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文件精神,我市大青山以南、黄河以北、哈德门沟以东、五当沟以西区域内、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此,青山区教育局特向全区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青山区教育局 2021年2月12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01 造成空气污染 02 引发火灾 03 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04 产生噪音污染 05 造成资源浪费 06 产生人力负担 少一点烦燥 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 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危险 多一点安全 对燃放烟花爆竹 坚决说不! 责 编:郝慧珍 编 辑:赵 楠 审 核:李存保 供 稿:青山教育局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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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韩林图书馆396 > 《内蒙古、包头信息及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