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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乐安县:护童天使——刘莹

 人生之初ABC 2021-02-01

刘莹,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一个80后的姑娘。年纪轻轻的她,自参加工作以来,已经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比武竞赛前三名、全省检察机关“不忘初心”主题演讲一等奖、抚州市三八红旗手、抚州青年五四奖章等国家、省、市级荣誉十余项,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2011年刘莹从中文系毕业,走出校门,乍到检察院,一切都是陌生的。如何从一个“门外汉”,成为行家里手?她抓住3个关键字——“学、请、看”,从日常工作中学、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从书本中看,不断增长自己的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8年时间里,她努力学习司法警察业务知识、刻苦进行体能训练、不断加强警务基本技能训练,以持之以恒、勤奋务实的态度一步步地从司法警察工作的“门外汉”变成了业务骨干,成为全省司法警察学习的榜样。在处理业务期间,难免会遇上涉及未成年人的司法案件,每当看到那些尚且懵懂的孩子遭到不法侵害,刘莹都会感到心酸难过,萌生出一股保护欲,这也是她日后从事护童工作的动力来源。

为了不再看到孩子们伤心的泪水,刘莹积极投身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工作。在与未成年人的交流相处中,她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法治宣教工作方法。宣讲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刘莹也积累下了同孩子们打交道的宝贵经验。2020年8月,检察院、县妇联等8家单位联合成立了以刘莹为主要成员的乐安县“刘莹姐姐工作室”。工作室通过组建“法治宣教、案件办理、媒体宣传、社会工作”四个团队,倾力打造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这一年,“刘莹姐姐工作室”的足迹踏遍了乐安县16个乡镇社区,形成了一份全县三年来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调研报告,摸清了全县未成年人群体数量、男女比例、城乡分布、留守儿童状况等详实情况,为接下来的法治宣传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刘莹积极与县直各单位联系,组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刘莹姐姐在行动”系列活动,发展包括妇联主席、网格员、妇女小组长、青年团干、青年教师、关工委主任在内的1500余名社会化团队成员。利用县委政法委网格化系统平台对社会化团队成员开展网络培训,组织、带领他们深入学校、家庭、社区、机关单位开展法治宣讲。与县妇联密切合作,为乐安县直属及乡镇妇女干部开办培训讲座,就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和交流。

“宝宝有个小肚肚,上上下下要保护……”这是“刘莹姐姐工作室”专门为未成年人编写的“防性侵”推广体操。体操朗朗上口的旋律,唱跳结合的方式,易学易懂的动作,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广泛好评。“刘莹姐姐工作室”成员先后到金竹民族小学、县幼儿园、琅程幼儿园讲解防性侵的安全知识,推广防性侵操,共覆盖师生1000余人,让自我保护的思想留在每个孩子心里。

她频繁奔走于各中小学校,组织全县48名中小学校长进行座谈,在全县181所学校选聘了261名校园联络员。校园联络员按照《联络员承诺书》要求,在学校开设未成年人法治课堂、推广防性侵操、发放倾听卡、设置倾听信箱。刘莹还很细心地针对少年儿童、教师和家长印发不同版本的“一号检察建议宣传手册”,将一号检察建议编排成小品和诗歌,开展了36场送戏下乡活动。截至目前,依托“刘莹姐姐工作室”,乐安县对全县181所学校、7万余名在校学生实现了防性侵课、防性侵倾听卡和倾听信箱、宣传手册全覆盖。

繁忙工作的同时,她抽空深入偏远山区,与学生们亲切交谈,询问他们的学习、生活状况,了解这些孩子们的需求,收集孩子们的微心愿,通过社会力量的帮助,让这些大山里的“星星”也能被点亮。

予司法以坚毅,予孩童以温柔。“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呵护他们的成长让我的人生更加有意义。这条路,我会坚定地走下去!”刘莹说到。2020年,刘莹荣获“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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