一状况令清政府感到不安,认为江浙是华夏文化和礼教的国度,物产丰富,若渗入外国势力,将对其统治不利。 另外,四口通商时期,粤海关80%以上的商船停靠在广州港,广州是世界各国与中国贸易的集散地,其它三个地方只是附属机构;广州有完善的洋行制度和经商奇才,更重要的是,粤海关的海防也比浙海关坚固,有利于防范外国投资者,保证巨额税收。于是,乾隆皇帝第一次下令增加浙海关税赋,以抵挡外国商船北上,使其无利可图,返回广东。但是这一举措仍然无效。所以清政府宣布彻底关闭闽、浙、江三省海关,只保留粤海关对外通商。广州从此成为全国唯一的海上外贸口岸。 “十三行”是什么 十三行在明代就有了,它的前身是牙行,三行的位置则是在怀远驿。明末清初,海外贸易活动有限,主要是朝贡贸易,自洪武初年设立舶司至明末,海外贸易主要受官府控制。城市舶司是官府管理贸易的机构,主要负责沿海几个城市和城市之间的朝贡贸易,对民间的商业贸易管理极为严格。 但是,随着手工业和农业生产活动的日益活跃,商业活动日益繁荣,外国商人不断地冲击着海禁。州府是当时对外贸易的重要门户,海外贸易日益兴盛。清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是“闭关锁国”,没有形成完善的贸易体制。开国之初,西方船只大量来港,组织混乱,外国船只在港外拥挤,官员无法控制局势,也给商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当清政府无法直接控制对外贸易时,一个更有效的手段就出现了。海岸经济的繁荣,造就了许多有才干的商人。从广东、福建、安徽等地来的商人,与外国商人长期往来,得到了外国商人的信赖,1686年,也就是设立粤海关的第二年,广东政府招募了有实力的商人,确立了十三家,称为十三行。 这个名字并不反映商人的实际数目,历史上洋行的数目最多时有几个十家,最少时有四五家。只是约定俗成的十三行,成为广州外贸洋行的统称。“十三行”是在明代市舶司制度基础上确立的新型官控商营制度。 这种制度赋予行商独占的权力,让他们以官府的名义从事对外贸易,代表粤海关征收关税。但是十三行没有行政权,这是清政府在调整“闭关锁国”政策和外方压力矛盾下的权宜之计。十三行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促进了对外贸易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 清廷的傲慢 在管理外国人方面,广州当局认为,贸易已经成为给洋人的一种恩赐,而不是特有权利。在1792年乾隆给英王乔治三世的一封信中写道:天朝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 洋人在此恩惠思想的指导下,有责任规范自己的行为,服从某些行为规范。1759年两广总督李侍尧颁布了《五规》,后来又修改为《八规》,1810年嘉庆皇帝又颁布了《八规》,19世纪时又再次重申了《八规》,最后形成了行为规范: 船只停泊,不得入虎门;妇女、枪炮、戈矛及其他任何武器不准带入商馆;行商不得拖欠债款;外商不得雇用华籍仆役;洋人不得乘轿;夷人不得到河边划船游乐;洋人不得呈递禀帖,必须由行商转呈;抵达之船不得在口外游荡,必须直入黄浦。 洋人在指定季节后不能再在广州逗留,必须在货物卖完、装船后,返回或到澳门去。这种制度常由通事带入商馆传阅,威慑夷人,显露大清皇帝不可一世的威严。虽然管束洋人的规则给这些商人带来了不便,但在中国能快速赚钱的观念却缓解了他们暂时的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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