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个简单的: 一、申报错误起步: 2018年9月10日,山东老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向日照海关申报进口镗铣加工中心4台,报关单号为420**********,申报规格型号为“刀库(38件),镗刀,铣刀,钻头,铰刀,丝锥,54T2SH”。经日照海关核查,发现上述4台镗铣加工中心实际型号为“54T2BS” 事情简单吧,就是报错了 当事人公司进口货物型号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但是这咋错的呢? 前面都是对的,咋就最后两个错了呢 我们可以看到海关说的是当事人,是吧 也就是没报关行啥事,不可能是人家手滑打错的 那么,就是企业自己问题啦,进口单证关务一般只是拿来用是吧 并不会自己做!那么,情报,错啦! 以后拿到单子一定要注意问前道一句: 嗯,罚款: 老三公司进口货物型号申报不实,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之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0.2万元整。 二、稍复杂的申报错误 2019年2月153日,A公司委托某报关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分离机2台,报关单号:333333333333**。 申报品名:分离机,申报规格:品牌:HUPU,型号:SDAFR-0052-SR1,申报编码为:8474100000,申报数量:2台,经查验理货发现,涉案货物实际为无品牌,型号: SDAFR-0052-SR2,商品编码应申报为8479819000 A公司上述品名、商编申报不实及未申报行为影响国家税款征收,规格型号申报不实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经海关计核,漏缴税款人民币2.8万元。 不难发现,这个申报的错误有几项: 1、品牌报错,申报有品牌,实际无品牌 2、规格报错了,1变成2 3、商品编码错了 那么怎么造成的呢? 品牌报错,这个有无品牌?居然是报错了,是不是很奇怪? 一般都不会错是吧,当然跟案例一一样,我们也没看到提到报关行什么问题 所以这还是货主自己的问题 那,品牌怎么会错呢?还是那个怀疑咯,关务的情报出错了! 情报来源有误,要么是采购给的资料不对,要么是关务对单证上面的品名描述不对? 嗯,以后拿到单子一定要注意: 那么,规格型号呢?还是那句话,没提到报关行啥事,这错就是企业自身造成的! 还得问问前道: 那么,商品编码呢? 那就得 + 嗯,当然最后罚款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A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8万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0.1万元整的规定。 综上,决定对A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9万元整。 三、申报错误升级: 2018年11月11日,大海公司向海关申报自泰国进口一般贸易方式项下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再生塑料粒子一批。 申报规格型号均为:非切片,申报商品编号为:3907699000; 经海关查验后核定:实际进口货物形态为切片,应归入商品编号3907691000 切片不切片,直接影响了商品编码有木有? 影响了商品编码会咋样? 还是罚款一两千? 想的美是不是? 因为税号变了,那么?看: 商品编号3907691000关税率为6.5%,增值税率16%。经海关核定,违法货物价值人民币329500.00元,应征税款人民币62785.00元,漏缴税款人民币21000.00元。 呵呵呵,那么后来呢? 申报不实没跑是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 是不是偷着乐,只罚了一项 规格型号报错,居然没有另外罚一下 那么,各位看官,特别是注塑行业的胖友,多多保重哦! 说句正紧的:规范申报无小事,罚款事小失节事大啊! 今日发布,到此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