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各用人单位都要替职工们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虽说申报缴费工资是单位的事,但是个人可要细心核对自己的缴费基数。 因为社保缴费工资的高低,可关系着参保人所享受的社保待遇。今天,就为大家讲讲社保缴费工资的相关知识。 输 先说说社保缴费工资有什么用! 社保缴费工资,就是我们缴纳社保费用时用到的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比例,得出来的就是单位和职工分别要缴纳的钱数。 养老保险缴费费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缴费比例为27%,其中:单位负担19%,个人负担8%;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从2006年7月1日起,其缴费比例按20%执行。 医疗保险现阶段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8%,职工个人2%。 失业保险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率调整为1%,其中:用人单位0.5%,职工个人0.5%。 生育保险从2014年5月份起缴费比例为0.5%,全部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工伤保险从2015年10月份起缴费比例为0.6%至1.9%不等,全部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少报、瞒报职工工资,少缴纳了社保费用,虽然用人单位节省了开支,但是职工今后所享受的社保待遇可就相应降低了。 这个时候问题来了! 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没有上下限限制,用人单位可以自由申报。那么是不是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越高,职工今后享受的社保待遇也越高呢? 一定范围内是这样。但是当申报的缴费工资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上限),或低于 60%(缴费基数下限)的时候,就要以平均工资的300%或60%作为缴费基数。 这里说的社保缴费工资不等同于职工月工资,而是职工月工资外加奖金、津贴、各种补贴、加班加点费等等的全部收入。 如果用人单位只按职工的月工资申报,不计算其他额外收入的话,也属于瞒报、漏报,影响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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