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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汇问答]境内机构以并购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应如何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问答72--73

 智汇讲堂 2020-11-05

声明:政策变化,注意文章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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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境内机构以并购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在海外收购境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时,是否可以在完成ODI义务登记后直接将收购款项转给股权转让方而无需转给标的公司?应如何办理?

答:境内机构以并购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在海外收购境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时,应该在完成ODI义务登记后直接将收购款项转给股权转让方而无需转给境外标的公司。

企业需在银行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取得业务登记凭证。而后,企业可以凭业务登记凭证、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对外义务出资额度控制信息表办理资金汇出手续。

                   

73:境内机构在海外设立境外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不是子公司),商务部门没有颁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仅颁发境外机构证书,证书没有投资额度等信息,该如何做直投登记,如何进行企业额度的框算?

答:根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版)》7.2条的规定,境内机构设立境外分公司,参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境内机构应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办理外汇登记时,将开办费用登记为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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