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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女子中学的“汪精卫”——民国时期民先队的抗日救亡宣传

 华州文史荟萃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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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先队的抗日救亡宣传
作者 唐 云

1937年后半年,华县少华女中民先队(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队”)成立后,咸林中学的关汝贞(咸林中学民先队负责人之一)同志经常来女校传达上级的指示,帮助我们分析国内外形勢,指导我们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同时又为我们送来了《新华日报》、《新华日报社论专辑》、《青年战线》等进步书刊。学习进步书刊,进一步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激发了我的抗日救亡热情。我决心和同学们一起冲破封建锁链,走向社会,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1938年3月咸中民先队成立大会合影

少华女中地处农村小县城,封建思想严重地影响着学校师生。当时,学校规定:不准同学单独外出。如有违犯,必遭训斥。记得有一次我带领一部分同学未向学校招呼外出搞宣传去了,加之回来得较晚,训育主任史秀芳老师一见面就大声训斥:“唐云,你好大胆,带着女同学走街串巷去干什么?简直不象话!”我听后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到校外是宣传抗日,抗日救亡是每个人的责任,难道我们做得不对吗?”史老师见我言之有理,只好默然而去。

正当我们的抗日救亡宣传搞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李遂生老师由咸林中学调入少华女中任教。李老师思想进步,平易近人,又是我的级任老师。他经常给同学们讲革命道理,而且还编写了《傀儡登场》、《刺杀汪精卫》等活报剧,供我们演出。这一来,我们宣传队同学们热情更高了,劲头更大了。没有道具,我们发动同学们借;没有化妆品,我们用红纸打口红,用墨汁画眉。

少华女中没有男同学,让谁扮演汪精卫呢?正当大家为难之时,我自告奋勇扮演汪精卫。扮演汪精卫除学他的口音、言谈举止之外,还得学点火吸烟,这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来说,的确是一件难事。国仇家恨激起了我的激情。我想即使有天大的困难,我也要扮演好汪精卫。

演出后,由于演得逼真形象,人们称我为“王明义”(王明义是当时的名演员),并得到《新华县报》的表扬。华县驻军闻讯后,邀请我们到军部演出,这时有的同学提出:“警惕上当”,我说,这是他们主动为我们开辟宣传阵地,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大家决定前往。

演出结束后,愚笨的家伙们,不仅没有发现什么问题,还用宴席招待了我们。

原文来源:《华县文史资料》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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