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工业革命发源地,也是最早感受到工业文明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负面影响的国家。20世纪中叶,英国率先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推出世界上第一个绿色建筑评估体系(BREEAM),使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理论探索和实践走在世界的前列。 1.理论酝酿时期:20世纪60-70年代,英国建筑界在能源危机之后,开始普遍关注建筑节能问题,建设了一批低能耗住宅,在设计中研究、运用了一系列被动式太阳能技术。 2.实践探索时期:20世纪末期,英国建筑研究院于1990年发布世界上首个绿色建筑评价体系BREEAM。自此,英国绿色建筑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3.初步发展时期:21世纪以来,英国进一步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并制定了世界第一部《气候变化法案》,第一个用法规的形式对节能减排做出了规定。 1.国际公约和欧盟指令 (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1997年12月欧盟在日本京都签署了《京都议定书》,承诺到2012年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8%。英国承诺自愿在2012年减排12.5%。2011年,英国家庭碳排放相比于1997减少了21%。 (2)《节能指令》,1991年,欧盟委员会提出欧盟节能计划,并出台《节能指令》。欧盟节能计划提出13项节能行动,其中10项与建筑节能相关。 (3)《建筑节能性能指令》,2002年12月16日,欧盟在布鲁塞尔通过了针对建筑节能减排的该指令。2010年5月18日,欧洲议会通过了《建筑节能性能指令(修订版)》,新指令2020年开始,要求达到欧盟减少20%能源使用的目标。 (4)《能效标识指令》,2010年5月19日,欧洲议会通过了对《能效标识指令》的修订,新能效标识指令到2020年将为欧盟每年节约2700t吨石油当量的能源,减少8000万t的二氧化碳排放。 (5)《建筑产品指令》,该法令规定了欧盟市场销售的建筑产品必须进行建材安全认证,鼓励环保建材的使用。 2.英国国内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法案 英国法律法规体系的最高层次是“法案”(Act),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须经国会上、下两院分别审议通过后方可颁布。其中,对英国绿色建筑具有较大影响和推动的法案有3个。 《气候变化法案》(2008年),对全国的节能减排目标和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到2050年减排80%,2020年减排34%(基于2005年温室气体排放水平)。 《可持续和安全建筑法案》(2004),对建设项目环境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进行了规定,以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该项法案主要包括能源、用水、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要求,覆盖了建筑的全生命周期。 《住宅法案》(2004),在建筑节能领域引进了住宅建筑能效证书EPCs和公共建筑展示能效证书DECs。 (2)法规 英国法律法规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法规(Regulations),由主管部门草拟,经议会批准颁布实施,同法律一样具有强制性,必须执行。以下两个法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法规》主要针对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碳减排等方成规定了最低性能标准。《建筑法规》考虑了建筑各个部分的节能性能,如建筑围护结构、供暖系统、照明系统和空调系统等,并为各个部分的节能参数设定了最低标准。 《建筑能效法规(能源证书和检查制度)》主要提出了建筑能源证书制度、公共建筑展示能效证书制度和空调系统的检查制度。该法规是在某假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计算有关能效的二氧化碳排放数值,评估确定建筑能效级别。 (3)规范、导则、标准和白皮书 英国法律法规体系的第三层次是“规范”(Code),“导则”(Guidance)、“标准”(Standard)和“白皮书”(White Paper)。规范如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认可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导则和标准大多情况下由使用者自愿采用,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使用;白皮书是官方文件,用于说明政府在某问题上的态度和拟采取的措施。 《可持续住宅规范》从2010年5月起作为国家规范全面实施,该规范适用于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新建住宅建筑,目标是降低建筑碳排放,以实现建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该规范将建筑的碳排放水平划分为6个标准级别,对公共建设住宅建筑是强制实施,但私人建造住宅自愿执行。英国政府自2010年底起强制所有的住宅建筑和社区机构建筑都必须达到4级标准,在2016年前将使该国所有的新建住宅建筑物达到6级标准,即零碳排放。 1.经济激励政策 (1)开征能源税。在英国所有用户的电费中都包含有化石燃料税,税率为2.2%,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 (2)优惠贷款和税收减免。英国政府资助的节能信托基金为住宅节能改造计划提供补助、鼓励企业和家庭购买节能产品、帮助企业和家庭自主发电,并对节能设备投资和技术开发项目提供贴息贷款或免(低)息贷款。 (3)节能补贴。英国各地制定了节能补贴计划,对施行住宅节能改造或购买节能产品的居民给予补贴。 2.强制政策 (1)对于公共建筑,英国以此为突破口,对其提出强制性要求,以起到示范作用。 (2)对于民用建筑,英国政府也酌情制定了强制性要求,如开工前必须有当地政府批准的建筑能耗分析报告,否则不得开工建造。 英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主要包括绿色建筑评价测算工具和评价标准两方面,前者针对绿色建筑相关性能测评提供技术支撑,后者主要依据前者对建筑性能进行综合评估。 1.评价测算工具 (1)英国建筑研究院居住建筑能耗研究模型:两个版本,分别为计算年度能耗的BREDEM12和计算月底能耗的BREDEM。