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四年(1854),太平军已席卷大半个中国了。清朝上下,一时无策,将领无能,兵卒怕死。这不,一场战斗之后,我们的主人公张集馨,惶惶如丧家之犬,逃出太平军的追杀,来到了山东冠县到一村庄里借宿。 此时,五十五岁的张集馨已做官二十多年,到了正二品级别。太平天国起事之后,被派到军中。军事并非其所长,又被其他人压制,拼了老命拨刀督战出了力不得奖赏反被责备。最后,军队被打散,他一路奔逃,终于来到了比较平和的地方。 也就是比较而已。 刚进村,就有村民看他穿着官服,跑出来鸣冤说“过不得日子啦”! 张集馨作为大清朝的官员,主人翁精神爆棚,虽然是败军之将,仍习惯性地要替百姓申一下冤。 于是他问,别急别急,你慢慢说,看我能不能想到什么办法。 村民便说,那些兵勇跑到我们村里,白吃白住不说,还抢我们的财物,我们不肯,他们就拿刀背砍我们!日子过不下去啦,大人,您一定要替我们作主啊!” 听完村民的诉苦,张集馨愁眉苦脸了。 还为是百姓间的仇怨呢,原来是清兵啊!再往村里走一走,原来是川勇和楚勇两拨人驻扎,一个个凶神恶煞;人家拿刀的,我一个空官衔,他们肯定不会听我的。 但百姓都来把希望寄托你身上了,不能不管不问啊,怎办? 只好好言相劝,“老乡啊,营中带兵各官,各人只能管自己营,不能管别人营,若统帅则无不管矣”。 这不是废话吗?我们虽然是农民,这点还是懂的吧?何况,我们也不要求楚营的官去管川勇或反之,明明就是两营官员放纵自己的士兵抢掠啊。 算了,来了个这样的人,还是散了吧。 张集馨心中苦啊,作为一个在地方上了几十年班的官员,他哪能不晓得民间疾苦,可此刻,他半点办法都没有。 他管不了别人,只能管自己。他对留宿的主人家说,“我今晚所用米面刍豆各物,皆先给值,然后取用,断不令汝家受累。我跟从人等如有滋扰,必严加处治”。 不能兼济一村,就独善己身吧,唉…… 本想着,住一晚,第二天起程,眼不见为净,哪晓得,来事了…… 第二天一大早,正在洗漱呢,就有很多村民揪着一个人到了他跑前,说大人,这人抢东西,被我们抓到了,这是赃物。 既然碰上了,不好意思不说话。 张集馨问被抓之人,你是谁? 这人不知死活,大大咧咧地吼道,我是四川勇的总旗,快放了我! 张集馨官比他大多了,一听,怒了,也吼到,“你们在大营,每月食饷口粮十六两,国家待你们,可以说是很丰厚了!你们住人房屋,吃人米面,人家不要你钱,已算尽了地主之谊,你们为什么还要强抢?” 总旗说,嘿嘿,你又不是我的上官,我懒得理你,快让他们把我放了,我还要去杀长毛呢!误了时辰,你们都讨不到好死。 张集馨更气了,骂到,“国家不幸,遭遇时艰,致使生民涂炭。其派兵征剿,系为救民起见,若兵能卫民,则为官军,兵若害民,则为盗贼,兵不得害,而贼可诛也。余不便为尔等出主意,汝等共为商办可耳”。 好一句兵不得害而贼可诛,他口里说不出主意,实际不是告诉村民,你们爱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吧!保国无一术,害民方法多,身为官兵而作恶,就是跟皇上过不去,跟朝廷过不去,跟洪秀全他们有什么区别?我走了,随便你们…… 总旗才怕了,大叫,大人救我,大人救我,小的再也不敢乱来了,财物全部归还,伙食全部算钱……留我一命到疆场效力吧……被长毛杀了,我家人还能得点抚恤,这样死了,我不瞑目啊! ——家人?你还知道家人?哈哈,这些百姓,不也是别人的家人吗?说不定他们的儿子,正在战场拼命呢?但你们却欺压抢掠他们,你现在才醒悟,只怕是太晚了。 张集馨起身走人,出门一看,已有几个兵勇被砍了扔在路边。那总旗犹在讨饶不绝。 腿快已跑了的士兵们留下的车子,被村民掀开,全是从其他地方抢来的金银珠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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