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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老故事】红五月乡张佐民

 公众号辽河记忆 2021-03-09

张佐民

张佐民,1924年10月出生,法库县红五月乡大泉眼村人。1937年至1943年,先后在初级小学、国民优级学校读书。1943年至1948年9月在家务农。

1948年10月,张佐民参加革命工作,在法库县第一区区政府(驻孟家窝堡)历任文书、公安助理。194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1月,调到法库县公安局工作,任秘书科科员。

1950年3月,调到辽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工作,任科员。1953年1月,调到辽西省公安厅监狱,任政治科科长兼党支部书记。1955年3月,调到辽宁省第一劳改支队(驻抚顺市大伙房)工作,任支队政治处主任。1960年91月,调到辽宁省凌源劳改分局工作,任政治处副主任。1965年3月,调到辽宁省公安厅马三家子劳动教养院工作,任副政委。

1970年,张佐民到辽宁省北票县四家子公社插队,任公社副社长、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后在北票县第一中学任校长、党支部书记。1973年6月,张佐民被调回辽宁省马家子劳动教养院工作,先后任副政委、院长兼党委副书记。1984年离休,享受副厅级待遇。

1948年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张佐民从事公安工作30多年,在劳改、劳教工作中做出了突出业绩,曾被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授予二级金星荣誉章,获得国家司法部颁发的“从事劳改、劳教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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