该模型依据相同建筑类型的能耗数据,基于人口密度,预测参评建筑的年均能耗、燃料成本和碳排放密度。 (2)标准评价工具:建筑能源评价工具,为许多能源评价标准提供了基础能效标准值的测量方法,也被运用到新建建筑能源证书的基础计算中。 (3)精简版建筑能耗模型:主要针对非居住建筑(以商业建筑为主)进行评价。英国政府根据此对新建商业建筑碳排放强度的测算结果,决定是否颁发能效证书。 (4)被动式节能屋规划工具:PHPP,由德国开发的绿色建筑测算工具,在英国应用非常广泛,被英国环保建筑协会低碳标准和德国被动式节能屋标准指定为专门测量工具。PHPP主要为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U值计算、能量平衡、通风系统舒适性设计、建筑供暖负荷和夏季舒适性改善等提供依据,其核心是一张结构复杂的Excel工作表,包括(年均或计算月均)供暖能量平衡计算、能量分布、供电以及用电需求的计算等。PHPP在欧洲用户众多,并且以可靠性和准确性闻名于世。PHPP要求更详细的信息输入,适合更有经验的用户操作。 (5)英国医院环境评价工具:用于评价医院日常运行对环境的要求,同时,还要求英国境内的医院建筑必须达到BREEAM评价标准的“优秀”等级,旧建筑改造要达到“优良”等级。 2.评价标准 (1)英国建筑研究院环境评价方法(BREEAM) BREEAM是全球最早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该体系从节能性能、运营管理、健康和福利、交通便利性、节水、建材使用、垃圾管理、土地使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9个方面进行评分。9类指标得分必须满足BREEAM各类指标类别最低分值,之后将9个指标类别的得分与对应的环境权重进行相乘,得到每个类别的分数并汇总,然后再加上创新得分得到评价的最后总分。评价结束后提交完整的评价报告至BRE。BRE视最后总分情况,对照BREEAM的评价等级基准值,将达到参评项目评为合格、良好、优良、优秀、杰出,与此对应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个等级,并根据得分等级给参评项目颁发证书。 根据建筑类型的不同,BREEAM评价体系共有15种版本可供选择,见下表。 BREEAM的评价体系 (2)国家住宅能源评价体系(NHER) 由英国国家能源机构(NES)于1990年制定并施行。NHER根据建筑所处地域和实际环境的差异,对其围护结构等方面的技术参数限值都提出了不同规定。同时,NHER允许用户输入实际的居住人口数目、建筑实际的能耗值,据此得出建筑整体能耗值、碳排放密度和运营成本将更加准确。NHER针对既有居住建筑、新建居住建筑、非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节能性能提供四种能源证书,并规定了测算的模型和工具。 (3)生态住宅既有建筑标准(Ecohomes XB) 英国建筑研究院在英国房产住宅协会的资助下,于2006年6月份开发,主要针对既有建筑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认证。该评价标准涵盖了建筑节能减排的各个方面,包括围护结构、供暖、照明、窗、通风、可再生能源、节水、交通以及其他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并主要按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价。 (4)英国皇家建筑设施工程师学会基准(CIBSE) 由英国皇家建筑设施工程师学会制定,主要对建筑能效和可持续设计提出综合性建议,包括各类型建筑的能效水平基准,范围更大的环境影响标准,用于测量既有建筑能效的CIBSE能效评价方法和能效基准测量方法。 (5)被动式节能屋标准(The Passivhaus Standard) 起源于德国,以其高度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获得欧盟支持,并在全欧洲被广泛使用,在英国低碳住宅建筑市场,近万个住宅项目是根据该标准进行设计建造的,而且英国环保建筑协会低碳标准也是以被动式节能屋标准为范本制定的。该标准强调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通过新风热回收、被动式通风、加强围护结构减少热量损失等各种被动式设计来确保以最低的能耗达到适宜的室内温度。[关于被动房标准,在“绿色建筑研习社”公众号菜单栏里“PHI设计”有完整介绍,此处不再赘述] (6)地方规划标准评价体系 是新建建筑为申请规划许可证而进行能耗或者碳减排测量时必须满足的标准,也被称为“莫顿准则”。 (7)办公建筑能耗标准(Energy Use in Offices) 由英国碳信托基金制定,针对四种办公建筑类型设计了不同评价版本。 (8)节能信托基金最佳示范能源标准(EST) 由英国节能信托基金制定,最大特色是比英国建筑法规的要求更加严格,并将建筑按碳排放水平分为良好示范、最佳示范、领先示范三个等级。 (9)环保建筑协会低碳标准(AECB) 该标准核心内容是对建筑的能耗设置了银级、中级和金级三个级别的最低运行值。 (10)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中学建筑环境标准 要求新建学校建筑达到BREEAM的“良好”、“优良”或“优秀”标准。 1.政策法规体系完善,责任明确严格。这些政策法规体系为制定监管政策、检测标准以及质量认证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2.创新采用打分制的强制建设标准。《可持续住宅规范》是首次采用打分制编制的强制标准,该标准的出台意味着绿色建筑得到了立法的认可。 3.充分发挥了评价工具对评价体系的支撑作用。英国开发了完备的绿色建筑评价工具作为实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支撑,很好地提高了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操作性和科学性。 4.为适应市场,评价体系更新及时。以BREEAM为例,根据建筑标准和法规的变化、业内新技术的发展和常规技术的提升,每年8月更新一次。 1.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是稳步发展的基础。英国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包括欧盟国际条约和本国政策法规。目前我国中央和地方都提出不少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和规划,但尚未成体系。 2.通过经济激励政策培育绿色建筑市场。我国在这方面还需投入更多的精力,出台相关政策,通过政府引导带动市场的发展。 3.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其配套工具。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实施层面,往往出现评价软件或评价工具使得评价结果不可信或不准确的现象。今后可借鉴英国经验,尽快制定相应的技术支持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