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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保护通讯分享丨专访董卫:历史城区的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管控

 冬可燃冰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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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采访专家:董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问题1: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9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通报了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违规项目,要求加强对于历史地区的风貌管控、雕塑建设管理。在此背景下,关于历史地区的风貌管控您有什么看法与思考?

董卫: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名城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疏漏。许多城市中的名城管理部门一般不管城市雕塑,城市雕塑属于诸如美术家协会、城雕委员会或文化部门来负责。前些年名城管理部门可能也没太关注这方面的问题。这提醒我们,名城管理体系建设还需要加强,要实施包括建筑、市政设施、景观小品、公共艺术、城市绿化、服务设施等涉及到名城风貌众多方面的全方位的管理制度。

一般来说,在城市中布置一些雕塑作品还是值得鼓励的,可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品味。但在名城做城雕,就应该履行名城管理上的相关程序,要通过名城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

其次,正确的舆论引导也很重要。此次通报出来之后网上一片责骂的声音,这种心情可以理解,更重要的是应举一反三,形成正确、理性的分析和判断。现在是5G时代,民众可以迅速自由地在网上抒发表达观点。政府部门需要在这方面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通过媒体逐步引导大众树立正确的评价标准,而不是简单化地限制

如今木已成舟,后续如何处理,要不要拆除?我认为最后的决定也应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不要只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拍板解决方式。因为这个雕塑原本就是政府、专家、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结果,问题的解决也应有社会力量的参与,广泛听取民众的声音。建议不要马上就开始动手处理,先稳定一段时间,让大家冷静下来,有个反思、讨论的过程。总之要有一个交代,但不要太急,缓一缓可能比较稳妥。

问题2:您认为历史地区的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包括雕塑设计,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和方法,如何传承历史,延续城市文脉,彰显中国特色。什么样的设计是好的设计,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案例?

董卫:我认为好的雕塑设计也不应只有一种答案,它还是要根据城市特色思考其主题和造型。在什么城市、什么环境下,需要有什么样的雕塑或艺术作品……都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些地方可能适宜做雕塑这一类的公共艺术,有些可能限于场地或环境难以实现,那就不必勉强。

例如在西安,从大雁塔到西安美术学院的雁塔西路两侧布置了几十座城市雕塑,虽然总的意图和尺度来看还可以,但艺术水平参差不齐。有一些似想凸显一种现代城市生活情调,有些是希望反映大唐长安的历史,有一些就不明白它是什么意思……如果公共艺术做到令人费解的程度,也就失去了公共艺术的本意。

图:2017年,西安市雁塔区委、区政府和西安美术学院、陕西历史博物馆联合将这条路打造成了一条全长2300米,有96座雕塑的雕塑示范街,图源网络

因此这就与规划有关系了。名城相关规划中可以有一些关于公共艺术的引导性条例或导则,让艺术家能够理解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环境特色、空间规划设计意图等要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创作。

可以将城市公共艺术活动衍生为一种公共事件,不仅让专业人士来评判,也要让规划师、建筑师和广大市民来评判。这种本来就具有广泛社会性的公共艺术越能够吸引社会关注就越容易取得成功。

例如,可以在博物馆、展览馆里公示、宣讲,通过媒体为公众介绍规划意图、创作思路、造型及体量、安置地点、工程成本、公共安全、与名城或周边环境的关联性等人们关注的问题。通过这样一种社会性的互动过程,有足够的机会相互沟通交流,若最终能得到公众、专家和政府的认可,就会变成一件比较好的事情。缺少了此类前期的互动环节,民众就只好在事后随意评说,容易形成情绪化、两极化的被动局面。特别对于城市公共艺术、环境艺术这类面对社会大众的项目,应该要有足够开放的、社会化的、有一定时间过程的讨论、争议过程,否则就失去了“公共艺术”的内涵。

从总的趋势上来说,应该提高各类城市、特别是名城空间的艺术品位,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但这并不限于只是布置艺术作品,其它诸如绿化、小品、铺地、公交车站、广告牌、橱窗、灯光照明等的设计、设置都应有一定的艺术品性。这些不只是规划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责任,也应包括环境设计、艺术创作及施工等各方面的相互协调、共同努力,才能使我们的城市更美好。

问题3: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建筑风貌管控的重点地段,您认为在更新过程中,如何严控新建建筑,实现整体的景观风貌的保护?

董卫:总体来说,在历史街区中应对新建建筑有限制性的要求和措施。但历史文化街区有很多类型,需要加以区别对待。例如,对于作为工业遗产的街区,由于工业建筑的可再利用性比传统民居要高,所以它在设计、改造的力度就相对大一些。而对于一些小型名城,因其街区的传统格局很完整,插建新建筑时就要小心一点。这两种街区是完全不同的,采取的对策也应有所不同。    

社会发展决定了不论城市还是街区一直都在变化,这是必然的趋势。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大城市的整体性历史格局消失了,只好在街区保护上面下工夫。因此,对大型、特大型名城来说,街区层面的保护就是名城保护的工作重点。所以我们可以发现,但凡特大城市中的历史街区,因其城市性质和功能的原因,往往会注入更多的新功能,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新建筑。我们不必一味反对在历史街区里有新建筑的出现,这就如同治水一样,当年的鲧一味采取堵塞的方法,结果失败;而后来大禹采取疏导、引流的方法,最终获得成功。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也应从政策、法规、管理等方面为一定程度的“变化”提供科学合理的路径。如果能形成一种“历史环境中的规划设计”的研究方向,使大家正视并关注这个方面的发展,名城及其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应该可以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本文刊载于2020-10《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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