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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尺经》注解:审气篇2

 李炎宸国学 2021-01-24

原文:是故,阳龙左旋,从生趋旺,阴龙右归,自旺朝生。

刘释:然皆要得生旺之木气莫犯鬼劫克泄其本生之龙为美若克劫则不成体制矣。仙曰阳龙左旋从木生上起长生顺行如水长生居申沐浴酉兑冠带戌临官亥之类阴龙右归从死位上起长生逆行如水土生于卯沐浴寅冠带丑临官子帝旺亥之类其排山起运阳龙从左阴龙从右如坎为水坎戌寅戌辰戌午顺布六爻以定才官父子兄弟之属巽为木辛丑辛亥辛酉逆布六爻以定才官父子兄弟之属各从所在方位砂木吉凶而断之万无一失。

作者按:此原文与杨公风水不符合。杨公风水法。乘生气,即乘龙气,龙水并论,龙属阳而水属阴,龙水各论,则各有阴阳。乘生气,即乘龙气。无论阳龙阴龙,都是左旋,从生趋旺。

原文:故喜来乘于进气,切忌陷于休囚。

刘释:此格上言龙脉自生方入旺方或旺方入生方皆为进气若生旺二方歹行至死绝之地入首结局者阳入休矣龙体虽秀亦无用也。

作者按:杨公风水法,是乘生气,乘生旺气为吉,而所谓“迎生接旺。”。没有什么“进气”或“退气”。龙气微弱为休囚气,但非“破旺冲生”。

原文:到头囚谢,旺水聚而财禄尤宜。入首衰微,生神会而入丁可救。

刘释:来龙入首之休囚而或得官旺水聚明堂则龙穴虽凶而外气清吉亦能获财或得长生之水气流至局前则内气虽废而外气不绝亦能兴旺,人丁终不致于绝嗣。

作者按:此节像“外气所以聚内所”,与《天机赋》重复。《天机赋》云:“人丁系于长生,财禄根于官旺。是以生水朝堂,螽斯千古。官旺聚局,食禄万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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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所贵双兴并至,那堪两败重逢。

刘释:得生旺之龙而又见生旺水神到局此谓双兴并至则富贵绵远发福悠长。人丁财禄两无所欠若不能用向收制龙穴休囚而水神朝局又见囚谢是谓两败重逢必致败绝无疑。杨公为人救贫只用向上五行论水法出入之吉凶衰方水来向胎养。则衰水已在生旺方矣以向就水因水立向此收山出煞,玄机救贫续嗣之妙用也。仙曰杨公立双山五行之法以来龙入首用二方取生旺之位者立法之经制也砂水不合而以向合从向上取生旺之位者用法之权也,水不合局而以向上取之是取生气之吉以为人造福耳益以内气虽吉而外气或凶从内气立向而不顾砂水之美恶则外气亦能损内气故有吉地而多凶者,此也。杨公深得于此法诚救贫之奇术也。

作者按:双兴两败之义如刘释,唯“用向收制”则属错误。

原文:生气短而死气长凶多吉少,死气短而生气长福重祸轻。

刘释:几来龙身生旺之气长而入首死绝之气短则始迁之时必致生祸及至龙步行运到生旺之处便能发福故吉多而凶少几龙身死绝之气而入首生旺之气短则初葬,虽吉而龙运步至之时必生大祸故凶多而吉少仙曰入首休凶者有砂水可收则归向上便初葬之后亦能发福不致受休囚之祸无砂可收则以入首从生气立向亦可(彖曰平砂千里龙陌二条)。

作者按:原文有误,生气与墓气,不可以对称。墓气只可以与生旺气对称。因生气的范畴包括了生旺休囚墓等气。

原文:顾祖回龙,逆势重于举鼎。遭伤历劫,进气轻似鸿毛。

刘释:过头祖盘顾虽曲可爱势力若有举鼎之重而来历之地若遭鬼气分劫至于入首之处英灵耗散似鸿毛之轻矣。言盘龙之地福力返轻示人不可以愿而逐指为大地也顾祖回龙地最要水缠玄武则气力乃钟不然后气脱去反为不美。仙曰水龙转离既泄于火归于兑复战于金经历多少克耗故经曰来龙之势重而入首之气轻纵发富贵其能久乎是故壬剥癸,癸剥壬水龙互用而自纯。坎龙入首而本初之气得壬癸互换不失本方体制则始不犯鬼煞孤空之耗。故云水清宝瓶互用而自纯益言龙不杂也然得癸方为一。

作者按:其意是,回龙顾祖的逆势,虽然重于举鼎,若驳换中途每遭劫伤,即《葬书原著》所述“伤其胸肋”,其所作用于生气的效果,也是轻于鸿毛,郭杨风水的《词典》没有“进气”一词。

原文:是故壬剥癸,癸剥壬,水龙互用而自神。丁换丙,丙换丁,火气相须而不疚。

刘释:丙丁皆系火神丁龙换丙,丙龙换丁虽是阴阳相杂而不纯然为一家之气故丁龙不以丙阳为病丙龙不以丁阴为害所谓相须而或质者此也丙为阳火但理气净阴净阳又系阴也故丙丁皆吉。仙曰壬癸虽属阳龙而亦自有秀气非若寅甲之北也故壬癸互用而亦纯丙丁相须而不疚与寅甲与卯用行申与酉同行辛已与丙丁同行则气杂而有病矣。

作者按:其意可也。因此,水龙驳换水龙,一直到头,自然得福。或火龙驳换火龙到入首,当然得福而无疚。

原文用字不当,壬癸同属水,丙丁同属火为正五行。与郭杨风水七十二龙五行和四局龙水交会不相符合。即壬属水龙,而癸属木龙随龙水。丙属火龙,而丁属金龙随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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