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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与意外的税收后果

 魏春田 2020-12-07

从明年的1月1号起,夫妻双方要想协议离婚就多了一道程序,这个程序叫离婚冷静期,时间是30天。也就是说夫妻双方要想协议离婚,不可能像今天一样马上就办,而是要隔上30天。如果30天以后夫妻双方仍坚持离婚,且一起到了婚姻登记处,那么就可以办离婚了;但如果仅有一方,那么协议离婚就办不成了,要离婚也能打官司了。

为什么要设立一个离婚冷静期?是因为在立法者看来离婚是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并且离婚太多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当然这样的观念源于中国传统观念对离婚的价值判定,即“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

但是离婚是不是真得不好?离婚自由是否需要用法律加以干涉?

传统中国社会讲究从一而终,男人在婚姻中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原则,给离婚女人贴上了道德败坏的标签,让离婚的女人面临极为悲惨的命运。同时,对男人而言也会因此背上“陈世美”的骂名,离婚成为家庭生活失败者的代名词,所以离婚不好的价值判断由此而生。

传统社会中的观念并没有随着旧时代的灭亡而消失,相反仍存在并发挥着作用。

对于婚姻的好与不好是夫妻双方的感觉,感觉不好的离婚应是一种自由的选择,就如同结婚一样。当然我们不否认有冲动离婚的,但即便是如此也是两个成年人自己的选择,他们也自然要对自己选择的结果承担责任。更何况,如果因冲动离婚而后悔,重新结婚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多一个月的冷静期,除了增加一些麻烦,没有多大的意义。

不过,离婚冷静期对税收工作却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虽然这不是立法者的刻意为之。

过去,有不少人在股权转让和房产转让的过程中,为了少交税款而选择结婚的方式来避税。按税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相互财产转让与股权转让基本上不用交什么税。所以在旋结旋离的婚姻游戏中,房产转让了,股权也转让了而国家则损失了大量的税款。

而离婚冷静期增加了那些以结婚方式来避税的风险。30天的冷静期会发生很多事情,比如,婚姻的一方,恰好在冷静期继承了一大笔遗产。那么这笔遗产就可能成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果另一方坚持以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另一方则会承担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有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试图通过结婚来避税的人,也许会因不可预测的风险而放弃这一冒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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