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庭审时,行政机关要想主张行政行为有效,必须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举证: 1、主体合法。即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2、目的合法。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目的是想凭借国家行政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 3、行为合法。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有法律依据,同时还在行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范围内。 上述三个方面都是行政诉讼必须用证据证明的重点。如果行政机关拿不到证据证明,就要考虑承担败诉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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