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会花钱请人查自己,都是被迫的。 集团会请事务所审计自己下属的子公司,费用子公司自己出,名曰内控管理的需要,这就变成了子公司出审计费给审计自己的事务所; 国资委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事务所审计国有企业,财政当然没有这笔预算,所以钱还要国企出; 股份制、有限责任制公司,股东可能不参与具体经营管理,他们会担心企业经营者乱花自己的钱,也会委托专业人士查账,因为企业就是股东的,理所当然,审计费企业出; 工商局有年审、验资的要求,他们担心企业报假材料,会要求企业提供中介机构出的鉴证报告,财政没预算,这钱也是企业出。 看起来都很合理,实际操作都有问题。 国资委派人查企业,独立性还是有的,但不是特别大的问题,事务所也不会下死力查,一年年报才几个钱(还是竞价的),关键是和大国企搞好关系,以后专项审计、评估、并购咨询都是钱,这才是大金主,所以能放就放,能不得罪尽量跪舔。 工商局要验资报告、年审报告就更扯了,这些报告工商局根本不看,就是为摆脱责任要的,很多报告假的不能再假,比如一个公司验资1个亿,9000万可能都是事务所找的过桥资金,大家联合做假。 股东查管理层效果很难说,如果股权分散,事权主要管理层,事务所还是会给管理层面子,如果股权集中,事权在大股东,效果会好一点。 效果最好的是集团委派查子公司,名为母子公司,实为一体,管理权在集团,资源也在,事务所主要听金主的,金主要下死力查,事务所怎么也要动一动。 我觉得吧,谁花钱不重要,资源在谁手里,谁有话语权最重要,你让一个平时不管事,说话没人听的甲方去委托审计,那怕甲方自己花钱,也没什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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