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大学时英语较差,在毕业之前不知道受到什么刺激,每天五六点就到湖边背《新概念英语》第三册的课文。与别人拿整本书背诵不同的是,我是把书一课课撕下来的,每次只撕下当天要背诵的那一课,直到背熟才轮到下一课。我用了一个学期背下了新概念三的 60 篇课文,英语水平有肉眼看得见的进步,现在做外贸工作用的英文都是那时打下的基础。后来我才想起原来是看了一篇写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学外语的故事,才如此学英语的。那篇文章说的是田中角荣为了通过考试而背词典,并用一种奇特的方式来背,即撕一页背一页,背熟了就扔掉。这种方法让他在背诵时一定要记下来,不能因为有了下次再翻书复习的心理而偷懒,必须强迫自己记下每一页词典的内容。无独有偶,李敖在某一期《李敖有话说》里也说到了他经常把书剪开的读书方法。当读到书中的某一段话正是他需要的,就把那一段话剪下来,并按照类别整理,如果两面都有需要的内容,就买两本书,剪两本。等到李敖把书读完了,那本书也被他大卸八块了,留下的只有被剪下来的一段段话,一页页纸。这种被李敖称为「心狠手辣」的读书法,让他很少忘记书中的主要内容。不过这种读书方法,超过九成的读书人根本做不到。一是舍不得撕书、剪书。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一本书,书里都是干干净净的,不说撕下来了,连写个批注,画个圆圈都心疼。如此读书,更多的是带来心灵上的安慰,认为自己读过一本书了,却不问自己有没有吸收了一本书的精华。我虽然明知道这种读书法有它的好处,但是很难做到,只有一些要处理的书和杂志才肯剪下来,像《哈佛商业评论》和《新周刊》等杂志才敢下手。而新书,我舍得划线,折角,写笔记,却只能把撕书的念头压下来,实在做不到。二是没有必要撕书。现在大部分人都有电子书了,摘录方便了许多,只要动动手指复制粘贴,就能把需要的段落保存起来。即使读的是纸质书,也可以通过手机拍照保存,或者 ORC 拍照识别出文字复制粘贴,没有必要心狠手辣地撕书,剪书。不过从读书效果来看,不管是电子书摘录,还是纸质书的拍照、ORC识别文字保存,都不如撕书的收获大。因为太容易保存的东西,我们往往不会重视,认为保存起来了就有一种已经记下来的假象,而剪下书中的每一个段落归类整理,再次复习的次数就更多。即使不复习,在剪下某一个段落,某一页书时,也在不断重复地确认它值得不得「残忍」地剪下来。这个重复再重复确认的过程,也是多次阅读和记忆的过程,实际上已经让人加深记忆了,如此一来对一本书的理解自然更深,不是方便地复制粘贴可比的,至少它不让人偷懒。如果你有读过且不值得珍藏的书,就可以尝试把它大卸八块,用这种「心狠手辣」的读书法把书中有用的段落剪下来,用一本类似相册或名片夹的本子分类整理。这时你一定发现这种方法的好处。我不敢说没有人做得到,至少九成以上的读书人做不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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