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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
2020-12-22 | 阅:  转:  |  分享 
  
刑事诉讼法学2020-12-21演讲人01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概念监视居住逮捕强制措施概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
顺利进行而依法采取的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强制措施监视居住010203概念适用情形被监视居住人的
义务概念公检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适用情形符合逮捕条件具有五种情形之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
特殊情况,采用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010203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
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律师除外)或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040506不得
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强制措施逮捕概念适用条件概念公检
法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对其予以羁押、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项
强制措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任何一个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
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
有证据证明实施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适用条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适用条件有逮捕的必要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
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逃跑的02立案有犯罪事实1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必须有一
定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和存在立案的条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符合管辖条件303侦查侦查0102侦查行为搜查侦查侦查行为讯问犯
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地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到他的
住处进行讯问,并应当出示证明文件对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已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
人犯罪嫌疑人被移交看守所羁押后,其讯问只能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时间成功对已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拘留、逮捕
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传唤或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经办案负责人批准,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侦查搜查
搜查证的出示搜查证的出示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例外(但事后要补办搜查证)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
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其它突发紧急情况04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不起诉审查起诉
不起诉概念不起诉的种类和适用条件概念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
事责任,或者提起公诉在刑事政策上没有必要性,或者起诉证据不足,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法定不起诉概
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刑诉法》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
的不起诉决定适用情形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没有犯罪事实酌定不起诉概念是指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构成
犯罪,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适用情形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
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证据不足不起诉概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的不起
诉决定适用情形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两次是底线,而不是必要条件)经过一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
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05第一审程序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判决、裁定和决定第一审程序12延期审理中止审理
终止审理第一审程序①②的区别②③的区别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延期审理01020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
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的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止审理0102被告人
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0304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不能抗拒的原因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终
止审理①②的区别12时间不同原因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中止审理适用于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前者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
后者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原因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②③的区别原因不同前者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后者是因为审理中
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只是暂停,中止原因消失即恢复审理后者诉讼终结,不再恢复第一审程序判决、裁定和决
定231裁定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一种处理决定是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的一种法院裁判形式
判决是法院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做的决定54①②③的区别①②的区别判决、裁定和决定判决是法院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做的决定判决、裁定和决定
裁定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一种处理判决、裁定和决定决定是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的一种法院
裁判形式解决的问题生效的数量①②的区别上诉、抗诉期限不同表达方式①②的区别解决的问题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又
解决程序问题①②的区别生效的数量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①②的区别表达方式判
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裁定既可以用书面形式,又可以用口头形式,记入笔录即可①②的区别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
10天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天①②③的区别适用对象不同主体不同效力不同判决用于解决实体问题裁定部分用于解决实体问题,部分
用于解决程序问题决定只用于解决程序问题判决和裁定只有法院有权作出决定可以由公检法作出一审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裁定,可以上诉或抗诉,不立
即发生法律效力决定不得上诉、抗诉,立即发生法律效力06第二审程序概念特有原则第二审程序二审程序的提起二审案件的审判第二审程序概念作
出刑事判决或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或人民检察院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上诉
或抗诉的案件,依法再次进行审判的诉讼程序第二审程序特有原则保障上诉权原则开庭审理原则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抗诉请求事项+
未上诉抗诉的请求事项01实体问题+程序问题02全面审查原则事实证据问题+适用法律问题03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04不服原判的被告人
+服判的被告人05有利于被告人方面+不利于被告人方面06上诉不加刑原则仅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经审理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加
重其刑罚成功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经审理后需要撤销原判并改判的,改判后不得加重原判刑罚抗诉可加刑发回重审的案件一审法院不能主动
加刑,但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或变更起诉罪名二审发现一审罪名认定错误,也只能加重罪名,不能加重刑期,随后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重新定刑期第二审程序二审程序的提起上诉抗诉方式和途径方式一般原则书写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形式提出途径可以通过原第一审法院提出也可
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撤回撤回时间期间内上、抗诉期间后是否审查否是一审裁判生效时期期间结束后允许撤诉裁定文书送达时方式和途径方式
提出抗诉书,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途径通过原审法院提出抗诉与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是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判
决向同级法院提起二审抗诉是同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裁判向上级法院提起抗诉第二审程序二审案件的审判直接裁判直接裁判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
维持原判直接裁判直接改判01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02原判认定案件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但经过二审查明了事
实的发回重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的仅限于发回一次如果因程序违法,则可以无限次发回重审
07刑事诉讼主体1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刑事诉讼主体2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侦查机关的类型组织体
系公安部地方各级公安机关首长负责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立案权侦查权执行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010203职权组织体系上下级关系人民
检察院职权公诉权侦查权司法救济权启动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和强制医疗程序等特别程序的权力监督权LOGO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上下级关系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国家安全机关职能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安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
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等权力组织体系国家安全部地方各级国家安全局侦查机关的类型军队保卫部门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行
使侦查权侦查机关的类型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刑事诉讼主体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概念除国家
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所有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分类010203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区分标准分类当
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分类其他诉讼参与人辩护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当一个人的
身份既可以是法官又可以是证人,或既可以是鉴定人又可以是证人时,作为证人优先分类区分标准与案件最终结局有无直接利害关系划分权利诉讼参
与人的公共权利当事人享有的权利12权利诉讼参与人的公共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参加诉讼权控告权权利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申诉权申请回避权参与法
庭调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提出量刑意见和解权08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基
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职权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依法不追诉原则人民检
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0201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0603050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审
判公开原则职权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基本要求公检法在刑事诉讼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
判权公检法分别行使各自的职权,不能相互替代或超越本机关的职权非法定主体不得行使上述权力公检法行使的权力具有强制性1分工负责是指公
检法在刑事诉讼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分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互相配合是指公检法在
进行刑事诉讼时,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出于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标的需要而相互支持,有效合作3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进行刑事诉讼时
,按照法定的分工互相制衡,进而发现刑事诉讼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错误并加以改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立案监督
2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公安机关说明后,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进行审
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或监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
撤案的,应当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侦查监督对侦查行为的监督正向监督反向监督对侦查结果的监督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还必须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或公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也应当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若发现遗漏的同案犯,可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若公安机关不执行,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可直接起诉审判监督审判行为监督检察院发现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审判结果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执行监督09管辖管辖10回避回避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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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职场细细品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