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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税汇缴】第五回(修正):费思量的股权投资收益调整

 Wain X-Ding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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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本文。

感谢@沂水弦歌 女士留言指正“权益法下宣告分配股利贷方分录错误”。特此向@沂水弦歌女士致谢,并向读者致歉!

摄影:Mr Huang

1、权益法核算

如果A公司直接投资于居民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比如2019年,应该是在会计年度结束之后,在2019年的会计账簿上记录确认投资收益,会计上做: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0万
  贷:投资收益                  100万
以上分录应该记在投资方A公司2019年的账簿记录。
 
被投资企业,应该是在次年(2020年)会计查账结束之后(或者财务决算结束之后),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连同2019年的财务报告一同报股东(大)会批准。
这时,投资方A公司根据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A公司分得利润20万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         2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万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应收股利     20万
以上分录应记录在投资方A公司2020年的会计账簿。 
则投资方A公司在2019年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投资收益在A105030表填写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


2019年汇算清缴,投资方A公司不填报A107010表、A107011表。
2020年汇算清缴,投资方A公司填报A105030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

同时,填报A107011表、A107010表,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

如此,实现了A公司在纳税申报表上,对直接投资于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2、成本法核算
如果A公司直接投资于居民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通常情况下,比如2019年,在会计年度结束之后,A公司在2019年不确认投资收益,会计账簿上不作记录。
被投资企业,应该是在次年(2020年)会计查账结束之后(或者财务决算结束之后),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连同2019年的财务报告一同报股东(大)会批准。
这时,投资方A公司根据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A公司分得利润20万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  20万
 贷:投资收益  20万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应收股利  20万
以上分录应记录在投资方A公司2020年的会计账簿。
根据A105030表填表说明,2020年汇算清缴,投资方A公司不填报该表。
但是,要填报A107011表、A107010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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