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江苏徐州一男子张某冒充公司老板,以介绍工作和送小礼物为名对女性骗财骗色。警方接到张女士的报警,调查核实之后才得知,张某已经相继哄骗了6个省市近50名女子,大多发生了性关系,这个数字除了让人心惊男子的可耻,更让人费解,此前50名女性,为什么不约而同选择了沉默? 据受害者张女士所说,张某先是通过招聘平台与其交流,说要给她介绍工作。此后张女士对张某产生了好感,还确认了恋爱关系。张某称在国外有朋友,只需要张女士付邮费,即可免费得到一套高档化妆品,张女士很心动,就陆续转了几百块钱,然而化妆品她却一直没有收到,张某的解释说化妆品过海关被扣下了,张女士察觉不对劲就报了警。 张某的骗人套路没有多高明,此前受害的50多位女子,总共被骗了4万余元,她们大多觉得自己已经和张某发生过性关系,碍于隐私、感到羞耻,就都没有报警,给了张某继续骗人的机会。 事实上,在涉及到情感和性的违法犯罪案例中,很多女性受害者的选择都是相似的,忍气吞声缄口不言。 此前,上海闵行区检察院逮捕了一名以拍摄写真为名侵犯女性的犯罪嫌疑人,报警人田小姐的母亲在网上与嫌疑人约定,男子要高薪聘请田小姐去拍一套写真。到约定好的宾馆拍摄过程中,男子借口指导动作,对田小姐上下其手,遭拒之后还拿出弹簧刀威胁她,强迫田小姐和他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田小姐在母亲的陪同下报警,民警当即展开侦查,发现了该男子此前多次用同样的手段诱骗其他年轻女孩,进行性侵犯。其中就有一名受害者,因为担心自己的名声受损而选择隐瞒、不报警。 明明是受害者,该气愤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力,给犯罪者以颜色,可她们为什么这样羞耻? 一方面,她们认为一旦报警,自己感到羞耻的“隐私”就再也藏不住了,而这个小秘密的公开 会让自己受到很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人们可并不是一定会同情受害者、指责犯罪者的。在鲁迅的作品《祝福》中,祥林嫂被婆婆卖给了另一个男人当老婆,人们称赞婆婆买卖做得好,却用冷眼和嘲讽对待二嫁的祥林嫂。 现实中,当发生类似猥亵和性侵的案件,总会有人对受害女性指指点点,恶意揣测她们的行事作风和穿着打扮,甚至影响到她们未来的交友和恋爱,如此苛责的目光会伴随受害者很久很久。此外,对于很多受害者来说,再次回忆被伤害的过程也是另一种痛苦,警察的提问、父母的担忧,可能是他们脆弱的内心无法承受的,所以干脆不说。还有一些人耻于说出自己被骗,因为害怕被人质疑自己的智力和生活经验。 在很多时候,受害者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隐瞒受骗的事情。隐瞒受害的情况大都是出于以下四种主要原因:第一,惧怕,很多大学生因为被网络上一些“校园贷“等诈骗项目所欺骗,利滚利到还不起的时候,仍然不敢报警,就是惧怕家中人的责怪,而直到最后他们可能宁愿选择自杀也不会告诉家人。第二,对真实情况还不了解,仍然不相信自己被骗。有些受害人即使被诈骗了,因为接受不了事实,仍然选择自我麻痹,所以会一直不报警,比如之前走红网络的”靳东视频诈骗大妈“,大妈就不肯相信被”靳东”骗了。第三,自己也牵涉其中。有的生意人会为了自己的公司融资等,这时遇到骗子往往也不敢说出来,一方面怕前功尽弃,另一方面也是担心别人看出自己被骗会撤资。第四种就是被犯罪嫌疑人威胁的,不敢报警。 《真相访谈》中有这么一句话,“失去贞操的是强奸犯,而不是受害者“。作为受害者,没必要因为被骗、被伤害就将错误归咎在自己身上,要知道,一个人就算什么都不做也会有发生意外的情况。作为受害者,没必要为犯罪嫌疑人承担错误,要学会勇敢的说出来,作为社会大众的我们也不能做网络上的键盘侠,站在上帝角度对受害者加以苛责。 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呢? |
|
来自: 4050szl > 《爱情婚姻家庭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