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骂得最出名的,应该是鲁迅,那骂人骂出国际范,还被人整理成骂人文选。 有个湖南女子,叫周叙珍,不经意间,骂人也骂成了英雄。 这个英雄,周叙珍当得不那么开心。 话说几天前,她住的小区建了个微信群,研究如何维护业主权益。11月30日,大家在群里讨论如何重新选出业主委员会成员时,周叙珍说:“刚才‘汉奸’带队,让她签名已被拒绝”。 过了几天,周叙珍就被当地警方传唤并宣布拘留五日。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安分局12月8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周叙珍在微信群发布了侮辱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陈胜利的言论并称其为汉奸及图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周叙珍行政拘留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这是警方的依据。 但是,小区的业主们却不是这样看的。 12月11日,数十名业主们带着鲜花,早早地来到张家界市永定区拘留所,迎接期满释放的周叙珍,认为她是小区的英雄! 这就很奇怪了,一个触犯法律的弱女子,为什么会当成英雄呢? 周叙珍所住的小区,自业主入住以来,“毛病”不断。停电,停水,偷盗,乱建乱搭,门禁系统瘫痪,小区监控设施不完善。 这才有业主维权和改选业主委员会等事情。 如果周叙珍说的话不在理,不代表业主们的心声,那么,肯定不会有几十名业主拿花迎接她。 周叙珍的英雄之处,在业主们看来,在于仗义执言。 那么,骂人汉奸是不是就应该拘留呢? 这个就未必了。骂人不假,有法律也是真,但一个微信群里的吐槽之语,居然惊动警方,立即拘留5天。 永安警方何其神速! 如此神速的执法之下,不知道张家界的老百姓平时敢不敢吵不吵架,连汉奸都要拘留,那么他妈的、干他娘之类的,肯定统统也要拘留。 那样子,永安的拘留所,肯定也是宽阔得如太平洋一样。 想到此,只能默默地点你一赞了——太平洋的警察。 不过,你们太平洋的警察,知不知道小区改选的事?知不知道社区派人带队上门进行征求意见签名,跟业主宣讲的很多言辞极具诱导性,搞得大家人心惶惶的事? 如果知道,你们公正的立场,又在哪里呢?如果不知道,又好像损了你们聪慧的形象。 还有啊,行政拘留还可以复议,复议期间还可以暂缓执行。 当然,你们太平洋警方可以不经复议直接拘留。 你们也是这样做的,如此果决。 但是,你们的貌似执法如山、执法如风,却成就了一名女子的英雄梦。 尽管这个梦,来得有些突然。 你们的貌似执法如山、执法如风,可能还成就别的一些东西。 因为周叙珍侮辱人,被她侮辱的那个人,在周叙珍拘留之后,肯定是心中大快。 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陈胜利,真的是胜利了,真的是大胜了。 ——背后骂我一句,叫你拘留五日。 一个老爷们,被同小区的邻居女子在微信上骂句汉奸,非要请动警察,这胸怀真宽阔得也似太平洋了。 应声出场的太平洋的警察,这时倒不像是警察,而似是打手,为一方出头,打压一方。 这一幕,极似水浒传31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 武行者夜走蜈蚣岭》:
弱女子周叙珍肯定不是武松,没有那么高的武功。 但是,只要做下了亏心事,迟早还是要见分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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