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能否作为孩子小学入学的依据呢? 近日,有长沙市民在市长信箱咨询了这一问题。 长沙市教育局回复称,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主要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入学,如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跟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实际一起居住,且其父母在长沙城区没有房产,可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依据申请入学,如其父母在长沙城区拥有房产,则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区申请入学。 在长沙县黄兴镇,也有市民咨询了同样的问题,但和上述回复有所区别。 该市民称,其本人户口和房子均在长沙侯家塘社区,且为小户型,父母的房子购置在会展片区融创上东区,未来小孩是否可以在长沙县黄兴融创片区上小学、中学。 长沙县教育局回复称,学生祖父母在长沙县黄兴镇的房产,可以作为该学生在长沙县黄兴镇入学的依据,同时需提供相关祖孙关系证明(户口簿)。具体入学要求,请以小孩入学当年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公布的相关工作方案为准。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 实习生文雅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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